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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关于征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火电分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8-08-24 16:2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安全发电企业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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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发布关于征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火电分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全文如下:

附件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火电分册)

(征求意见稿)

1.前言

发电行业是技术、资本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电作业环境复杂,危害因素较多,易发生安全事故(事件),且发生安全事故(事件)的后果严重、损失巨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有关决策部署,推动电力安全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降低发电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强化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势在必行。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组织开展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专题研究,并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旨在规范和加强发电安全风险识别、控制和检查,防范和降低安全风险,减少直至杜绝发电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中国能源研究会电力安全与应急技术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咨询评价院、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研究的有关工作,并参与了本导则的编写。

2.引言

为进一步加强发电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引导发电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准确识别安全风险,积极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大力提升电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从设备系统、作业任务和作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建设量化要求,有利于发电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有利于电力行业丰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发电企业可按照本导则,结合“两票三制”等,建立健全涵盖设备系统、运行、检修和管理等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

3.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国家能源局将根据本导则实施情况,适时以分册形式,制定适用于水力、风力、光伏等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导则。

4.引用的规范性文件

下列规范性文件对于本导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2017 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3 号(2007 年)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9 号(2011 年)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2012 年)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国资发改革〔2006〕108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发〔2016〕32 号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国办发〔2017〕3 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安委办〔2016〕11 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7〕29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改能源规〔2017〕1986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能安全〔2015〕1 号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1-2009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8001-201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

《风险管理 术语》 GB/T23694-2013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 GB/T24353-2009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GB/T27921-2011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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