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配电自动化评论正文

配电网业务成功开闸 成功关键在监管体制改革

2017-01-18 08:17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韩文轩关键词:配电网配电网业务增量配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016年,在电力过剩加剧的形势下,电力体制改革风起云涌,地方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和有关业务改革试点方案纷纷推出,但总体上还是雷声大雨点小。配电网业务改革方案迟至2016年第四季度推出,比其它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晚了将近一年。但这位“迟到者”却释放出电网输配分开、产权制度改革及监管改革的重大信号。

激烈博弈中强力推出

电改“9号文”明确,要“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这实际上是实施输电和配电业务分开的重大信号。同时,要求“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暗示当时对包括输配分开在内的输配电体制改革存在争议。但是,输配电体制改革的“发令枪”已响,突破点聚焦在增量配电业务放开上。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电改配套文件过程中,在输配电体制改革方面明显存在激烈博弈。2015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涉及至少9个国务院部委办局参与制定并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级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通过的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包括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体制改革及燃煤自备电厂监督,唯独没有涉及配电业务。为何如此,值得玩味。

时隔近一年,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发布,正式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纳入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2016年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580号),确定了第一批10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2016年12月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标志着配电网业务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释放电网深度改革重大信号

第一,放开配电网业务,实际上是对增量电网实施输配网业务体制分离,可为存量电网输配网业务体制分离积累经验。

增量配电网业务可由社会资本控制,新的市场主体独立投资、建设、运营、核算,完全脱离了原来电网企业的控制,新的市场主体与电网企业是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配电业务与输电业务在体制机制上完全分离。

这种彻底性的输配电体制分离,完全不同于曾经尝试的电网内部单独核定输配电成本、单独核算输配电业务。在原电网体制内实施相对独立的输配电业务分开很难,不能有效控制资源浪费和转移,摆脱不了原电网内外部环境,解决不了内部人控制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分辨不出配电网投资、运营效率的高低。

可以预期,增量配电网投资和运营效率的提升,必将进一步推动存量配电网投资和运营效率的提升,进而推动整个电网效率的提升。此外,配电业务的放开也可能加速电网输配电业务的体制性分离,甚至触发对输电网体制的改革。

第二,配电网向社会资本开放是电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

在此轮电力体制改革中,首次推出了电网产权制度改革措施。即产权向社会资本开放,这将实现产权多元化、民营化或私有化。

产权的多元化甚至民营化,是改革反对者的核心论据。他们认为,民营化会推高电价,在国家救灾等紧急状态下国有企业能更好发挥作用。但支持者却认为,产权向社会资本开放,恰恰能够改善企业治理结构,“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

所以,总体来讲,如果改革试点成功,存量电网资产产权多元化将为期不远。

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配电网业务是指对以下三个方面增量或存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和运营:1、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增量配电网;2、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增容扩建的配电网;3、除电网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存量配电网。

第三,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实质上是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必然倒逼电网监管体制加快改革。

这次配电网业务改革,不仅在投资(包括产权多元化)、建设、运营等环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而且还要推动政府加速配电网企业绩效、配电价格监管等方面改革进程。

一方面,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创新运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市场化、保底供电等多种形式向受托用户售电”。

但另一方面,监管体制改革显得更为重要。在项目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增量配电网)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订协议。”换言之,如何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是政府需要继续解决的一个问题。

原标题:配电放开扣动电网深度改革扳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配电网查看更多>配电网业务查看更多>增量配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