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售电服务政策正文

山东发文调整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17-11-02 10:59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价政策电力公司山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信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详情如下:

省物价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

各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规定,现将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一)实施范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二)时段划分。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其中,采暖期峰段由14个小时减少至12个小时,谷段由10个小时增加至12个小时。即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

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四)执行时间。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

二、其他事项

(一)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并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峰谷电能表(抄表周期调整为“单月抄表”)。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二)本通知所指采暖期,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便于操作,按照电网企业12月至次年4月抄见电量执行。

(三)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省物价局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127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相关阅读:

天津煤改电采暖用电价格公布:实行统一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河北居民采暖用电价格执行阶梯电价一档标准

河南省全面推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价政策查看更多>电力公司查看更多>山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