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继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面向相关行业协会和主要企业再度征求意见。
大范围调整配额指标
与首轮征求意见稿相比,针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核算方法,新一轮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并给出具体测算公式。
大部分省区指标存在不同程度变动,例如京津冀三地2018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指标均由11%下调为10.5%,其2020年的预期指标则从13.5%上调为15%;四川、云南两地的2018年及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总量配额指标也从具体数值指标变为区间指标(≥80%即可)。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表示,2018年首轮征求意见稿中确定的配额指标,是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研究机构和电网公司依据2017年各省可再生能源实际消纳、跨区交易以及“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预期研判等情况制定。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专项评估,细化了配额测算原则、工作流程和重要时间节点,明确在测算过程中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意见。此外,结合各省对配额指标的意见,例如对于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量达到80%的四川、云南,对总量配额只监测,不考核。“对其他省所提合理意见已采纳,不宜采纳的已向地方做了解释。”
同时,在具体测算方法上,首轮征求意见稿中,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为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消纳量除以本地区全社会用电量。而在新一轮征求意见稿中,为利于配额义务分解落实,测算基数变更为本地区电力消费量。有参与意见反馈收集工作的相关人士透露,“当时大家对全社会用电量作为分母有很大异议,不同省份之间存在分歧,所以在第二轮进行指标测算时也参考了这一意见”。对此,陶冶指出,一方面全社会用电量的统计周期在时间上无法满足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及年度指标制定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如果将全社会用电量作为测算基础,那么包含厂用电和线损等在内的部分配额义务无法落实,很可能出现各个义务主体都完成了配额任务,但整个区域却没能完成的情况。目前版本中的本地区电力消费量主要指终端电力消费,已经扣除了厂用电和线损,就避免了上述情况。”
明确六大类义务主体
在新一轮征求意见稿中,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主体被明确分为六大基本类型。其中,第一类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省级电力公司,依其售电功能承担与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第二类为各省级及以下地方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电网企业,依其售电功能承担与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第三类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简称配售电公司,含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承担与售电量相对应的配额;第四类为独立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第五类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第六类为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全部用电量由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满足的无需承担配额义务)。其中,第三类至第六类为独立考核的配额义务主体。
“义务主体进一步明确,做到了覆盖整个电力消费侧。”同时,陶冶也强调,如果电网企业已经明确剥离了售电业务,那么真正考核的就是售电公司,电网承担组织实施责任。例如新疆和内蒙古,省级电网公司售电量已经不足全社会用电量的一半,这时电网公司必须组织其他主体一起完成配额。”
针对不同类型的主体,新一轮征求意见稿已给出了各自的配额计算方式,并进一步明确,各配额义务主体售电量和用电量中,农业用电和电网企业专用计量的供暖电量免于配额考核。
后续将出台绿证交易实施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一轮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原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的相关表述被改为绿证交易。
根据新一轮征求意见稿,绿证交易范围为配额义务主体之间、发电企业与配额义务主体之间,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向发电企业拨付补贴资金时按等额替代原则扣减其绿证交易收益。此外,对于绿证权归属及转移,在本轮征求意见稿中也制定了相应规则。
“这一次提出的绿证交易,和我们目前普遍理解的能够在绿证认购平台上购买的绿证其实是两回事。”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王淑娟表示,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绿证只是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发电企业卖了绿证,还是可以拿补贴”。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2017年初发布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绿色电力证书的认购价格不得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而且发电企业在出售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电价补贴。而在本轮征求意见稿中,绿证交易价格由市场交易形成,通过惩罚金方式理论上限定了绿证交易的最高价。此外,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在向发电企业拨付补贴资金时,只需按等额替代原则扣减其绿证交易收益。“换言之,1000度电核发一张绿证,如果一张绿证卖100元,相当于一度电0.1元。假设国家给可再生电力的补贴是每度电0.5元,按照此前三部委通知里的规定,这0.5元的补贴就不能再领了,但按照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方式,发电企业还是可以领到每度电0.4元的补贴。”王淑娟认为,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获取部分资金用于填补补贴缺口。
“绿证的本质属性是表明电量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只是有两个不同的市场同时存在。一个是2017年已经建立的自愿交易市场。另一个市场则是为履行配额义务而形成的交易市场。”陶冶认为,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交易目的和交易价格的预期差异。“自愿市场是实现终端用户获取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绿色电力交易后就不再具有获取国家补贴的资格,因此交易价格的基准是补贴强度。但配额机制下的绿证市场则是通过配额义务主体间交易获得证书,将其作为配额指标完成情况的凭据。目前理论上各地补偿金标准将是市场交易的上限价格,但在机制上没有设定保底的交易价格,在政策机制设计上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负责出售绿证后补贴不足部分。”
据陶冶介绍,针对配额制的绿证交易,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后续将会配套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将影响到绿证的交易价格。如交易周期、频次、范围等,都会对供需关系和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
此外,陶冶强调,对于一些不享受国家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是否可以核发绿证也是下一步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现在很多项目已经在运行,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入到补贴目录。下一步将在实施细则中对绿证核发的标准及项目资格认定标准进行明确。”
强制摊销变为配额补偿金
在新一轮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了配额补偿金方式,即对最终未完成年度配额的配额义务主体,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省级电网企业向其代收配额补偿金,补偿配额义务主体履行配额义务差额部分。
配额补偿金标准为当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大工业用户最高输配电价(1-10kV用户)、政府性基金、附加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之和。有关省级电网企业应将收缴的配额补偿金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拨付资金一并使用,用于本经营区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支付。
参与意见反馈收集工作的相关人士表示:“首轮征求意见稿中的强制摊销变为补偿金,从政策制定的角度,还是希望给各地一个相对明确的指导和基准的规则,毕竟这对于各省来说都是新生事物。按照新一轮征求意见稿中的补偿金标准,这个数额将远远大于购买绿证的费用。其实,在补偿金方面一直存在很多方案,也有人曾提出是否可以规定一个固定的金额,全国统一执行,但考虑到这种固定数值很难符合各省不同的发展状况,所以没有采用。即便是目前这一版本提供的补偿金计算标准,也还有值得商榷之处,希望能通过征求意见得出相对科学合理的方式。”
陶冶也指出:“完成配额义务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可以直接购买绿色电力,也可以购买绿证,补偿金是最后的‘封口’政策。配额制的初衷还是希望实实在在地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真正消纳。”
相关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设定了约束性指标,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设立了预期目标。根
编者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今天推荐一篇文章,作者在此前发表的《权威|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思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2021年下达全国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9.4%。2021年实际完成值为29.4%,与2020年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与2021年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29.4%持平。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地生产和
7月22日,浙江金华供电公司运用“集中+套餐”模式,利用现有的兰溪市孝顺镇3兆瓦/10兆瓦时电化学储能站作为配额集中站,为第一批3家光伏企业提供储能配额。此举标志着“新能源+配额制储能”模式在金华落地,是浙江金华供电公司助力浙江建设省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的重要措施。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步入倒计时,新能源将成为最大的受益方,但是碳交易与新能源如何衔接?它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绿色电力证书有何关系?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与绿色电力证书之间又有何区别?
北极星售电网从湖北省发改委官网获悉,日前,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做好湖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结合湖北实际,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是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2018年3月,我国首次就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过反复讨论和修改,2019年5月《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正式发布,同绿证相结合的强制性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正式建立。该通知从顶层架构出发提出了保障机制的各主体的责任,但没有公布具体的细
在最近举办的多场论坛上,专家学者、业内人士不约而同认为,“去碳化”能源体系的发展步伐正在加速,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不会因补贴时代的终结而陷入停滞,相反,可能是打开了加速发展的一扇窗。新能源是能源转型的关键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成为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和消费量第一大国,风电发电能力占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标志着历经近10年研究的中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正式出台,最新文件对原政策名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作了重大调整,明确政策目标在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如
10月4日,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区内配售电公司首次线上自动结算,蒙东电力市场用电侧实现100%自动结算。此次配售电公司自动结算功能的应用实现了电力交易机构与配售电公司线上结算,使电力交易中心与市场主体间结算信息交互更加安全、高效、便捷,市场交易结算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提升电力市场交易服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全省电力保供个案问题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全国和全省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电力保供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用电可靠供应,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建立全省电力保供个案问题处置工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电网企业
2023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3060”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政策,全力推进“绿电”经营绿色发展目标,省配售电公司与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达成了绿电供应协议,助推用户实现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近日,双方于福建奔驰公司举办了绿电协议签订纪念仪式,并展开交流座谈。签约仪
今年一季度,福建省配售电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作为,大力开拓绿电交易市场。截至目前,公司协助福建能化集团权属企业福能新能源公司、三峡福建能投公司实现绿电市场电量全额销售,一季度绿电交易成交电量0.
5月25日,彬长矿业电力公司成功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成为咸阳地区首家具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配售电公司,标志着该公司正式跻身电网运营企业行列。该许可证的颁发有效避免了生产运营风险,促进了依法治企,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该公司2020年8月21日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480号)以及《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精神,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华能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8日,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完成了“绿电交易”。这是扬中高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开展的首笔绿电交易,也是省内首次由增量配售电公司促成的二类市场绿电交易。据了解,本次江苏绿电双边协商交易总成交电量0.72亿千瓦时,交易均价467.04元/兆瓦时。
江苏港恒配售电有限公司、江苏盐城天之润配售电有限公司向本机构提出的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增量配电)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许可。
吉林白城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加快建设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区的意见》,文件提出,探索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强清洁能源消纳,培育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增长极。力争2025年,实现本地消纳清洁能源装机超过500万千瓦、年供电120亿度,清洁能源直供比例达到5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0亿元、产出规模达到500亿元、税收50亿元,国家“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省绿电产业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到2030年,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直供比例,拉低全市碳排放总量,逐步建成产值千亿、税收百亿的大型示范园区。
经过近15小时的奋战,7月23日23时18分,闽投配售电公司参股的厦门海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宁店110kV变电站进入24小时试运行阶段,标志着厦门宁店110kV变电站工程顺利送电成功,将为海沧信息产业园入园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
近日,中国能建云南火电配售电公司通过了持续准入售电市场,获得在云南电力售电市场资格的“通行证”。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增强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意识,靠前做好电力资质许可服务,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4月25日,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电力业务许可政策宣贯暨绿证核发数据校核工作交流会。会议通报了2023年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宣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reenElectricityCertificate(GEC),以下简称绿证)核发和交易,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
甘肃省张掖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创建全省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为目标,按照“摸清本底、设计路径、搭建平台、探索交易、加速转化”的思路,建立“资源核查—价值核算—开发交易—反哺产业、生态”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闭环机制,构建“一组一院三中心六机制”组织体系,努力破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银线跨越,西电东送。全长1452公里的昆柳龙直流工程,将乌东德水电站的绿电送至广东广西,年送电量可达330亿千瓦时。数字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方案》提到,结合能源禀赋,合理确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扩大绿电和绿证交易规模,充分挖掘分布式能源开发潜力。详情如下:
4月19日,“呼和浩特市绿电绿证交易服务机构”授牌仪式在市发改委举行,我市首家绿电绿证交易服务机构授牌成立。该机构由内蒙古中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青城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青城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运作,通过市场化手段、专业化服务,重点开发用户市场、撮合绿电绿证交易,为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任务,积极服务绿色低碳转型,近日,四川能投发展所属的四川能投电能公司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完成首笔绿电、绿证交易,预计全年交易绿色电力800万度,绿证1万余张,累计全年为企业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56万吨。
4月8日,中国环保杭州公司在北京电力交易平台完成首笔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这是中国环保面对“国补到期”,积极寻求经营效益破局之路的新举措,也是先行先试为行业发展提供的“新路径”,开启了中国环保绿色交易的新篇章。绿色电力证书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是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有
4月10日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一季度浙江绿电绿证交易规模达596万张,约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同期绿证交易规模总量的51%,折合电量约59.6亿千瓦时。绿证即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及
为积极应对持续蓬勃发展的绿电绿证市场,在“2023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国际低碳城论坛”分论坛“绿色能源论坛”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深圳供电局成立深圳市绿电绿证服务中心,旨在助力加快完善深圳市绿电绿证服务的相关机制,进一步促进深圳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为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南
“绿证成为全球贸易绿色化的关键要素,目前,我国的绿证国际认可度还较低,与国际绿证的互认机制尚未落实,这对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构成挑战。”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主席蒋颖指出,中国企业亟须适应国际客户供应链脱碳对绿证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体系,加强中国绿证国际认可度。据了解,目前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