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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套路!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莫非要名存实亡?

2016-10-19 08:20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京津冀电力交易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京津冀电力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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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2016年京津唐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公告》已于10月17日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等在交易系统中公布!这份经由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有关部门共同批转核发的公告按照《京津唐电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规则》(华北监能市场〔2016〕354号),依据《2016年京津唐电网电力电量平衡方案》(京发改〔2016〕1536号、津工信电力〔2016〕11号、冀发改电力〔2016〕1097号、华北电网〔2016〕49号),开展2016年京津唐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经商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印发,公告称,将于10月21日开始,首先由发电企业进行第一阶段申报,至10月26日17点前完成交易并于17点30分发布交易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交易的主体并非由京津冀统一市场开展电力交易,而是分别由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天津、冀北电力与电力企业进行双边交易,如此交易方式,又将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置于何地?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出的关于征求《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我们了解到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最终方案计划于10月份印发。

而在时间安排上,按照征求意见稿:

在10月份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发布后,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挂牌将在今年11月份成立,京津冀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也将同期印发;

京津冀电力交易平台建设将在12月份启动,在2017年6月份投入试运行;

2017年9月份,将完成京津唐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市场仿真;

2018年1月份开始京津唐电力市场的模拟运行,在当年6月份,京津唐电力市场正式运行。

而就在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还在审核阶段时,各类爆炸性“消息”层出不穷!

首先是由国家电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印发的一份《京津唐电网电力市场主体注册公告》,该公告称,“按照国家电改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电力市场主体按照“自主自愿、自由选择”的原则,可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或属地的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注册。目前,四家交易机构已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电力市场主体不需重复注册。”并且,“新注册的电力市场主体需按照北京、首都、天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的要求提交相关注册材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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