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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抢抓售电侧改革红利 拟设立珠海港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6-11-01 09:59来源:金融界网站关键词: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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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简述】

2016年11月1日公告,为抢抓国家新一轮电力体制售电侧改革红利,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综合能源板块业务发展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拟与广东粤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明公司”)共同设立“珠海港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展购电、售电等业务。项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电力集团以自有资金认缴注册资本26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的52%。

【公告点评】

此次项目公司的成立顺应了国家售电侧改革的趋势,将促进公司的综合能源服务向终端需求用户延伸,待积累一定客户资源后可进一步拓展增值服务业务,助推综合能源产业链不断充实和强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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