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电改评论正文

什么?电网搞售电独霸天下?看看这些规定再下结论

2015-12-02 07:57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关键词:售电侧电力交易售电公司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昨天,11月30日,当看到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可以开设售电公司、从事竞争性售电业务的时候,观茶君明显感觉小伙伴们的心情是完全不一样的:发电和售电公司的小伙伴发出一声“售电怎么玩”的哀叹;而电网的小伙伴则长出一口气,心情放松了许多;更有一部分关注电改的小伙伴甚至心灰意冷,认为电改已经大打折扣…

不错,对于电网能否参与竞争性售电问题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观茶君也曾凑过热闹,写过《电网成立售电公司的N种结局》《什么是“对电网系售电公司实施不对称管制”——观茶君答网友问》等文章(见发表在“电力法律观察”里的旧文),并预测:如果电网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一家独大,国家可能会对其采取不对称管制。

没想到,一语成谶,居然让观茶君说中了!

不能怪观茶君的乌鸦嘴,这跟雾霾天出门要戴口罩一样,属于常识性问题:国家肯定会维护售电市场各主体之间竞争的充分性、公平性,否则,电力体制改革就不会成功。

果然,今天,12月1日,国家能源局的网站上公布了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并同时发布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等重要规章草案。在征求意见的《监管办法》中,除了提到一般的监管规则、处罚规则外,还特意制定了专门的条款,针对电网运营企业的竞争性售电业务和电网所属的售电企业进行特殊监管——传说中的不对称管制成真了!

原标题:电网搞售电独霸天下?看看这些规定再下结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售电侧查看更多>电力交易查看更多>售电公司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