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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28号
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新能源公司关于对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项目进行核准的请示》(宁夏新能源工程〔2018〕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海原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522-44-02-013190),项目建设单位为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卫市海原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1.539公顷。
三、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为60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02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华电海原李俊堡风电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17号)、海原县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贰零壹捌壹贰壹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三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26号
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三期)49.98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宁马风电字〔2018〕7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盐池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三期)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23-44-02-013282),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盐池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0.8101公顷。
三、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三期)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9.98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504.3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三期)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28号)、盐池县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403232018031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大唐国际南川二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25号
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川二期150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大唐红寺堡〔2018〕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红寺堡区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宁夏大唐国际南川二期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03-44-02-013068),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红寺堡区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3.2495公顷。
三、宁夏大唐国际南川二期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4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宁夏大唐国际南川二期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27号)、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红寺堡区城乡规划分局《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2018092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卧龙电气红寺堡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24号
吴忠市红寺堡区银变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红寺堡银变新能源关于卧龙电气红寺堡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吴银变新字〔2018〕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红寺堡区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卧龙电气红寺堡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03-44-02-013223),项目建设单位为吴忠市红寺堡区银变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7199公顷。
三、卧龙电气红寺堡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75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卧龙电气红寺堡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19号)、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红寺堡区城乡规划分局《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2018093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吴忠市红寺堡区银变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5、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灵武兴黔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23号
灵武市兴黔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灵武兴黔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兴黔办〔2018〕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灵武市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灵武兴黔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181-44-02-013287),项目建设单位为灵武市兴黔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灵武市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4.4679公顷。
三、灵武兴黔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200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55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宁夏灵武兴黔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13号)、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26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灵武市兴黔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6、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19号
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青铜峡市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81-44-02-013257),项目建设单位为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青铜峡市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4466公顷。
三、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78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60109万元,其中资本金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由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23号)、青铜峡市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035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7、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18号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浙能宁夏中卫香山120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浙能电计〔2018〕4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中卫市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502-44-02-013290),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卫市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3.0277公顷。
三、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20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4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浙能宁夏中卫香山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14号)、中卫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40500201810040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8、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二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22号
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二期)49.98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宁马风电字〔2018〕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盐池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二期)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23-44-02-013281),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盐池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0.8101公顷。
三、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二期)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9.98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210.8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二期)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24号)、盐池县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403232018030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9、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一期)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21号
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一期)49.98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宁马风电字〔2018〕6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盐池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一期)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23-44-02-013279),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盐池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3943公顷。
三、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一期)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9.98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2049.5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王乐井鸦儿沟(一期)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22号)、盐池县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403232018029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10、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惠安堡郝家山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审发〔2018〕120号
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惠安堡郝家山30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宁马风电字〔2018〕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盐池县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宁夏盐池马斯特惠安堡郝家山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323-44-02-013278),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盐池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0.4860公顷。
三、宁夏盐池马斯特惠安堡郝家山风电项目建设规模为30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部门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132.9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宁夏盐池马斯特惠安堡郝家山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25号)、盐池县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403232018032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宁夏盐池马斯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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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清理废止不具备建设条件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新能源项目进行逐一核查与评估,确认项目建设条件。对核准(备案)文件过期失效的;无法按照时限要求核准(备案)的;无法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的;无法按照时限要求建成的;
日前,宁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批复红寺堡9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8647.64万元。详情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采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红寺堡9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宁夏电力(吴忠市红寺堡区)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宁夏采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红寺堡9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国能宁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2月26-2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连续核准7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400MW,投资金额共19.34亿元。其中,包含2个“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装机规模50MW。
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配套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日前正式开工。由中建二局安装公司承建的该基地工程(四标段)、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参建的基地工程(五标段)2月25日开工建设。项目属于“宁电入湘”固原风电大基地项目,是宁夏-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工程之一,位于宁夏回
近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度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2025年,全区拟安排开展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保障性并网等新能源项目共计2062万千瓦。其中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项目602万千瓦,要求在2025-2026年接网;保障性并网项目1460万千瓦(均为光伏)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1月21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本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宁夏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涉及6个风电项目,容量共计4100MW。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5年自治区本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评督〔2025〕57号五市人民政府
近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连续核准批复宁国运盐池高沙窝28万千瓦风电项目、中赢正源5万千瓦风电项目等7个风电项目,规模共计790MW。详情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华电彭阳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华电彭阳200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
宁夏电力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00万千瓦光伏+50万千瓦风电新能源基地项目详情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50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安装8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20m,
12月28日,中电建同心县130MW驭风行动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宁夏裕晟和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29744万元,折合单价为2.288元/W。招标公告显示,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境内,规划装机规模为130MW,共计划安装21台
11月25日,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明阳智能,投标报价:11305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金风科技,投标报价:1233095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远景能源,投标报价:1238763000元。此次招标包括三个项目:1.宁夏电投中
11月25日,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规模共计650MW,明阳智能预中标,投标报价11.305亿元,含塔筒单价1739元/kW。本次招标共包含三个风电项目:1、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规划风电总装机容量为87MW,暂定共
近日,中船通辽市50万千瓦风电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获核准批复。文件显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查金台牧场。项目新建风电装机规模为500MW,拟安装12.5MW风力发电机组40台及其附属设施,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项目静态总投资195105.98万元,动态总投资197440.25万元
日前,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批复全市首个风储协同构网型新型电站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总投资27.7亿元,拟新建500MW风电和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系统,创新采用“风储协同互补+构网型储能技术”,在不增加电网送出通道、不增加电网调峰压力、不增加弃电水平
3月6日,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该项目业主为华电(阳江阳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规模500MW。建设地点:阳江市华电阳江三山岛六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阳江市海陵岛南侧海域,西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青洲场址34公里,东侧距离已规划的阳江帆石场址12公
日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两个海上风电项目核准信息,两个项目规划容量1000MW,投资超过100亿元!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红海湾五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前公示场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南侧海域,规划容量500MW,拟安装14MW及以上的风电发电机组。申报单位:华润风电(汕尾)有限公司建设
3月7日,国能“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配套乾安20万千瓦风电项目获核准批复。公告显示,项目新建单机容量8.34MW风电机组20台、8.3MW风电机组4台,总装机容量为200W;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220兆伏安主变,配套建设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单位为国能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
日前,宁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批复红寺堡9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38647.64万元。详情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采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红寺堡9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宁夏电力(吴忠市红寺堡区)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宁夏采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红寺堡9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国能宁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2025年3月5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三个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批复,分别为:红河州弥勒西风电场扩建项目、红河州开远市大黑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红河州开远市仙人洞坡风电场扩建项目。总装机容量935MW。详情如下: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2月26-2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连续核准7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400MW,投资金额共19.34亿元。其中,包含2个“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装机规模50MW。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期,四川省共批复核准3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574.25MW,总投资约32.87亿元。凉山昭觉马觉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26.8万千瓦,安装40台单机容量0.67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建设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和场内集电线路,平均年发电量52122万千瓦时,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1945小时。凉
近期,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核准新化县温塘镇风电项目的批复。公告指出,同意新化县温塘镇风电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4年重点推进的风电项目清单。新化县温塘镇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为娄底市新化县,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5.917亿元。详情如下: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广元利州射坪山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装机容量7.5万千瓦,安装12台0.625万千瓦风电机组,配置储能0.75万千瓦/1.5万千瓦时。原文如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元利州射坪山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4〕661号)四川广元华电新能
三峡能源云南分公司部分风电场3年(2025-2028年)风电机组大部件维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倒计时4天!为加强产业上下游交流合作,助力风场高效运维技改,北极星电力网、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联合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新能源运维专委会,将于2025年3月18-19日在北京举办第四届风电运维技改研讨会,会议将针对目
3月12日,华润漳州诏安A-3区35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前期咨询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显示,华润新能源漳州诏安A-3区35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东山陈城镇东南侧海域,项目规模35万千瓦。招标内容和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完成华润漳州诏安A-3区35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前
近日,在长春市总工会年度评选活动中,吉林大安检修基地“万顺风电场创新工作室”成功获评“长春市(副省级)职工创新工作室”荣誉称号,并获拨1万元创新启动资金。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全员创新。吉林大安检修基地“万顺风电场创新工作室”共有成员14人,其中党员2人、高级工程师2人、中级工程师2人。在
华润汕头潮南成田沙陇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告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华润电力风能(汕头潮南)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项目规模:234.5MW项目名称:华润汕头潮南成田沙陇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技术服务招标内容和范围:华润汕头潮南成田沙陇风电场
华能江苏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各陆上风电场大部件更换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3-1-106)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江苏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各陆上风电场大部件更换框架协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2025年3月5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三个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批复,分别为:红河州弥勒西风电场扩建项目、红河州开远市大黑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红河州开远市仙人洞坡风电场扩建项目。总装机容量935MW。详情如下: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6日,1500吨自航自升式风电安装船“华夏鸿鹄01”在山东烟台顺利交付,标志着中国海上风电施工再添利器,将为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据悉,“华夏鸿鹄01”是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第四代风电安装船,船长139米、型宽50米、型深10米,可变载荷8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草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
近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书(东北监能罚决字〔2025〕3号)。根据处罚书,经调查核实,吉林普华亿能发电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双辽秀水风电场二期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场改造升级的建议江苏代表团薛济萍一、政策背景为提高风电场资源利用效率和发电水平,推进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2023年6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3〕45号),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
自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向西行进,映入眼帘的是巍峨雪山与广袤碧草。在这壮阔的自然景观中,莫合风电场的一台台风机拔地而起,生动展现了科技与生态融合的和谐画面。莫合风电场作为2018年全球一次性并网容量最大的风电项目,至今已稳定运行6年。其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工程采用182台2.2兆瓦风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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