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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8-09-13 14:0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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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的垃圾处理要求,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拟在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南侧建设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扩建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发此公告。社会公众(单位、团体和个人)可向项目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海口中电第二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工程南侧。

4、建设内容及规模:3×600t/d生活垃圾焚烧炉配2套20MW余热发电系统、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及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三期工程、飞灰填埋场工程、配套的辅助生产生活设施。

5、服务范围:海口市、澄迈县及临高县(部分)的生活垃圾。

6、投资:建设总投资10612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92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7、主体工程

(1)垃圾焚烧系统:焚烧主厂房设3条焚烧线,自东向西依次布置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间、烟气净化间等,集束式烟囱设在主厂房西侧中间位置。

发电系统:设2套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配套设施包括烟气净化、废污水处理、飞灰固化及填埋等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等。

8、项目实施时间:扩建工程从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到机组调试及试运行共24个月。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扩建工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环境敏感点处的贡献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影响

扩建工程垃圾池的渗滤液及卸料区、污水沟道间冲洗水以及垃圾车冲洗水,收集后由渗滤液泵通过管道送至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中最严要求,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终入老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低浓度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化验室排水、除盐水设备反洗排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以及初期雨水(分批处理)等进入厂区设置的低浓度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扩建工程废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或回用,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影响

垃圾卸料平台采取了防水混凝土加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防渗措施;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池底和侧壁均采取了由YJ呋喃树脂砂浆、环氧树脂、环氧胶泥、防水抗渗钢筋混凝土底板、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C20水泥砂浆和聚氨酯防水涂料等多层防渗材料组成的防渗层,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影响

经预测,扩建工程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在36dB(A)~51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炉渣外售给创基废旧物质回收场综合利用;

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待检验合格后送至南侧配套的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袋、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与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一起回垃圾池入炉焚烧。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

三、建设项目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焚烧废气防治措施

焚烧烟气处理系统:SNCR脱氮+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SCR反应塔,并配套熟石灰储存及制浆系统、烟气再加热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采用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反应塔+干法喷射脱酸。

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去除重金属。

通过工艺及燃烧条件控制,并在末端由活性炭喷射和袋式除尘器去除二噁英。

利用布袋除尘器捕集颗粒物。

采用SNCR+SCR脱硝技术控制氮氧化物,采用氨水为还原剂。

各项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废、污水防治措施

扩建工程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处理站,渗滤液等废水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终入老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和生产废水经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在厂内回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扩建工程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设隔声罩、消声器、厂房封闭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炉渣外售给创基废旧物质回收场综合利用;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待检验合格后送至南侧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滤袋、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与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一起回垃圾池入炉焚烧。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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