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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24项、41子项 取消下放比例达72%

2018-01-24 12:02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能源局电力市场电网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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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度新能源并网、投诉举报、放管服改革、清洁取暖规划等相关情况。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司长介绍国家能源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放管服”是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现将国家能源局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情况作一介绍。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简政放权,加大取消下放工作力度,提前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安排,组织专家对能源局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研究论证,分七批次取消下放了一批含金量高、社会关注度集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截至目前,我局实际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共24项、41子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比例达到72%,超过国务院审改办提出的50%的比例要求。其中,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共取消了20项、24子项,比如电力、煤炭、油气企业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规模以上新油气田开发项目核准,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电力市场份额核定,核电厂场内核事故应急计划审批等。

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共下放了4项、17子项。比如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风电站、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及变性燃料乙醇项目、部分电网、水电站、煤矿、电网、煤炭开发项目核准等。在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方面,按照国务院有关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和要求,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在原有的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取消1项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调整为内部审批2项,分别是“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审批”和“涉及全国布局、总量控制及跨省输送的区域性能源综合发展规划审批”。同时,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取消“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前的工商营业前置条件,完成“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对取消下放事项监管的无缝对接。针对取消下放事项,国家能源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先后出台创新能源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后续监管、加强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14个政策文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任务、监管标准、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失、错位、不到位。推行“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就是所有监管事项的清单,两库就是检查人员库和市场主体库。一细则,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细则。在85%以上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公平公正,同时减少市场主体的负担。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我们坚持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大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将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一个窗口”集中受理,实现一站式服务,对每一项审批事项都明确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自2015年2月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我局共受理144件行政审批事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为发挥网上办理快速便捷的作用,我局大力推进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建成行政审批在线办事系统,实现网上审批。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国务院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要求,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全面清理行政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开具证明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共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报告”等11项不合理证明全部取消。

四是编制国家能源局权责清单,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为厘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边界,组织开展权责事项研究,对涉及能源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局实施的权责事项进行汇总、梳理,经合法性审核后,形成我局权责清单,包括编制规划、标准及技术性规定的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备案、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10大类63项具体权责事项。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要求开展权责清单试运行。

五是开展“放管服”改革第三方评估,完善改革成效评估评价机制。委托国家行政学院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通过当面座谈、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2013年以来我局“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估。从抽样问卷情况看,90%以上单位和公众满意,认为能源局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看得见、摸得着”,事中事后监管有所创新,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国家能源局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国家能源局取消下放了72%的行政审批事项,把工作精力从以审批为主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上来。二是降低用能成本,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改革,市场化交易电量逐年大幅增长,新增配电试点项目已有195个,在交易机构注册售电公司已达2600家。2017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1.6万亿千瓦时左右,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左右。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压缩比例超过1/3,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得到企业和用户的认可。三是加强规划引导,支持地方能源发展。加强能源规划政策研究,编制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分行业编制了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14个专项发展规划,为地方核准项目提供规划依据,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四是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清理规范许可类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行业准入资格证等,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比如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与相关许可证整合,为326万电工减轻负担,减少多头管理,提高了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相比,与市场主体期待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国家能源局“放管服”改革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方面:一是后续监管对接机制不到位,地方政府承接能力不强;二是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相对滞后,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不足,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三是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方式创新不够,试点示范类项目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规范能源试点示范项目。按照支持改革、规范试点的原则,对我局试点示范类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对保留的试点示范项目,组织有关业务司编制工作规则和实施流程,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实施阳光监管。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统一要求,做好权责清单试行工作。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

三是指导地方规范审批流程。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工作要求,加强对地方业务指导,提高地方承接能力;对取消下放的事项,要求地方明晰职责边界,规范审批流程。

四是创新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方式。研究建立对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制度和项目承诺制,条件成熟时,我局适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谢谢大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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