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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组建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附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及市场管委会组建方案)

2016-10-13 15:11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电力交易电力交易中心山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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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将成为省内唯一、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

山西电力交易机构是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等市场主体投资组成的有限公司。发起成立时的股本构成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持股70%,参股企业选择中央驻晋发电集团和省内发电集团及电力用户5-6个。注册资本为1亿元。今后,在探索运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吸收更多的市场主体参股,将电力交易机构改组为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及第三方机构等市场主体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山西省电力公司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相对独立。交易机构面向省内外开放,与北京等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合理衔接、互不隶属、相互开放。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在省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省政府授权的电力监管部门及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包括:发电企业代表委员4名、电力用户企业代表委员4名、售电企业代表委员4名、电网企业代表委员3名、交易机构代表委员1名、第三方机构专家委员1名。每届委员任期3年。

17名代表委员怎么产生?《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详细给出“杠杆”。发电企业代表委员,由参与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从推荐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候选人从省内在役装机规模排序前10位的发电集团中推荐产生。电力用户企业代表委员,由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从推荐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候选人从煤炭、黑色冶炼、有色、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六大行业,年用电量在同行业排序前3位的用户中推荐产生。售电企业代表委员,由电力市场中所有的售电企业从推荐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候选人从在工商注册资本排序前10位的售电企业中推荐产生。电网企业代表委员,由承担输配电业务的电网企业推荐产生。交易机构代表委员,由交易机构推荐产生。第三方机构专家委员,由专业智库机构专家等推荐产生。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

和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和《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8日

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推进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中《关于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和《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6〕176号)有关要求,组建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山西电力工业发展客观要求,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目的,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形成公平公正、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推动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山西,有序推进。立足于山西现有网架结构、电源和负荷分布及未来发展,着眼于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规划;依托电网企业现有基础条件和交易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科学的治理结构,组建规范运行的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业务的开展按照市场化方向,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2.相对独立,依规运行。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管理运营与各类市场主体相对独立,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鼓励具有相应技术与业务专长的第三方参与,建立健全科学的治理结构。交易机构依规自主运行,不受其他市场主体干预。

3.依法监管,保障公平。在电力交易机构组建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电力交易机构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服务,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电力交易机构运营实施监管,完善交易规则,保障市场公平。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助政府对电力交易机构运营实施监督。

二、组建山西电力交易机构

(一)组织形式。

根据《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公司章程、交易规则,组建相对独立的山西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山西省电力公司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相对独立,同时组建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山西电力交易机构是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等市场主体投资组成的有限公司。交易机构名称: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发起成立时的股本构成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持股70%,参股企业选择中央驻晋发电集团和省内发电集团及电力用户5-6个。注册资本为1亿元。

今后,在探索运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吸收更多的市场主体参股,将电力交易机构改组为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及第三方机构等市场主体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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