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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通报》印发(全文)

2016-06-02 08:5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脱硫脱硝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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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海南省发布关于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通报,详情如下: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按照《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省生态环保厅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5年度各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

(一)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2015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考核指标均符合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14年相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各市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工作考核情况。

1.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市县。海口、儋州、五指山、万宁、东方、定安、屯昌、澄迈、昌江、临高、乐东、琼中12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2015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都有不同程度下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持平,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部分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市县。三亚市2015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上升6.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2014年)下降10.5%,部分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3.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市县。琼海、文昌、白沙、陵水4个市县2015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都有不同程度上升,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各市县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考核结果。

海口、儋州、五指山、万宁、东方、定安、屯昌、澄迈、昌江、临高、保亭、乐东、琼中13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为优秀;三亚市为良好;文昌市和白沙黎族自治县为合格;琼海市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为不合格。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存在问题

(一)主要工作措施。

1.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开展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启动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目前我省火电、水泥、造纸、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已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建设或改造,达到了国家现行排放标准和阶段总量控制要求。海口市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频次,每周对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巡查进行通报曝光,市容市貌和空气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

2.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全省淘汰黄标车29977辆,超额完成年度淘汰计划任务,同时全部完成2005年前注册营运黄标车的淘汰任务。洋浦、定安和保亭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报,悬挂横幅和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主动宣传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达到宣传效果,顺利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

3.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落实高排放机动车限行措施。制定并报经省人大审议颁布实施《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海口、三亚和保亭在公交客运、城市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中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注册比例达到当年新注册车辆的20%以上,降低了辖区机动车尾气排放量。

4.开展油气污染治理。完成全省474个加油站、8座储油库和83辆油罐车的油汽改造工程建设和验收,综合完成率达到100%,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散发2000多吨/年。从2015年10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供应、销售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提前实施国家对我省油品升级的有关规定,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5.建立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和预警通报制度。目前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已完成空气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全覆盖。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行月调度,2015年对13个可吸入颗粒物(PM10)上升幅度较大的市县发出了43份预警通报,督促相关市县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区空气质量,预警通报取得良好效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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