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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征求意见概要

2015-12-02 08:28来源:第一电动网关键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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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中电联对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本规范主要包括:规划选址、充电系统、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技术内容。

该规范明确,分散充电设施规划应与配电网规划相结合。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现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分步实施。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备宜采用交流充电方式,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充电设备以直流充电方式为主。

选址方面。该规范明确,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消防及防排洪等公用设施。分散充电设施的选址应满足电源接入的要求。选址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毗连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选址应满足噪声对周围环境的要求;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分散充电设施不宜设在有可能积水的场所;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不宜建设在修车库内;应满足通信要求,宜选在有公用通信网络覆盖的区域;应选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到达的场所。

充电系统方面。充电设施的布置不应妨碍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充电设备应结合停车位合理布局,便于车辆充电;布置宜靠近供电电源,以缩短供电电缆的路径。充电设备外廓距充电车位边缘的净距不小于0.4m;充电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检修距离不小于0.8m。充电车位应安装防撞设施,保护充电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充电设备采用落地式安装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充电设备基础应抬高,高出场地地坪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底座基础宜大于充电设备长宽外廓尺寸不应低于50mm。

原标题:《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技术》征求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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