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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广西梧州市印发《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文件提出: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推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建成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梧州压气站。加快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和配套支线管道,全面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推动天然气输送网络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天然气输送调配能力。到2020年,增加藤县和岑溪市通达天然气。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要求。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进生物质、风力、天然气、光伏、垃圾焚烧发电等电源项目建设,大力开发水源热能等清洁能源,推动我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达到43亿千瓦时,折合标煤129万吨。
全文如下:
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作战目标
到2020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6%,即2020年平均浓度不超过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4.5%。
二、作战任务
打赢蓝天保卫战,主要任务是优化“四大结构”,实施“三大工程”,强化“四项支撑”。“四大结构”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三大工程”即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四项支撑”即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执法监管、科技创新和宣传引导。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地区应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对能耗高、排放大的工业企业,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次、节能环保上水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推动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优化钢铁工业布局。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落实《顺风钛业公司日成林化公司“退城进园”整体搬迁工作方案》(梧政办发〔2018〕135号)要求,积极推进日成林产化工公司、顺风钛业公司搬迁改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2.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严格落实自治区“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按国家规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退出时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加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等行业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3.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编制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转型升级规划,力争2018年全面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4.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推动钢铁、陶瓷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园区管委会等〕
5.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各园区制定工业窑炉、砖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窑炉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窑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
6.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0年,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47%以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1%以上,逐步提升天然气消费比重。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重点围绕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推行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及能效对标;加强煤炭消费控制措施,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7.推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建成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梧州压气站。加快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和配套支线管道,全面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推动天然气输送网络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天然气输送调配能力。到2020年,增加藤县和岑溪市通达天然气。〔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和园林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8.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市级城市建成区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逐步将禁燃区范围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街道)驻地。〔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9.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10.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到2020年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1%。落实《梧州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和《梧州市节能减排降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综合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进生物质、风力、天然气、光伏、垃圾焚烧发电等电源项目建设,大力开发水源热能等清洁能源,推动我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达到43亿千瓦时,折合标煤129万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1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到2020年,争取实现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的比重超过6%,城市规划区内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重达5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12.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提高铁路货运能力,减少公路货物运输比例,加强公路超载运输治理,强化主要公路运输通道大宗货物运输监控和治理,规范运输行为,引导钢铁、煤、氧化铝等行业货物转向铁路运输。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北部湾港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强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新(改、扩)建涉及大宗货物运输的建设项目,鼓励采用铁路或水路运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商务局、梧州海事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13.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在汽车客运站、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应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8至2020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中新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30%。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公共机构应率先垂范,到2019年全市100个车位以上的公共机构既有停车场中有80%(含)至100%配备(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且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18座左右、充电桩500台左右。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其中到2019年,全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不低于30%。推进船舶更新升级,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梧州海事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梧州船舶检验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14.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15.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的一致性。严格落实新车注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自治区车辆异地迁入标准。异地黄标车严格按照符合环保检验合格标准办理转入、转移登记管理;对无合格排放检验报告的车辆,不予迁入。取消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防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加快水上液化天然气(LNG)加注设施建设,鼓励现有船舶改用或新建LNG燃料动力船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梧州海事局;责任单位:市农委、质监局、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推动靠港船舶和飞机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梧州海事局、广西机场集团梧州机场公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公司梧州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16.推动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国家有关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环保新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淘汰。加强船用低硫燃油的供应保障和推广使用力度,内河航运船舶全面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推动船舶污染防治,推动《梧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的实施。推进水上天然气充气站点建设。〔牵头单位:梧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梧州船舶检验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17.优化城市公共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综合公共绿色交通系统。推广鼓励城区公交企业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进一步完善公交线路运营网络,至2020年中心城区500米范围公共交通站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8.强化国土绿化。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和绿地控制要求,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依据城乡规划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实施退工还林还草,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对城市规划区内裸土登记造册,对不能进行绿化的裸地,实施硬化、铺装等措施。〔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建投资集团等〕
19.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市及各县(市、区)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建立市级扬尘环境监管信息平台。2018年底前,各地建立管理清单名录。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各类工地按要求落实周边围挡、密目安全网、物料堆放覆盖、长期裸土覆盖绿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及沉淀设施、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拆除工程洒水降尘、土(石)方湿法作业“九个百分百”。鼓励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建投资集团等〕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推进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引进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参与城市保洁。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土积尘,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制度,污染严重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理路面积尘。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0%以上,县城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建投资集团〕
对交通主次干道结合部实施硬化处理,防止泥土粘带。统筹推进建制村硬化路、农村公路网改善、窄路面拓宽等工程。到2020年,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比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城建投资集团〕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辆要密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加强各类堆场扬尘治理。所有露天堆场、散货码头、大货车停车场等地面实施硬化处理,划分道路界限,配置清洗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并清洗道路。矿石、煤炭码头堆场应设置防风围挡、覆盖防尘网、洒水喷淋等设施,卸料部位采取收尘或喷淋等抑尘措施,防控物料装卸、堆放、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建筑垃圾、渣土堆场应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等〕
20.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给予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矿山开采粉尘污染治理,对全市矿山开采、破碎、转运等过程粉尘污染实行有效管控,确保除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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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证核发情况2025年3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74亿个,同比增长9.39倍,其中可交易绿证1.44亿个,占比82.26%,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7.07万个,本期核发2025年2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60亿个,占比91.66%。2025年1-3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6.62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4.56亿个。截至2025年3
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3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3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74亿个,同比增长9.39倍,其中可交易绿证1.44亿个,占比82.26%,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7.07万个。原文如下:一、绿证核发情况2025年3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74亿个,同比增长9.39倍,其中可交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5日,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气化炉吊装成功,该气化炉是北京清创晋华科技有限公司最新研制的,专用于生物质气化的“复朋炉”。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采用复朋炉气化技术,一开不备,气化压力3.0MpaG,总气量70000Nm/h(CO+H2)
日前,可再生能源开发商ACEPower公司宣布,该公司计划在昆士兰州部署5.6GWh电池储能项目的申请已经获得澳大利亚政府批准。根据《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已经批准ACEPower公司在昆士兰州开发部署两个公用事业规模的电池储能项目,并且部署这两个项目都被认定为“非受控行为”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400MWh!万里扬广东佛山高明独立储能项目开工4月11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的万里扬高明独立储能项目举行动工仪式。该项目占地38亩,总投资8亿元,计划建设200MW/400
4月18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政策篇广西、重庆、广东、江苏……6地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上网比例敲定日前,广西、重庆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据北极星统计,截至目前,已有6个省区市出台相关文件,对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比例作出规定。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6日,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三峡能源北海绿电制氢研究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依托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服务区开展建设,北海服务区距北海市15公里,总占地面积142亩。由三峡新能源天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该项目由分布式光储新能源供电系统(以下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当前,广西正以真抓实干的姿态,锚定农业现代化目标稳步前行。近日,笔者走访南宁宾阳、玉林博白等地发现,智能化、自动化设备广泛融入农业生产,车间育苗、自动喷灌、智慧种植等技术已在田间地头“扎根”,而支撑这些技术落地的关
4月17日,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百色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5年加快培育壮大四大主导产业。全力推进2023—2024年获得新能源指标的69个新能源开发项目、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乐业逻西风电场等17个项
4月14日至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越南、马来西亚、柬埔寨进行国事访问。习近平总书记同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举行会谈时指出,构建中越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世界意义,并提出“拓展更高质量的互利合作”“系牢更加广泛的民意纽带”等六点举措。习近平主席在会见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时
4月16日,大唐集团、华润电力和新疆风能发布多个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汇总显示,4个招标项目总装机容量共681MW,其中大唐1个项目共248.5MW;华润电力2个项目共350MW;新疆风能1个达坂城风电一场49.25兆瓦发电工程升级改造项目需招标机组容量82.5MW,其中等容部分改造容量为29.25MW,新增容量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4月16日,藤县宁康二期风电项目开工仪式在平福乡寻村隆重举行。据了解,国能藤县宁康风电二期项目位于广西梧州市藤县东荣镇、平福乡,该项目与东黎风电场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主变规模1X150MVA,拟安装23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0MW。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平福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7日,国能永福发电有限公司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该项目位于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设有20个5MW/10MWh储能单元,配备一组220千伏出线间隔以及完善的配套生产生活设施。项目采用先进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并配备高效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和电池舱。项目投入运营
广西电网公司2025年省级物资集中采购第一批公开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编号:CG0400062002007858)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4日,在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渝黔桂贯通首发仪式上,中国船级社(CCS)海南分社北海办事处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油分公司、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广西氢能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四方将共建漓江氢能游船试点项目,通过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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