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表示,禁止填堵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严禁以纯引水式小水电等改变水系自然状态的方式进行开发。对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开展的水(风)电开发、房地产、旅游开发等活动,要立即予以关停或关闭,限期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具体文件如下: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坚持保护优先、源头预防,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管控、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执法严格,投入多元、全民共享,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着力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管理
(一)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各市州政府及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政府及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规划引领。进一步完善现有自然保护区布局,更加注重湿地、森林、地质遗迹、珍稀特有物种等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按照自然地理单元和物种分布特性整合提升已建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小区,建立生态廊道,增强自然保护区的联通性。2020年之前制订全省自然保护区发展总体规划。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关保护区规划,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行保护职责。(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三)严格规范管理。根据《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关于做好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93号)等文件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水域)。各市(州)人民政府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的核查、确认并完成确权登记和勘界定标工作。核查、确认结果经省环保厅会同相关部门核准审定后报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严禁借核查、确认、确权登记和勘界定标之机缩小自然保护区及其核心区、缓冲区范围。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门要根据各自主管自然保护区资源特点,定期开展资源调查和监测。严格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确需调整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申请,严格规范审批。(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三、着力加强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管
(四)加强自然保护区源头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采矿、开垦、烧荒、采砂、采石等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要求。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禁止填堵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严禁以纯引水式小水电等改变水系自然状态的方式进行开发。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旅游活动监管。(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委等参与)
(五)严格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建设项目选址(线)要尽可能避让自然保护区,确因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精准脱贫和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的,要开展不可避免性论证,并严格执行相应审批制度。按“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落实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责任。(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等参与)
(六)分类处置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关于做好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93号)《关于自然保护区相关请示事项的复函》(环办生态函〔2018〕5号)《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对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开展的水(风)电开发、房地产、旅游开发等活动,要立即予以关停或关闭,限期拆除,并实施生态恢复。对于实验区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民生基础设施及其他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作出处理,在处罚追责基础上,避免“一刀切”地关停。建设单位主动补交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相关行政审批申请的,有权审批的行政机关应当受理,对符合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定;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依法不予批准,并可以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于新的违法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和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关停或关闭。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已设置的合法合规商业探矿权、采矿权和除民生以外的商业取水权,要限期退出。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分别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地方政府提出具体退出方案。在保障原有居民生存权的条件下,保护区内原有居民的自用房建设应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和自然保护区分区管理相关规定,新建、改建房应沿用当地传统居民风格,不应对自然景观造成破坏。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但在设立前已合法存在的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要在科学监测、评估审查基础上,制定方案,推动解决。经评估确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予以关停或关闭,并实施生态恢复。具体评估办法由省环保厅制定并公布。对于保护区成立之前存在的道路桥梁、开垦种植、建制城乡等已建成设施,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参与)
四、着力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
(七)推进管理机构建设。2020年前,经批准划定的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均要建立管理机构。各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限。(省编办牵头,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政府法制办等参与)
(八)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保护区建设投入机制。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自然保护区所需经费。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依托国家和省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保障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需要。各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依法接受单位和个人公益捐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捐款企业或个人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安排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损害赔偿资金,对受损群众给予相应赔偿。(省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税务局等参与)
(九)加强激励约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会同省相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省环保厅会同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生态补偿依据之一。将自然保护区管理纳入所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对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善、保护不力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等参与)
五、着力加强自然保护区组织领导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方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机构、土地权属、经费、社区管理等重大问题。强化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工作,省环保厅牵头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十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省环保厅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科研院所完善涉自然保护区的政策、法规、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完善技术规范。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指导做好各自管理自然保护区的相关工作,加强日常监管、问题整改督办。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具体管理工作,并自觉接受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管及业务指导。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会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社区共管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保护管理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各市(州)人民政府每年1月底前要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内自然保护区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并抄送省环保厅和省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省环保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2018年8月29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本文约2200字,3图,阅读约需15分钟所谓全知方可全能,电力市场电价预测的相关性数据繁多,如何选取不同时间序列下的模型影响因素及权重,是提高模型预测精确率的关键。公司交易事业部算法团队针对湖北省7月中旬部分天数出现的现货市场价格预测准确率严重偏离情况开展分析,修正模型训练中的降雨量及小
近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全省小水电有序退出机制的建议”——青海省能源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5013号建议答复的函,截至8月15日,整改类151座中,已完成竣工验收29座,因客观原因不具备验收条件4座,剩余118座小水电均在有序开展小水电竣工验收工作,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工作均基本完
近日,福建龙岩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龙岩市新罗区浙龙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高风、上风、信风、乘风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上网电价均为0.313元/千瓦时(含税),原文如下: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龙岩市新罗区浙龙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高风、上风、信风、乘风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新罗区发改局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广安爱众公告称,近日,控股子公司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爱众发电”)收到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小水电清理退出工作的函》,要求绵阳爱众发电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赓即开展所属水电站清理退出相关工作。公司持有绵阳爱众发电75.86%股权,所属3个水电站总装
国网浙江永嘉县供电公司在“双碳”背景下开展多要素融合的生态水电数字化控制,全景展示和控制全流域4大水系81座小水电站协同运作,形成生态共建、成效共享的多方协作共赢新局面。永嘉县电力调度部门管辖范围内有81座水电站,平均单站装机容量仅860千瓦。传统方式下,由于电力、水利部门的信息未共享,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就《关于推进我省小水电自供区供电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推进小水电自供区供电体制改革,要严格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各方合法正当权益,充分协商,平稳推进,防止引发新的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水利厅联合发布广东省小水电站试行差别化上网电价有关事项。文件提到,对广东省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在90%(含90%)以上的小水电站,其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5分(不含税,下同);对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在80%(含80%)-90%之间的小水电站,其上网
近日,安徽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安徽省推荐2024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的公示,拟推荐14座小水电站申报2024年度全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详情如下:关于安徽省推荐2024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根据水利部关于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对照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我省金寨县牛山
7月18日,吉林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推荐名单的公示,临江市聚宝水电站等6座小水电(名单见附件)省级初验合格,拟向水利部推荐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详情如下:吉林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推荐名单的公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的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1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玉龙电站等4座小水电市场注销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玉龙电站市场强制注销的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水电网获悉,6月18日,国家电投发布关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科技创新支持服务项目招标的公告。本项目招标范围是为黄河公司提供科技创新支持服务,主要包含科技项目及技术查新、成果鉴定、科技奖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科技项目辅助管理工作等。详情如下:
4月19日下午,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在昆明拜会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双方就强化能源安全保障、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等务实合作,携手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进行深入交流。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邱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石松
2023年11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海省发现,青海省一些地方存在小水电清理整改不严不实、生态流量监管流于形式、部分河流连通性受到阻隔等问题,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健康。一、基本情况青海省境内水能资源丰富,小水电站数量众多。统筹开发和保护,实现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开发,是推动青海
——访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李昇水电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了大量绿色电力。新形势下,水电的功能定位将由传统的电量供应为主转变为电量供应和灵活调节并重,这对水电开发利用意味着什么?我国抽水蓄能在未来发展中将如何实现经济高效?绿证新政策的出台对水电发展产生哪些积极影响?围绕上述问题,中
2023年10月16日,国投电力受邀参加由中国商务部与印尼海洋与投资统筹部联合主办的中国—印度尼西亚工商论坛,该活动是中国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活动之一。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全国政协副主席高云龙、商务部副部长李飞先生出席并致辞,来自中国、印尼以及其他国家的多位知名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全文)(2023年9月26日,北京)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邀请,尼泊尔总理普什帕·卡迈勒·达哈尔(普拉昌达)于2023年9月23日至30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第19届亚洲运动会开幕式。二、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普拉昌达总理,李强总理
6月15日下午,国家能源集团在四川成都召开水电开发建设工作推进会,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指示批示,研究分析集团水电开发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动员各单位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集团公司绿色转型和水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集团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新思想新论断以及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智库责无旁贷,更要身先士卒,尤其把党的创新理论与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紧密结合,形成落地生根的研究与实践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极其重要的任务。为此,国网能源院党委宣传部与《中国电力》杂志社共同策划了“智库专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广核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编号:G32022BJ1000360-2转让底价:6.1亿元转让方名称:芜湖信运汉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信达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标的企业简介标的企业名称:中广核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05-25注册资本
习近平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
2021年水电行业环境评估报告一张图
近日,松江河公司小山电站2号机一次性并网成功,标志着由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公司)承揽的小山电站2号机C修工作圆满结束。此次小山电站2号机检修,主要包含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检修、水轮机及其辅助设备检修、调速器相关设备检修、发电机出口设备检修、主变压器检修、厂房用电设
金沙江公司旭龙水电站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金沙江公司旭龙水电站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1106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
10月31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介绍了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2.1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797万千瓦,风电新增3912万千瓦,太阳能
10月28日,黄河上游在建海拔最高、装机最大水电站——青海玛尔挡水电站最后一台2号机组转子吊装完成。至此,电站全部机组转子吊装完成,向年底实现“一年五投”目标全力冲刺。2号机组转子外圆直径约12.8米,最大高度约3.1米,起吊重量达1050吨。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家能源集团打造精品机组的要求,不断创
10月25日,我国第一高土石坝、四川省内库容最大、调节能力最强的水库电站——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蓄至正常蓄水位2865米。这标志着雅砻江中游龙头水库电站首次蓄满,将为今冬明春电力保供作出更大贡献,并将全面提升雅砻江梯级电站的发电、防洪等综合效益。打造多能互补标杆做强国家战略发展腹地能源支撑
近日,由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公司)承揽的西霞院水电站8号机组A修项目发电机转子成功吊装。该水电站8号机组发电机转子重220吨,是水轮发电机最重要的部件。转子吊装是整个机组检修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为确保8号机组转子吊装顺利完成,水电公司项目部提前准备、周密部署,并配
近日,随着现场铺装防护通过验收,由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公司)承揽的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1号机B修工作全面开展。苏洼龙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苏洼龙乡上游1公里处,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梯级,下游与昌波梯级衔接。此次1号机组B
10月22日,尼泊尔马楠马相迪水电站项目融资关闭暨开工仪式在四川成都锦江畔和尼泊尔马相迪河畔同步连线举行,标志着由四川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的尼泊尔马相迪梯级水电站正式开工。马相迪梯级水电站项目是中尼电力合作规划的优先级项目,也是四川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对于提升中尼友好关系
10月14日,黄河尔多水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查了《黄河尔多水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青海省能源局、生态环境厅,果洛州及海南州发改委相关领导,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青海省投等相关人员、专家和代表参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沈德
近日,水电十二局承建的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外雄水电站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在对青田县外雄水电站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过程中,验收组听取了参建单位汇报,对施工质量、工程完成情况以及工程资料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验收组审查相关资料后,认为该项目建设管理过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手续齐备,工程
1937年开始兴建的开远南桥电厂,位于云南省开远市南郊临安河中下游的南桥之畔。临安河是珠江上游的南盘江支流——泸江的一段,南桥电厂因此是珠江流域的第一座水力发电厂,同时也是中国继云南石龙坝水电站、吉林丰满水电站之后的第三座水电站。1943年8月,南桥电厂正式投产。漫长岁月中,它对以个旧、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