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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启动《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年版)》等七项定额标准修订工作

2017-07-07 09:51来源:水电水规总院关键词:水电工程可再生能源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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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和规范水电行业造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定额和造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5﹞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15﹞230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近期我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启动了《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年版)》、《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7年版)》、《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年版)》、《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年版)》、《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04年版)》、《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13年版)》及《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2013年版)》七项定额标准修订工作并面向行业征求各项定额标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上述七项定额标准是水电工程现行最主要的工程计价依据文件,在近十几年的水电工程前期规划与设计、项目决策以及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投资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部分定额标准发布距今时间较长,且随着部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出现,劳动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以及水电工程建设条件和要求的变化,各项定额标准均需要修订、补充和完善。通过定额标准修订工作,将为水电工程建设提供更合理的计价依据,同时有助于鼓励先进,促进后进,提高水电工程劳动生产效率。

水电工程相关定额标准是相互配套的体系文件,整套定额标准同步修订,虽有利于提高修订工作的整体性,在宏观上更好的把握定额标准水平,但同时也增加了修订工作的难度,工作量巨大。对此,定额站已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前期筹划,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定额站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定额站坚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在行业各相关单位的协助和配合下,一定能够按期、保质完成修订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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