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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南天排山风电场被举报 情况不属实

2016-08-16 08:33来源:赣南日报关键词:风电项目风电场赣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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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件反映内容

投诉内容全文为:赣州市全南县北边天排山上的全南天排山风电场没有办理有关手续,滥伐树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面积500亩左右,目前还在建设中。

二、信访件的受理情况

该信访件的编号为第二十批53-28号,我县于2016年8月4日12点28分接到该信访件转办单。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和县安监局相关人员于16点15分抵达信访件反映的全南天排山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进行调查处理。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该信访件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件,未提出具体诉求。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全南天润天排山风电场项目是由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该项目位于全南县龙源坝镇(含小叶岽林场大部区域)周边的山脉上,并延伸到陂头镇部分山脉,该项目所需临时用地360亩,建设用地约50亩。总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约为8.7亿元。

2.全南天润天排山风电场项目列入了国家“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国能新能[2014]83号)。从2012年开始测风,已完成可研报告,项目已于2014年12月29日由市发改委核准(赣市发改能源字[2014]1135号),已列为2016年江西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赣发改重点[2016]432号)。

3.2015年12月11日全南县政府同意全南天润天排山风电场项目供地(全府办抄字[2015]567号),2015年12月29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2016年8月4日下午16点15分,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和县安监局相关人员抵达信访件反映的全南天排山风电场项目建设地点进行调查处理,经查:

1.该项目列入了国家“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从2012年开始测风,已完成可研报告,项目已于2014年12月29日由市发改委核准(赣市发改能源字[2014]1135号)。2015年12月11日全南县政府同意项目供地(全府办抄字[2015]567号),2015年12月29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不存在没有办理有关手续问题。

2.2014年12月19日,全南县环保局对该项目出具初审意见并送呈赣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关于全南天润天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润赣州全南天排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全环字[2014]31号),2014年12月29日,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关于全南天润天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润赣州全南天排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市环审字[2014]161号),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3.全南天润天排山风电场因开设林区公路和在原林区公路上拓宽路面涉及的林木,全南县林业局已核发了林木采伐许可,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号为:*******、*******、*******、*******、*******、*******,出材132立方米,公路长约13公里。在采伐林木过程中,我县林业局督促县天龙公司、高峰公司安排了专职伐区管理员,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采伐林木,没有发现滥伐林木的行为。

4.全南天排山风电场项目于2014年12月29日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天润天排山100mw风电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意见》(赣安评备三字[2014]44号)批复文件。在实际施工中,公司成立了全南天润天排山100mw风电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成员除了业主项目部成员外,还包括监理、施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委会的分工责任清晰明确,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系统化。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工程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较为规范,在人员管理方面,施工人员、车辆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台帐健全,落实了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试等工作,工作记录资料完整,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能够持续开展;在车辆及机械管理方面,执行车辆以及机械进场证制度挂牌进场,对车辆、机械实行统一及规范化管理;在人员安全文明方面,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佩戴安全帽,在高处作业的人员能够按要求使用安全带,且现场没有发现工人在作业区吸烟等不文明的现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面貌较好。公司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危险源(点)均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在临时用电方面,生活区及作业区的电源箱电线安装均按照“三相五线”要求安接,并装配漏电保护装置,固定区域的电线铺设均设有防磨损措施,电线线径均按照规范要求选用安装,基本做到用电安全可靠;在防火措施方面,生活区及作业区均配备了灭火器,在安全警示方面,在场内山区道路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路桩,在作业区设置相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旗、安全用电及防火安全等相关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工作基本到位。

综上所述,该举报不属实。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无。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无。

八、问题解决情况

无。

九、社会公开情况

我县将群众反映全南天排山风电场没有办理有关手续滥伐树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信访件的处理情况(编号为第二十批53-28号)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因转办单中无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无法将处理情况向其反馈。

全南县人民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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