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前段时间,一系列的电力安全问题引发了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涵盖全省发电、电网企业和在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属地电力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重大活动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电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情况、电力企业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落实情况以及电力企业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等为检查重点,明确责任部门,对电力企业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消除监管盲区,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日前,住建部组织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再进一步,将覆盖全国8万余家建筑企业的5000多万名建筑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不仅应该经过基本安全培训,还要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由全国平台、各省市县平台、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筑工人个人客户端等组成,平台将记录建筑工人的学历记录、奖励处罚信息、工资情况甚至是培训记录。
关于征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做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我司组织起草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单位,请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18年6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人:米凯曹希
联系电话:010-58933327
010-58934163(传真)
附件:1.《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8年5月9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联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八条 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下同)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筑工人信息进行采集、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按时将台账提交承包企业备案。
第九条 工程监理企业应审查承包企业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第三章 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第十条 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由全国平台、各省市县平台、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筑工人个人客户端等组成,各级各类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应统一使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并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第十一条 各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建立的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当包含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记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管理、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投诉处理、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评价、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二条 建筑用工企业可以根据数据标准建立自己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或系统,也可以直接应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系统进行数据录入。承包企业施工现场应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基础核实采集本项目建筑工人基本信息,记录人员技能安全培育情况、出勤、完工数量质量和诚信评价等信息,切实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权益。
第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应加强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建设,为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第四章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建筑用工企业应严格规范用工管理,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 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
第十六条 建筑用工企业应规范实名制管理方式,强化现场管理。
承包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有条件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施工现场进出场门禁系统,并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制度。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方式实施考勤管理。承包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保护工人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企业通过张贴二维码等方式公开项目基本信息,供社会查询。鼓励社会各方开发符合相关数据标准的建筑工人个人APP客户端,向建筑工人推送相关信息。
建筑用工企业应当落实合同中约定的由本企业完成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承包企业应在承接工程的项目部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台账。实名制台账应包括每名建筑工人的实名制档案,实行电子打卡的还应保存电子考勤信息和图像、影像信息,档案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承包企业应统一管理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信息,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已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筑工人,3年以上(含3年)无活跃数据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用工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培训及信息录入,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相关不良及良好记录应予以保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各地各建筑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部门和建筑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有关部门要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其向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传相关数据,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对有关建筑企业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对实名制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并对不良行为进行公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二十一条 严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借推行实名制管理指定或暗示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的负担。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8年 月 日起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4年11月是全国第33个消防宣传月,主题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无锡西区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部积极响应公司号召,自11月起,运行各值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各值组织观看了多起典型火灾事故的警示教育视频。其中,
近日,国能龙岩发电公司结合5号机组B级检修契机,开展凝结水泵变频器精维护工作,有效提高设备可靠性,为机组安全运行奠定基础。图为该公司电气检修人员正在检查移相变压器为确保此次检修工作顺利开展,该公司电气检修人员从修前准备、安全管理、标准化检修、工作进展到质量验收等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组
11月15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全省电力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迎峰度冬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和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河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河
近日,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0号),进一步提升供电可靠性信息准确性,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组织召开了2024年度供电可靠性信息核查工作部署暨培训会,指导各相关单位按计划开展2024年度供电可靠性信息核查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拟入库专家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国家能源局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库第二批213名拟入库专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入库专家有异议,请向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4
受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委托,中电联牵头开展《“十五五”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编制研究工作。11月12日,中电联在北京组织召开编制研究工作推进会。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阎秀文副司长到会并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安排。推进会上,华北监管局、中国电科院、国网国调中心、南网
11月13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峰一行赴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接工作,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高润喜,党委委员、副厅长冀文明,二级巡视员史文煜及相关人员座谈交流。张海峰详细介绍了内蒙古电力集团的安全工作整体情况。他表示,电力集团在保障电力供应可靠性方面采取了诸多举
11月11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与到访的广西来宾市委书记何朝建举行会谈,双方就深化能源合作等进行友好沟通交流。中国大唐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建伟,来宾市委常委、秘书长蒋卫生,来宾市副市长雷斌等参加会谈。邹磊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来宾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给予中
最近,盐城供电共产党员服务队三新分队至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珠溪古镇、亭湖区南洋镇洋湾村,开展电力设备线路检查、电力安全宣传、推行优质服务,全力满足地方特色发展电力需求,为美丽古镇生态宜居保驾护航。盐城伍佑珠溪古镇是大市区内目前唯一保存较为完好的千年古镇,古镇历史悠久,海盐、红色、非遗
连日来,在山西平陆—垣曲220千伏线路施工现场,建设者正全神贯注地吊装塔材、紧固螺栓,确保工程于本月投运,进一步提升当地电网迎峰度冬期间的可靠性。冬季来临,山西各地陆续进入采暖季。记者7日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下称“山西电力”)获悉,该公司周密部署,源网荷储全发力,用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
“测试顺利通过,变压器运行正常。”11月7日,在江北区大世界水产交易区内,路林市场配电室的四台老旧变压器悉数更换完毕,极大地增强了路林市场周边区域的供电稳定性和安全性。据了解,这四台变压器是江北区34台高耗能配变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的一部分。长久以来,这些变压器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型号老旧
根据国家能源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深入了解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加强企业学习交流,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排,11月14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徐州地区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座谈会。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徐州地区新能源发电企业共计100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2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储能企业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验的通知,核验对象为已在河南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生效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储能企业。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2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电企业入市的公示公告,本期受理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发电企业共3家,详情如下:冀北电力交易有限公司关于发电企业入市的公示公告按照《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华北监能市场[2018]497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西藏电力交易平台10月新增注册市场主体的公告,2024年10月份,7家市场主体提报注册申请,其中6家发电企业、1家电力用户。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收集北京地区参加跨省跨区多年双边绿电交易意向(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的通知,通知显示,因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未正式发布,请各经营主体充分考虑交易风险,自愿参与申报。本次收集经营主体与锡盟二期、山西地区新能源企业签订含2025年的多年交
11月20日瀚蓝环境公布,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本次交易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瀚蓝香港拟向计划股东按照4.9港元/股支付现金对价,向购股权持有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云南省内电力市场五个实施细则意见建议的通知,包含《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V2.0版)》、《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保险)管理实施细则(V2
电力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和先导产业,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近年来,在大力践行“双碳”目标和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背景下,我国能源绿色转型加速推进,电力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电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保障基础不断夯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尤其是《能源法》正式出台,为
11月18日,瀚蓝环境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据悉,瀚蓝环境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公司已于2024年7月22
根据国家能源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深入了解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加强企业学习交流,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排,11月14日下午,江苏能监办在华润电力徐州公司召开徐州地区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座谈会,会议采用线上和线下形式。能监办电力安全监管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储能企业(第七批)名单,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长治弘盛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的省内交易入市申请,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本次公示的发电企业目
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创造性地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并作出重大部署,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了科学指引。南方电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作为
10月,全省完成发电量182.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8%。1-10月,全省完成发电量1894.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9%。10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42.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9%。1-10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433.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3%。一、全省全社会用电情况1.分产业用电10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57亿
11月7日至8日,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新华通讯社共同指导的第七届中国企业论坛在北京举行。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作了题为《以“两化”协同促“两型”建设加快塑造能源电力生产力新质态》的发言。其间,《南方电网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2024)》入选《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24)》分
当下,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正深刻改变着各行各业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广西电网公司紧跟时代步伐,以优化生产组织模式为内驱力,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充分发挥无人机飞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重塑生产组织模式,优化调整生产指挥中心和数智运营中心机构设置,推动机
10月24日,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可靠性中心获悉,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以综合评价系数99.86%的优异成绩,荣获“2023年度300兆瓦等级煤粉锅炉机组可靠性对标标杆机组”称号。2023年,该公司1号机组全年运行时间达360天,机组利用小时数7477小时,年累计完成发电量22.43亿千瓦时,全年无非停
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煤、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平稳增长。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原煤生产增速加快。9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1亿吨,同比增长4.4%,增速比8月份加快1.6个百分点;日均产量1381.5万吨。进口煤炭4759万吨,同比增长13.0%。1—9月份,规上工业原煤
9月,全省完成发电量18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0%。1-9月,全省完成发电量1712.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4%。9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32.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1-9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29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9%。一、全省全社会用电情况1.分产业用电9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43亿千瓦时
9月25日至29日,新疆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开展国庆节前电力生产安全和迎峰度冬电力保供督导检查。在吐鲁番市,督导组先后检查了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城市枢纽变电站现场以及部分煤改电居民用户,现场
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5%(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从环比看,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32%。1—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分三大门类看,8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制造业增长4.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
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煤、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平稳增长。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原煤生产平稳增长。8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0亿吨,同比增长2.8%,增速与7月份持平;日均产量1279.2万吨。进口煤炭4584万吨,同比增长3.4%。1—8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30.5亿吨
8月,全省完成发电量216.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3%。1-8月,全省完成发电量153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9%。8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47.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4%。1-8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159.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2%。一、全省全社会用电情况1.分产业用电8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68亿千瓦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