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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8-30 15:38来源:天津市发改委关键词:上网电价津能发电燃煤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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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3、#4机组已经正式并网运行。根据国家电价政策,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3、#4机组上网电价,自正式并网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我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执行,即每千瓦时0.3655元。

二、自2018年8月9日起,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3、#4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5分。

三、天津国投津能发电公司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在线监测系统。对经市环保、市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污染物排放超标时段加价收入,按照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规定予以罚没或扣除。

2018年8月27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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