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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疆电厂2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通知

2016-04-01 11:0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火电北疆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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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北疆电厂2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北疆电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电价的申请》(国投津电字〔2016〕15号)收悉。按照电价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疆电厂2号机组煤炭清洁利用改造工程已经投入运行,超低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津环监验字〔2015〕第152号)。自2015年12月2日起,对该机组统购的上网电量给予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的支持。

二、天津国投津能发电公司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在线监测系统。对经市环保、市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污染物排放超标时段电价加价收入,按照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2016年3月10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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