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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电科院2018年第24批示范区用户智慧能源管理设备采购

2018-09-11 11:40来源:乙方宝˙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储能招标梯次利用储能系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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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科院拟组织开展电科院2018年第24批科研类委外(示范区用户智慧能源管理设备加工等5个标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工作,项目拟在广东大万山岛配合兆瓦级波浪能示范工程建设MWh级梯次利用储能系统示范工程,开展总容量为1MWh至1.2MWh的退役动力电池基础性能检测、筛选检测、寿命测试和绝缘耐压测试等,分析退役动力电池健康状态和不一致性,提出电池组配组标准,提交退役动力电池核容报告。

电科院2018年第24批科研类委外(示范区用户智慧能源管理设备加工等5个标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006200000042658)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电科院2018年第24批科研类委外(示范区用户智慧能源管理设备加工等5个标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电科院2018年第24批科研类委外(示范区用户智慧能源管理设备加工等5个标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 资金来源:其他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1.采购清单

2.采购范围

标的3:退役动力电池性能检测

实施计划编号: GHME2017SF01

本项目拟在广东大万山岛配合兆瓦级波浪能示范工程建设MWh级梯次利用储能系统示范工程,开展总容量为1MWh至1.2MWh的退役动力电池基础性能检测、筛选检测、寿命测试和绝缘耐压测试等,分析退役动力电池健康状态和不一致性,提出电池组配组标准,提交退役动力电池核容报告。

项目采购内容:1.开展不一致性、IC曲线和OCV曲线、温升、倍率特性、高低温充放电、电池充放电损耗、工况循环、自放电性能测试等基础测试;2.开展绝缘测试、容量测试、内阻测试等筛选测试;3.开展电池模组耐压测试。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测试工作,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09月10日17时00分00秒至2018年09月17日17时00分00秒进行采购文件购买(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招标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 000812

(3)标书费收取联系人:

陈工:020-85120177

(4)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于2018 年7 月20  日正式上线,上线公告已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发票获取方式可上平台查看。(路径:“采购公告”-“通知公告”)。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若已递交《电科院2018年第24批科研类委外(示范区用户智慧能源管理设备加工等5个标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42658)》标的3:退役动力电池性能检测的标书费,只需将第一次汇款凭证上传至本次《电科院2018年第24批科研类委外(示范区用户智慧能源管理设备加工等5个标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采购编号:0006200000042658)》的缴纳界面,以作凭证,不再重复缴纳标书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为落实国家电子招投标的实施,本项目评标工作将以投标人上传至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或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0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谈判文件的日期和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七、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采购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5121710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046、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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