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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山西吕梁印发《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停产治理。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文如下:
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战,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吕梁市区PM2.5年均浓度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15%,优良天数比例达74%以上;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四县市城区PM2.5年均浓度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18%,优良天数比例达70%以上,退出全省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排名后10位;其余8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10%或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74%以上。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
1.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城市及县城区域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各地要排查区域采暖现状,制定清洁取暖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任务、改造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市区及周边“一区三县”3.6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离石24176户、中阳6712户、柳林2593户、方山2522户,市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完成汾阳、文水、交城、孝义3.1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汾阳5000户、文水5000户、交城5000户、孝义16000户,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其余县3.3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柳林4000户、方山4000户、临县4000户、岚县4000户、交口4000户、中阳4000户、兴县5000户、石楼4000户。全市农村地区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电力公司)
2.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2018年各地“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5月底前完成确村确户。市电力公司及相关供气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市发改委要加强气源保障,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提升燃气应急储备能力。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要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煤改电”电源和供电管网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
3.提高燃煤供暖设施环保标准。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在用燃煤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公司锅炉,2018年8月底前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粉尘≤10mg/m3的控制要求;市区城北供热站、西南供热气站7台590蒸吨锅炉2018年9月前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神州煤业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店坪煤矿、霍州煤电集团木瓜煤矿、金晖荣泰煤业有限公司、离石永宁煤业有限公司、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西山晋邦德煤业有限公司、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容大煤业有限公司、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离石炭窑坪煤业有限公司等12个煤矿生产生活用燃煤锅炉2018年8月前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替换,实施煤改电、改空气能、改地热能等清洁燃料改造,逾期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4.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9月底前,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县城建成区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取缔关闭燃煤锅炉的同时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加快淘汰化肥行业以外的煤气发生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5.加强“禁煤区”建设。2018年9月底前,市区要扩大“禁煤区”,将城市建成区和清洁取暖改造区域纳入“禁煤区”范围;12县市建成区要全部划定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联防联控区域根据实际控制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6.加强煤质管控。12县市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禁止使用硫份高于0.5%、灰分高于10%以上的散煤。全市其它范围内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分高于16%以上的散煤。加强煤炭销售流通环节管控,对销售劣质煤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及交通干线设置散煤治理检查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二)进一步控制工业污染。
7.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制定年度化解钢铁、煤炭、电力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8年退出煤炭过剩产能、钢铁过剩产能、淘汰煤电机组任务。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产能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
8.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对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其中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挂账销号。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全面提升改造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
9.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停产治理。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自2018年10月1日起,现有电力(燃煤以外)、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炼焦企业自2018年12月3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市区周边砖瓦企业2018年8月前实行提标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粉尘≤30mg/m3的控制要求。在钢铁等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所有未进行过审核或上次审核已超过三年的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化工、玻璃、煤矿、氧化铝、氮肥、造纸、白酒制造等重点工业企业,应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并落实审核方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10.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开展VOCs排放单位筛选,5月底前建立VOCs排放重点单位名录库。加强对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及其他面源VOCs治理与管控。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和治理。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在VOCs排污单位推广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臭氧污染严重的地区,夏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香烃的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调控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11.严格落实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2018年5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作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未按期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各地可在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工艺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三)进一步控制交通运输污染。
12.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使用劣质车用油品行为,配合商务部门倒查劣质车用油品来源。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13.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14.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市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在吕梁市区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5.加强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营运类柴油车监督执法。适时启动209国道K494至K515+400M段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在重型柴油车通行频次较多的路段开展联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抽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并对重型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情况进行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尾气排放超标和违反限行等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1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2018年底前要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环保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住建、水利、农机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
17.加强货运结构调整。加快铁路集运站点建设,完善铁路运输配套设施,鼓励引导重点用车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方式。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重点用车企业,2018年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较上年明显减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交通局)
(四)进一步控制面源污染。
18.加强施工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市政、公路、水利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暂时不能开工的城市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住建部门要定期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对于已采取扬尘管控措施但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需经市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19.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扬尘整治。加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发展封闭箱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积极探索重型散装物料货车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措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对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无主管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必须到指定场所倾倒。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建立倒查机制,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20.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场、裸露地面及公共设施的扬尘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组织对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加强公共设施、交通护栏清洗保洁,组织对楼宇立面、楼顶及公共区域保洁,清理积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1.强化禁燃禁放措施。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污染物管控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建成区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安监部门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禁止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严禁燃煤旺火,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对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严格落实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22.严格落实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法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电力(燃煤除外)、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以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工业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治理;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采暖期实施错峰生产。其中: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及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生产设施不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可以不予限产;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限产30%;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40%以上,其中采取传统湿法熄焦作业的限产50%以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停产焖炉保温,限产比例根据出焦时间计算。对承担供热、供气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求合理确定限产比例。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采暖季实施停产。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炉、天然气炉应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确需生产的,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各地要做好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要求落实重型运输车辆错峰运输。各地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六)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3.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及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与气象机理研究,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科学判断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气象局)2018年8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具体到单位名称、生产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不同预警级别进的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做到“一厂一策”,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本攻坚计划印发1个月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制定详细落实推进方案,加强统计调度和专项督查,每月将工作方案及每月工作推进情况报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考核问责。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每月排名通报。落实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改善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问责,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
(三)持续开展“铁腕治污”。开展中央、省环保专项督察回头看,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持续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依托环境监控平台和环境热点网格平台反映的线索开展精准执法,保持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时限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清洁取暖、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老旧车淘汰等领域。对已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用户,要及时兑现补贴承诺。鼓励利用融资平台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五)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统筹做好环境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政策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保障公众知情权。在当地主流媒体设立环境问题曝光台,公开报道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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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我国在建最大火电厂新机组投产7月6日,国家能源集团浙江公司北仑电厂首台8号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行。该厂以“火风光储”总装机6400兆瓦,为迎峰度夏期间
“‘十五五’期间,我国将有一批老旧机组寿命期满,即发电许可证到期,面临延寿改造。据初步统计“十五五”期间投运达到及超过30年、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的煤电机组共290台机组,总容量9819万千瓦。其中,以30万千瓦等级为主,共6662万千瓦,占比68%。地区分布方面,以华北、华东、东北等地区为主,
近年来,贵州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构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有序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建设西南区域电力枢纽,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全省“风、光、水、火、储”多能协同、互济
为全面评估河南省电力现货市场规则体系、系统参数设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持续检验电力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稳定性、可靠性,全面验证电力现货市场业务流程的规范性。扩大用户侧参与范围,探索新能源入市机制和电量比例,测算新能源大发时期市场发用结算偏差资金规模,分析发电侧、用户侧、新型经营主体
7月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中电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郝英杰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这是中电联连续20年发布年度发展报告。作为中电联“1#x2B;N”年度系列报告的主报告,《报告》以电力行业统计与调查数据为依据,系统回顾了我国电力行业2024
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能源电力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能源法》提出要“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
继浙江省2024年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价0.01元/千瓦时后,2025年浙江省进一步加大了降价力度。(来源:电联新媒作者:赵紫原)“电价方面,通过建机制、降成本、优调度,2025年煤电年度交易价格降低至0.412元/千瓦时,较去年降低0.053分。截至5月底,全省工商业平均电价降至0.733元/千瓦时,较2024年下降0.0
7月9日,青海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玉龙一行赴省能源局,就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相关工作开展调研座谈。座谈会上,省能源局汇报了“十四五”以来全省清洁能源发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截至2025年5月底,全省发电装机7576万千瓦(含储能),其中:水电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1日,穗恒运A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同向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94%~1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90%~182%,主要原因为投资收益同比上升、汕头光伏项目投产以及燃煤价格同比下降综合使得发电业务经营效益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建投能源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39%。2025年上半年,煤炭市场供需整体较为宽松,价格中枢持续下移。公司深化“集约化管住两端,专业化管控中间”的经营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组织生产经营,进一步加
盛夏如火,奋斗正酣。上半年,中国大唐系统各单位以昂扬的斗志、拼搏的姿态高质量交出“双过半”硬核答卷,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从生产一线到项目现场,广大干部职工锚定目标、争分夺秒,用实干与创新书写中国大唐的使命担当。广东分公司积极主动应对电力市场变化和挑战,深化生产经营联动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1日,豫能控股发布2025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1.2亿元,同比扭亏为盈。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发电成本下降,火电经营业绩好转。
7月以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统筹安全生产、防台防汛等重点工作,全方位提升顶峰能力,机组应开尽开、应发尽发、应供尽供,全面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进入迎峰度夏关键时期,大唐国际充分发扬“保电老兵”的优良传统与作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和隐患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能源集团原一级业务总监严永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安徽省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1日,京能电力披露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25年上半年(1月-6月份)累计完成发电量438.95亿千瓦时,同比降幅5.41%。其中火力发电累计完成发电量414.83亿千瓦时,同比降幅9.55%,新能源累计完成发电量24.12亿千瓦时,同比增幅344.20%。2025年上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1日,京能电力公告称,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817.67万元至211,154.41万元,同比增长100.13%-131.16%。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公司积极开拓电力市场,新能源板块盈利大幅增加,多措并举提升管理效能,全面抓牢电量电价营销管理,平均结算电价
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编号:SZBHX202507100030号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华尔锦电气有限公司,投标价格:418656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立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价格:4591000.00元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推进“新能源+储能”融合应用!国家电投将在兰州投建300MW光储项目7月6日,兰州新区管委会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青海青投绿动智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能源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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