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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示完成交易注册的378家电力用户另有257家需完善信息

2019-01-14 10:42来源: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用户电力交易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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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完成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名单公示及注册补充要求》截止2019年1月11日,完成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共计378户,公示名单接受监督,各市场成员和公众可向自治区政府能源及电力主管部门、新疆能监办和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举报,截止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11点整。

截止2019年1月11日,仍有257户存量电力用户未按照要求完善相关信息,若未在截止日前按要求完成信息完善,将影响2019年度电力交易。

详情如下:

完成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名单公示及注册补充要求

依照《关于印发新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8〕69号)文件精神和《新疆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我公司自2018年12月15日起开展电力用户注册工作。新疆电网2019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公告已于今日发布,现将电力用户注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情况公示

1.截止2019年1月11日,完成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共计378户,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考虑2019年度交易首次实施注册制,完成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名单以2019年1月16日11点公示为准。即日起我公司每日11点滚动更新名单,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尽快按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3.按照指南中信息披露与保密要求,公示名单接受监督,各市场成员和公众可向自治区政府能源及电力主管部门、新疆能监办和我公司进行举报,截止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11点整。

二、电力用户注册的补充要求

截止2019年1月11日,仍有257户存量电力用户未按照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名单详见附件2),若未在截止日前按要求完成信息完善,将影响2019年度电力交易。为解决前期注册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指南中未尽事宜,现将相关注册要求补充如下:

1.在同一供电公司的供电区域(州、市)内,一个营业执照主体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为一个电力用户;一个营业执照主体在多个供电公司的供电区域(州、市)内均有用电行为时,须在电力交易平台分别注册。

2.电力用户在同一供电公司的供电区域(州、市)内签订多个供用电合同时,原则上在同一用电地址(具体到门牌号)用电的可做并户处理,然后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为一个电力用户;不能并户处理的,仍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为一个电力用户,建立多个用电单元。

3.申报全电量参与电力交易的电力用户,需要由当地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确认所属行业分类,明确用户所属的具体类别。

4.公示名单中符合全电量参与交易条件的用户,可自愿参与全电量或非全电量交易,具体办理要求按照交易公告执行。

5.为确保完成注册电力用户能够参与2019年度交易,请新注册的电力用户在通过形式审查后尽快办理CFCA数字证书。

6.电力交易注册的其它未尽事宜,请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倪凯峰,0991-2926446。

附件:

1.完成交易注册的电力用户名单

2.未完成资料完善的存量电力用户名单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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