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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能源局推进能源脱贫:鼓励非电网能源企业建设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的县域配电网

2016-01-06 11:06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能源局能源脱贫配电网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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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中电传媒: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做好能源扶贫工作,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国家能源局

2015年12月24日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能源开发建设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迈向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能源开发建设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作用

能源是现代社会生活生产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没有充足可靠的能源保障,就不可能真正建成小康社会。提高贫困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合理开发利用贫困地区的能源资源,是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途径。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加快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创造必要的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是能源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创新思路、机制和方法,采取非常规举措,着力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着力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切实解决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用能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使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的原则。强化大局观念,把能源开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布局,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需要。

坚持精准扶贫的原则。聚焦扶贫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把能源扶贫着力点放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特别是丧失劳动能力和脱贫能力的贫困人口上,注重提高扶贫精准度。

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在资源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布局、补偿政策、共享机制等方面,切实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贫困地区的能源资源、环境承载力等基本条件出发,遵从发展规律,深入研究论证,采用适宜当地的能源扶贫方式,讲求实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基本达到目前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摘掉贫困县帽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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