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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将有何亮点值得关注?

2015-12-10 14:5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交易售电侧改革试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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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输配电网从重庆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于近日正式批准重庆市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与广东省一起成为了国家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市。

11月30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国家能源局印发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具体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在审议通过的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中表示,未来我国将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易。同时,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明确过渡时期电力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政策。

而在六大配套文件中,配售电侧改革无疑是最受市场关注的亮点之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批复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深圳市、内蒙古西部、安徽省、湖北省、宁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还有一批省份即将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以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改革试点格局已经初步建立。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售电侧改革试点复函中提及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避免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发电企业通过投资建设专用线路等形式向用户直接供电的,应当符合规则,履行社会责任,按规定承担国家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其中,第二点“发电企业通过投资建设专用线路等形式向用户直接供电的”,或将产生“发、配、售”一体化模式,发电企业可以建设自己的配电网这一表现,为业内人士所关注,具体情况还有待相关文件出台后加以考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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