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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山西吕梁印发《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停产治理。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文如下:
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2018年蓝天保卫战,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吕梁市区PM2.5年均浓度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15%,优良天数比例达74%以上;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四县市城区PM2.5年均浓度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18%,优良天数比例达70%以上,退出全省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排名后10位;其余8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10%或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优良天数比例达74%以上。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
1.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城市及县城区域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各地要排查区域采暖现状,制定清洁取暖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任务、改造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市区及周边“一区三县”3.6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离石24176户、中阳6712户、柳林2593户、方山2522户,市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完成汾阳、文水、交城、孝义3.1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汾阳5000户、文水5000户、交城5000户、孝义16000户,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其余县3.3万户清洁采暖改造,其中:柳林4000户、方山4000户、临县4000户、岚县4000户、交口4000户、中阳4000户、兴县5000户、石楼4000户。全市农村地区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电力公司)
2.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2018年各地“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5月底前完成确村确户。市电力公司及相关供气企业要与各地认真做好衔接。市发改委要加强气源保障,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提升燃气应急储备能力。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要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煤改电”电源和供电管网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电力公司)
3.提高燃煤供暖设施环保标准。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在用燃煤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公司锅炉,2018年8月底前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粉尘≤10mg/m3的控制要求;市区城北供热站、西南供热气站7台590蒸吨锅炉2018年9月前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神州煤业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店坪煤矿、霍州煤电集团木瓜煤矿、金晖荣泰煤业有限公司、离石永宁煤业有限公司、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西山晋邦德煤业有限公司、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容大煤业有限公司、离石贾家沟煤业有限公司、离石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离石炭窑坪煤业有限公司等12个煤矿生产生活用燃煤锅炉2018年8月前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替换,实施煤改电、改空气能、改地热能等清洁燃料改造,逾期停产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4.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9月底前,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县城建成区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取缔关闭燃煤锅炉的同时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加快淘汰化肥行业以外的煤气发生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5.加强“禁煤区”建设。2018年9月底前,市区要扩大“禁煤区”,将城市建成区和清洁取暖改造区域纳入“禁煤区”范围;12县市建成区要全部划定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联防联控区域根据实际控制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6.加强煤质管控。12县市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禁止使用硫份高于0.5%、灰分高于10%以上的散煤。全市其它范围内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分高于16%以上的散煤。加强煤炭销售流通环节管控,对销售劣质煤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及交通干线设置散煤治理检查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二)进一步控制工业污染。
7.加快退出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制定年度化解钢铁、煤炭、电力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8年退出煤炭过剩产能、钢铁过剩产能、淘汰煤电机组任务。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环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产能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
8.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对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其中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挂账销号。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全面提升改造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
9.实施工业企业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电(含低热值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停产治理。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自2018年10月1日起,现有电力(燃煤以外)、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炼焦企业自2018年12月3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市区周边砖瓦企业2018年8月前实行提标改造,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粉尘≤30mg/m3的控制要求。在钢铁等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所有未进行过审核或上次审核已超过三年的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化工、玻璃、煤矿、氧化铝、氮肥、造纸、白酒制造等重点工业企业,应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并落实审核方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10.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开展VOCs排放单位筛选,5月底前建立VOCs排放重点单位名录库。加强对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及其他面源VOCs治理与管控。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和治理。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在VOCs排污单位推广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臭氧污染严重的地区,夏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香烃的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调控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11.严格落实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2018年5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和装卸、输送、生产工作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密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未按期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责令整改。各地可在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工艺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三)进一步控制交通运输污染。
12.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持续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专项行动。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使用劣质车用油品行为,配合商务部门倒查劣质车用油品来源。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13.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督促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14.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底前,市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在吕梁市区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5.加强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营运类柴油车监督执法。适时启动209国道K494至K515+400M段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在重型柴油车通行频次较多的路段开展联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抽测车辆排放达标情况,并对重型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情况进行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尾气排放超标和违反限行等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1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2018年底前要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环保部门会同交通运输、住建、水利、农机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
17.加强货运结构调整。加快铁路集运站点建设,完善铁路运输配套设施,鼓励引导重点用车企业采用铁路运输方式。位于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重点用车企业,2018年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较上年明显减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交通局)
(四)进一步控制面源污染。
18.加强施工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市政、公路、水利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暂时不能开工的城市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住建部门要定期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对扬尘管控不到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作业。对于已采取扬尘管控措施但确实无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需经市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19.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及交通运输扬尘整治。加强道路运输扬尘管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发展封闭箱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积极探索重型散装物料货车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措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的长效机制,对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无主管部门核发的《渣土运输许可证》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限行道路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密闭不严、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必须到指定场所倾倒。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渣土车辆,一经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建立倒查机制,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同时追溯上游施工工地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20.全面加强各类露天堆场、裸露地面及公共设施的扬尘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城乡结合部以及城中村拆迁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组织对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加强公共设施、交通护栏清洗保洁,组织对楼宇立面、楼顶及公共区域保洁,清理积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1.强化禁燃禁放措施。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污染物管控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要求,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县城建成区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安监部门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禁止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严禁燃煤旺火,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对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严格落实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22.严格落实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法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电力(燃煤除外)、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以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工业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治理;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采暖期实施错峰生产。其中: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及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生产设施不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可以不予限产;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的限产30%;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40%以上,其中采取传统湿法熄焦作业的限产50%以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停产焖炉保温,限产比例根据出焦时间计算。对承担供热、供气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求合理确定限产比例。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采暖季实施停产。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电炉、天然气炉应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确需生产的,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各地要做好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预警要求落实重型运输车辆错峰运输。各地要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六)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3.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及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与气象机理研究,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科学判断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气象局)2018年8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具体到单位名称、生产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不同预警级别进的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做到“一厂一策”,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本攻坚计划印发1个月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制定详细落实推进方案,加强统计调度和专项督查,每月将工作方案及每月工作推进情况报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考核问责。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每月排名通报。落实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改善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问责,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
(三)持续开展“铁腕治污”。开展中央、省环保专项督察回头看,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持续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依托环境监控平台和环境热点网格平台反映的线索开展精准执法,保持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时限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清洁取暖、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老旧车淘汰等领域。对已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用户,要及时兑现补贴承诺。鼓励利用融资平台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五)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统筹做好环境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政策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保障公众知情权。在当地主流媒体设立环境问题曝光台,公开报道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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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我国能源转型加快构建新一代煤电体系怀柔实验室灵活燃煤发电团队副总师徐进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有关要求,夯实煤电兜底保障作用,积极推进煤电转型升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
推进新一代煤电高质量升级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勇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工作,通过“锚定战略目标、健全指标体系、坚定攻关路径、配套保障政策”四个方面,
4月14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一2027年)》,提出推动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在创新技术应用方面因地制宜采用零碳低碳燃料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煤电与新能源耦合等技术,提升机组清洁降碳技术水平。《方案》明确清洁降碳技术要求。新建机组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4日,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2025年全力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加快推进连霍高速氢能管线、巩义大唐制氢和荥阳豫能制氢项目建设。开展登封大熊山、荥阳环翠峪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建设。推进巩义安投、东象电力、中谷智汇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重点科技创新项目“高水分褐煤锅炉大功率等离子体”在国电电力胜利电厂完成三年试运行,成功投入电厂应用,实现了燃用全水分38.6%褐煤锅炉的冷炉无油点火与全负荷稳燃,建成了世界首座燃用高水分褐煤机组无燃油电厂。与传统常规油枪点火相比,该项目开发出了用于提升高水分褐煤机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问:《实施方案》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支撑双碳战略的重要举措,新一代煤电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主要任
近日,上海电建二公司承建的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顺利开工。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东北,地处苏州与无锡之间,厂址西靠京杭大运河,北依望虞河,两河在厂址西北方向交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期工程计划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8机组主体及部分公用
随着业绩窗口逐渐打开,五大发电集团的主要上市主体2024年年报已悉数出炉。Wind数据统计显示,这五家上市公司中三家减收增利,但盈利增速均超过20%,净利润总和340.37亿元,较2023年同期大增47.79%。业绩TOP1:华能国际2024年,五大电力上市公司中四家营收突破千亿,一家盈利突破百亿。其中,华能国际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工程EPC总承包2个设备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17/17-SB-217)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工程EPC总承包2个设备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电宁波前湾2×80万千瓦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133/17-QT-017)一、招标条件浙江华电宁波前湾2×80万千瓦级燃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电力系统接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
4月17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光伏柔性支架一体化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布,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7846.703346万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5625.3996万元;中标候选人第3名中国电建集团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对于“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的要求,强调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以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
截至3月底,甘肃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市场经营主体6569家,独立储能、负荷聚合商等新业态快速涌现,多元主体竞争格局加速形成。近年来,甘肃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锚定“双碳”目标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要求,立足新能源高占比的独特省情,全面推进电力市场体系优化升级。随着甘肃电力中长期
当地时间4月13日上午,山东电建三公司卡塔尔500MW单循环调峰电站EPC项目开工仪式在项目现场隆重举行。项目业主代表,监理代表,联合体代表及项目部班子成员、各部门及专业负责人齐聚开工仪式,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庆典仪式上,业主代表运营与维护经理Mr.WaelAmmar高度肯定了项目团队的前期筹备工作
近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宁夏电力平罗公司660MW超超临界机组20%负荷灵活性调峰技术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为国能沪电(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99万元。项目概况:国能平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罗公司)厂址位于平罗县东北,直线距离约35km的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内。厂
4月16日,广东清远下坪抽水蓄能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1.项目名称:广东清远下坪抽水蓄能电站2.建设单位: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3.项目概要根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广东省能源资源条件,未来能源电力发展将呈现风电、光伏等可再生清洁能
国家能源集团近日发布国电电力胜利电厂#1机组灵活性改造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国电电力胜利电厂#1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投标报价:3394.5万元。项目概况:胜利发电厂是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大型坑口电站,位于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东郊,是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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