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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办法(试行)

2018-05-15 11:38来源:输配电线路关键词:输电线路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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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基建〔2018〕38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公司,国网交流公司,中国电科院,国网经研院:

2017 年,公司先后印发了《国网基建部关于加强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管控的通知(基建安质〔2017〕57 号》、《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输电线路杆塔设计地脚螺栓选用要求的通知(基建技术〔2017〕92 号)》文件,对规范地脚螺栓过程管控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公司研究制订《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办法》,明确选型设计、供应采购、交接仓储、施工安装、验收检查等全过程的管控要求,重点内容及有关要求如下:

1. 关于选型设计的要求。设计承包商严格依据《输电杆塔用地脚螺栓与螺母》(DL/T 1236)等标准规范要求,选用 M24、M30、M36、M42、M48、M56、M64、M72、M80、M90、M100 等规格。在地脚螺栓加工图等设计文件中,要注明地脚螺栓性能等级等必备信息。

2. 关于供应采购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甲供或乙供甲控方式,鼓励优先采取甲供方式。同一标段中同套螺栓的螺杆与螺母采用唯一且相同的标识,避免现场混用安装。

3. 关于交接仓储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应按地脚螺栓到货批次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不合格的应拒收。监理项目部组织采购主体代表、业主项目部、供应商、施工项目部按到货批次进行抽验。

4. 关于施工安装的要求。基础浇筑施工前,按照“一基一领” 和“同一基杆塔基础使用同一厂家”的要求,由基础施工班组领取地脚螺栓。杆塔组立施工前,施工班组按照“一基一领”的要求,由杆塔作业层班组骨干人员领取螺母、垫板。杆塔组立和放线作业中,放线段的杆塔地脚螺栓安装紧固和防卸情况应纳入作业必备条件确认范畴。

5. 关于验收检查的要求。地脚螺栓的安装、紧固情况应严格落实三级自检要求。基础及保护帽浇筑前,监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应对地脚螺栓规格、标识、安装等一并验收。基础浇筑过程中、组塔过程中、架线过程中、保护帽浇筑过程中的螺栓管控情况,监理应纳入旁站并记录。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施行,原《国网基建部关于加强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管控的通知(基建安质〔2017〕57 号)》、《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输电线路杆塔设计地脚螺栓选用要求的通知(基建技术〔2017〕92 号)》同时废止。

国家电网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的设计、采购、交接仓储、施工安装等工作,落实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各级管理责任,强化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了《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地脚螺栓是指输电线路工程中,基础与杆塔相连接的构件,由螺杆、螺母、垫板及辅助锚固措施等组成。

第三条 根据工程应用等实际情况,按照增大级差、减少规格序列的原则,地脚螺栓应选用M24、M30、M36、M42、M48、M56、M64、M72、M80、M90、M100等规格。

第四条 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时,应尽量减少地脚螺栓材质种类,同一工程中同规格地脚螺栓应选用同一性能等级、同一材质,同一基杆塔应选用同一规格的地脚螺栓。

第五条 地脚螺栓采购时,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甲供或乙供甲控方式,鼓励优先采取甲供方式。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选型设计

第七条 设计承包商要严格依据《输电杆塔用地脚螺栓与螺母》(DL/T 1236)、《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等标准规范的要求选型设计。在地脚螺栓加工图等设计文件中,要注明地脚螺栓性能等级等必备信息,明确地脚螺栓的螺杆与螺母使用同一螺距系列,且螺母的性能等级不应低于相配的地脚螺杆的性能等级。

第八条 建设管理单位对地脚螺栓型式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施工图设计前对设计承包商提出明确要求,设计承包商在地脚螺栓设计中予以落实。

第九条 设计承包商在输电线路工程中应用杆塔通用设计时,依据《输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DL/T 5442)的要求,核实地脚螺栓规格,校核塔脚板上的地脚螺栓孔径、孔间距、孔边距等尺寸。当需要增大地脚螺栓孔间距时,应校核塔脚板厚度是否满足要求,并修改与塔脚板相关的图纸。

第三章 供应采购

第十条 采取甲供方式时: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建设部组织建设管理单位提前梳理工程所需地脚螺栓型号,并将统计情况反馈物资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物资部门汇总采购需求,采用公开招标或电商化方式组织采购。其中:电商化寻源采购结果部署于国网公司电商化平台二级采购专区。

(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物资部门依据合同并结合工程实施进度,组织供应商及时交付。采用电商化采购方式的,由业主项目部按照工程实施进度,在国网公司电商化采购平台进行下单选购。

第十一条 采取乙供甲控方式时:

(1)施工承包商采购地脚螺栓时,应对地脚螺栓供应商制造装备、加工场地、试验检验等生产能力开展现场核实,选择合格供应商。

(2)地脚螺栓由施工承包商集中统一组织采购,严禁施工项目部或施工队伍私自采购。

(3)施工项目部须将拟采用地脚螺栓供应商资质材料报业主、监理项目部备案(审查)。

第十二条 各采购主体应与地脚螺栓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重点明确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交货地点、验收方式、经济责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 地脚螺栓中的螺杆与螺母应成套配送。出厂前标识应包括但不限于性能等级、规格。同一标段中同套螺栓的螺杆与螺母采用唯一且相同的标识,避免现场混用安装。

第十四条 地脚螺栓出厂前,采取实物抽样的方式,采购主体组织供应商、监造或监理,对同一交检批次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第四章 交接仓储

第十五条 现场仓储应按照施工项目部到货验收、入库,监理抽验等流程开展。

第十六条 施工项目部应收集地脚螺栓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选用的钢材及熔炼分析(化学分析)、机械性能、其他要求的内容。并提交监理项目部审查,申请开箱验收。

第十七条 施工项目部应按地脚螺栓到货批次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不合格的应拒收。

(1)到货验收指清点到货数量、核对产品规格、进行外观检查等,重点检查地脚螺栓的螺杆、螺母、垫板是否按要求进行标记。核对产品规格指使用游标卡尺等测量工具核对地脚螺栓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外观检查包括标记匹配、无锈蚀、无明显外观缺陷等。

(2)地脚螺栓到货验收合格后,施工项目部应及时登记入库。入库台账应明确工程名称、生产厂家、产品规格、材质、性能等级、到货时间、到货数量等信息。

(3)地脚螺栓应按不同工程、生产厂家、产品规格、材质、性能等级成套分类存放,并明确标识。

(4)地脚螺栓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止损伤螺纹,存放时应有防潮、防磨措施,严禁露天存放。

第十八条 监理项目部组织采购主体代表、业主项目部、供应商、施工项目部按到货批次进行抽验。

第十九条 设计有复试要求或业主、监理项目部对地脚螺栓质量存在疑议时(发现原材料质量文件不齐或不实,外观有明显缺陷),应在现场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取样送有资质单位检测,在检测报告经监理项目部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施工项目部负责地脚螺栓出入库管理,规范入库、存放、领用、回收等管理程序,保证账、卡、物一致。台账中应明确工程名称、杆塔号、生产厂家、产品规格、材质、性能等级、数量、时间、经办人等信息。

第五章 施工安装

第二十一条 基础浇筑施工前,按照“一基一领”和 “同一基杆塔基础使用同一厂家”的要求,由基础施工班组领取地脚螺栓。

第二十二条 地脚螺栓安装时,施工班组质检员应按照设计图纸核对地脚螺栓规格、标识。测量员按照设计几何尺寸对地脚螺栓进行找正。

第二十三条 基础混凝土浇筑前,施工班组应先对地脚螺栓上端螺纹部位采取包裹措施。

第二十四条 基础浇筑拆模后,施工班组应对露出基础顶面的螺杆部位采取防锈措施,并由质检员复核地脚螺栓位移。

第二十五条 施工班组在回收螺母、垫板时,应“一腿一串,单基包装”,在包装上标记工程名称、杆塔号等信息,并移交材料站统一保管。

第二十六条 杆塔组立施工前,施工班组按照“一基一领”的要求,由杆塔作业层班组骨干人员领取螺母、垫板。施工项目部材料员应认真复核工程名称、杆塔号、产品规格,逐基发放螺母、垫板。

第二十七条 塔脚板安装前,施工班组质检员应复核地脚螺母、螺杆、垫板的标识与塔号是否匹配,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发现螺母、垫板等缺失时,施工承包商应联系原供应商进行增补,严禁私自加工或购买。

第二十八条 塔脚板安装中,施工班组质检员应监督施工人员及时将螺母和垫板安装齐全,确保两螺母及垫板应与塔脚板靠紧。对4个以上圆形布置的地脚螺栓,紧固时应对称顺序紧固。

第二十九条 杆塔组立和放线作业中,放线段的杆塔地脚螺栓安装紧固和防卸情况应纳入作业必备条件确认范畴,由施工班组质检员确认,并在每日站班会及风险控制措施检查记录表中记录。

第三十条 杆塔组立后,施工班组质检员应监督施工人员随即拧紧螺母采取相应的防卸措施(8.8级高强度地脚螺栓不应采用螺纹打毛的防卸措施)。

第三十一条 施工项目部应在保护帽浇筑前提请监理项目部,现场检查确认地脚螺母和垫板已安装齐全、紧固到位,无误后方可浇筑保护帽。

第六章 验收检查

第三十二条 地脚螺栓的安装、紧固情况应严格落实三级自检要求。基础及保护帽浇筑前,监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应对地脚螺栓规格、标识、安装等一并验收。基础浇筑过程中、组塔过程中、架线过程中、保护帽浇筑过程中的螺栓管控情况,监理应纳入旁站并记录。

第三十三条 监理初验、中间验收时,应将地脚螺栓的螺杆、螺母、垫板标记匹配情况,以及两螺母及垫板与塔脚板是否靠紧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其中,施工项目经理、总监应对所有耐张塔、30%直线塔进行抽检,业主项目部安全专责对“三跨”区段等重要耐张塔、10%直线塔进行抽检。

第三十四条 建设管理单位应结合工程检查,对各参建单位的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十五条 施工项目部应做好地脚螺栓资料归档工作,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地脚螺栓生产厂家资质;

(2)地脚螺栓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地脚螺栓出入库台账;

(4)地脚螺栓使用跟踪记录。

第三十六条 工程投运后的达标投产或优质工程评比等检查中,每个线路工程必须随机抽取不少于总基数1%的杆塔,并选取抽取杆塔的1个保护帽,进行破坏性检查。

第七章 考核评价

第三十七条 建设管理单位要重点检查设计承包商施工图设计阶段有关文件,将设计承包商落实本办法的情况纳入设计质量考核及资信评价。

第三十八条 建设管理单位对施工承包商现场仓储、施工安装等过程管控进行评价。对落实本办法不到位的,公司将依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于发生严重质量缺陷的供应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物资部门应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上报公司总部,并在公司系统内通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施行,原《国网基建部关于加强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管控的通知(基建安质〔2017〕57号)》、《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输电线路杆塔设计地脚螺栓选用要求的通知(基建技术〔2017〕92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国网]输电线路工程地脚螺栓全过程管控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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