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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印发《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7-04-24 14:1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线电缆电缆企业问题电缆事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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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经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生后,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认证机构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285号)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细化监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认证机构: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生后,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认证机构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285号)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细化监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总局制定《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

本《实施方案》是对做好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对照前期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能够保证工作到位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争取由当地政府负总责,向政府申请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等保障。要强化信息报告,重大情况即查即报,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总局报告。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285号)要求,将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检查电线电缆获证企业主体资格

对辖区内的所有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具体要求:

(一)实地检查获证必备条件。根据《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主要检查5个方面的必备条件:一是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是否满足获证产品生产、检验能力;二是企业原材料采购控制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关要求;三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控制是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四是企业出厂检验控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五是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时,检查人员依据附件1、2的具体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二)复核企业获证情况。对生产许可证发证情况,由省级质监部门组织开展复核工作,调取发证档案,查验档案材料是否完备。重点复核实地核查和发证检验环节是否符合要求、获证产品范围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复核工作要作出结论,记录在册。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发证情况,由有关认证机构进行复核。重点核查认证档案资料,特别是型式试验报告、工厂检查报告的符合性,检查初始发证、转证工作以及证后监督的规范性。

(三)自查证后监管情况。对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证后监督要求,特别是对照《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总局2012年第74号公告),重点排查以下4项内容:一是获证企业日常巡查情况,二是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情况,三是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落实情况,四是分类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后监管工作,有关认证机构要结合生产企业的分类管理,采取飞行检查和市场随机抽样的方式,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货检验和变更控制,以及最终产品的一致性,加强对企业确认检验和例行检验的管理。对同时具有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要注重加强协同配合,由当地质监部门牵头,组织认证机构采用联合检查方式,实现“一企一查”,避免重复检查。

二、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电线电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对所有电线电缆生产企业2015年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既包括获证企业和产品,也包括不在发证范围内的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以下6个方面:

(一)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企业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生产经营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操作能力。

(二)原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采购验证及原材料索票、索证和检验制度,是否保留重要原材料检验、验证记录;检查企业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进行产品出厂自检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三)企业委托加工情况。检查委托加工协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受委托企业是否具备相关生产资质。检查委托加工信息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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