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各地政府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总结开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工作的经验,强化落实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加快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电力运行管理模式。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改革路径。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仅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要征求跨省跨区送受电各方意见,提出本经营区域下一年度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预案,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电网企业要通过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落实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根据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与优先发电企业签订优先发电购售电合同,与优先购电用户签订优先购电供用电合同,合同性质可为差价合约或实物合同,积极促成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交易和优先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电力交易机构要做好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和优先发电指标交易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优先发电计划相关的市场化合同应优先于其他市场化合同进行结算。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9〕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是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优先购电是为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用电提供保障性服务,确保民生用电安全可靠的必要措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的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保障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运行,意义重大。
(二)各地政府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总结开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工作的经验,强化落实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加快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电力运行管理模式。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改革路径。
(三)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要坚持安全可靠,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基本前提,促进电力安全可靠水平提高;要坚持绿色发展,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大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电力行业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要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电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仅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供需形势、电源结构、用户结构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措施。
二、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编制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四)编制优先发电计划要重点做好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资源利用保障、政策奖励保障等方面工作。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在消纳不受限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安排计划,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确保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逐年增加到合理水平。纳入规划的生物质能(含直燃、耦合等利用方式)等其他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基荷容量之外的水电,在消纳条件较好地区,根据当年来水情况,兼顾资源等条件、历史均值和综合利用要求,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对未进入市场交易的水电发电量,以机组前3年平均发电量为基础,根据发电空间等比例安排计划。基荷容量之外的核电,按照保障核电安全消纳的有关规定安排计划。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
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方面,各类机组发电按照保障电网调峰调频、电压支撑确定的机组最小开机方式安排计划,水电、核电按承担基荷的容量安排计划。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国家规定热电比的热电联产机组发电,在采暖期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计划。
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国家规划内的既有大型水电、核电,按照不低于上年实际水平或多年平均水平安排计划;网对网送电按照地方政府协议安排计划;国家规划内的既有煤电机组,采取点对网或类似点对网专线输电方式送(分)电的,原则上按照与受端省份同类型机组相当原则安排计划,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历史形成统一分配电量的煤电机组,根据历史均值并参考供需变化安排计划。
政策奖励保障方面,对贫困地区机组、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等,按照有关政策明确的奖励要求安排计划。
违法违规建设的机组不得安排优先发电计划。
(五)编制优先购电计划要重点做好农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及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的保障,其中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应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电。优先购电用户生产、提供服务以及工作期间的用电量应全额纳入优先购电计划。
(六)结合电力市场建设,鼓励和允许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本着自愿原则,探索进入市场。
三、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七)优先发电价格按照“保量保价”和“保量限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实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计划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收购,实行“保量限价”的优先发电计划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政府定价部分的优先发电计划比例应逐年递减,当同类型机组大部分实现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后,取消政府定价。通过竞价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的优先发电机组,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执行。市场化形成价格的优先发电,应积极通过参与本地电力市场确定交易价格;未能成交的部分,执行本地区同类型机组市场化形成的平均购电价格。
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优先发电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62号)有关精神,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确定送受电价格,鼓励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的方式予以落实;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以外部分参加受电地区市场化竞价。送受电双方经协商后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协调。
优先购电计划由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向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
(八)建立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机制。政策奖励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煤电优先发电计划指标,可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给其他机组。优先发电计划指标优先转让给清洁能源发电机组和高效低排放火电机组,指标交易可在本地进行,也可以跨省跨区开展。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优先发电计划,如受系统安全、资源因素及机组自身故障之外的影响,导致无法完成计划,视为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至系统内优先级较低的其他机组,由相应机组按影响大小承担补偿费用。
(九)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并按年度滚动调整,出现电力缺口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对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其他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承担有序用电义务。
四、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
(十)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电力企业,根据国家关于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保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电力生产和消费实际,编制本地区下一年度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要征求跨省跨区送受电各方意见,提出本经营区域下一年度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预案,每年10月底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就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对送受电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进行协调,并将完善后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纳入年度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部分重点领域发展计划,下发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
(十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流程与编制时一致,并可适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五、明确保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全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优先发电计划和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落实到电厂,建立优先购电用户目录,并根据保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十五)电网企业要通过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落实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根据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与优先发电企业签订优先发电购售电合同,与优先购电用户签订优先购电供用电合同,合同性质可为差价合约或实物合同,积极促成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交易和优先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电力交易机构要做好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和优先发电指标交易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优先发电计划相关的市场化合同应优先于其他市场化合同进行结算。
(十六)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及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安排、调整,应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门户网站、电力交易机构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1月22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经营业绩稳中有进,连续21年和7个任期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投运陇东—山东特高压等一批重点工程,充分释放电网在保供电、扩投资、促转型等方面的价值;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特高压直流、省间清洁能源、省
近期,国家电投、广东省电力开发、山西粤电、新疆粤电、湖南红太阳多个岗位招聘,北极星整理如下:国电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电投新能源”),前身是中央研究院的产业化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国家电投“高效铜栅线晶体硅异质结光伏电池(C-HJT)研究及量产技术开发”科研课题项目。项目团队不
7月14日,甘肃发改委员发布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均不含直流配套电源。容量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跨电网经营区中长期、绿电、现货等各品种和场景的交易规则。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通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关键堵点的重要突破性举措,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正式迈入跨电网
我国自2022年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以来,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下,电力行业加速市场化转型,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电力资源正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跨电网经营区
云南奔腾的江河之水、广西的好“风光”化身为电能,穿越山河,点亮上海外滩的夜色、驱动浙江轰鸣的生产线、保障安徽实验室的精密仪器用电;广东富余的电能送入福建,变为寻常人家的空调凉风。这场千里奔赴,源于一场电力“全国购”。近日,我国规模最大跨经营区市场化电力交易落地。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
电力工业关系国计民生,电力行业统计分析是监测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其中,电力生产消费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电力需求和供应情况本身,也反映电力供需平衡的基本状态,结合历史统计数据还能反映电力供需波动变化的总体趋势。同时,分行业的用电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在反映各行业用电需求的同时也反映行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建立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深化
7月9日,新疆办市场监管处关于印发《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疆省调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参与疆内电力电量平衡,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并网公用火电(以下简称火电),风电、光伏、光热(以下风电、光伏、光热统称新能源),全厂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抽水蓄能
山东省作为国内储能发展的先行区域,其政策环境持续引导着独立储能项目的运营形态与收益模式深刻演进。在电力体制改革深化,尤其是电力现货市场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山东独立储能项目已从早期主要依赖容量租赁和容量补偿的单一模式,逐步转向更为复杂多元、与市场波动紧密关联的运营格局。本文旨在解读现
翻开2024年浙江电力生产消费统计表,两个数据很有意思。一个是2024年浙江最高负荷1.23亿千瓦,其中受入外来电力4594万千瓦,约占1/3。另一个是2024年浙江全社会用电量6780亿千瓦时,其中受入外来电量2297亿千瓦时(包括中长期电量和现货市场购入电量),同样约占三分之一。两个占比1/3,可见外来电无论
12月13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4年12月9日-12月13日)。政策篇陕西2025年电力交易新规:优先电量之外集中式风电、光伏全部参与市场交易12月11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主体发展。扩
12月10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核定2025年宁夏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全区合计优先用电量约135亿千瓦时,其中风光合计60.72亿千瓦时,而光伏优先发电计划则26.72亿千瓦时。扶贫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15亿千瓦时,分散式风电7亿千瓦时,优先发电计划以外电量全部进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5年宁夏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2025年,将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以及全体用户的线损用电需求纳入优先用电计划,合计优先用电量约135亿千瓦时。详情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
日前,新疆发改委公布《关于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出,风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电量248.82亿千瓦时。其中:国家示范、试验风电项目优先发电利用小时数(以下简称“优先小时数”)按照批复小时数保障收购,计划电量7.26亿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保量保价优先小时数895小时
11月25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发电计划中,风电安排电量248.82亿千瓦时,太阳能安排电量181.85亿千瓦时。原文见下:关于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计划电量738.52亿千瓦时,其中:居民、农业及公益性用户用电量453.50亿千瓦时;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和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电量85.79亿千瓦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趸售电量157.50亿千瓦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秋冬季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南网电力供需整体偏紧。据省电力公司预测,2024年河北南网冬季最大负荷需求将达到4750万千瓦,同比增长2.2%,极端情况下,最大负荷需求将达到4850万千瓦,同比增长4.3%。统筹考虑发电机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我区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提到,煤改电等居民用户,电采暖用电继续执行0.22元/千瓦时。执行范围为符合电力系统接入规范、分表计量等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住宅电采暖用电。集中供热企业、宾馆、商场、车站等非居民电采暖用户进入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改革完善电采暖电价机制,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改革完善电采暖电价机制的背景和意义?答:党的二十届三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2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报送应对寒潮天气有关情况的函。文件明确煤电油气运方面,积极协调我区发展和改革委煤电油气运保供专班,畅通调度机制,启动寒潮灾害应急预案,提前研判,重点攻关,确保煤电油气运充足稳定供应。一是提前部署煤电机组顶峰。通过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3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为引导用户公平参与削峰填谷,取消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政策(即“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也可选择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4分钱的标准执行”的相关规
7月23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发展,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类管理,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提升电网接入能力与服务水平等内容。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对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
7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浙江、河南、广东三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开展分布式项目(含自发自用电量)绿证核发工作。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方案》指出,按电量用途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分布式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文件提出,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开展分布式项目(含自发自用电量)绿证核发工作。打通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国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2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明确,按照“总体设计、政企协同、试点先行、持续推进”的原则,结合青海省实际情况,推动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虚拟电厂运营平台,为虚拟电厂结合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21日,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伦贝尔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2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河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意见。文件明确,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若在用户侧加装了可存储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储能设施,通过光储协同,在保证公共连接点及上级220千伏电网不返送、110千伏及以下电网不发生反向重过载、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18日,东北能监局征求《东北电力互济交易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到,在互济交易中,设置网调、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5个交易节点。同一节点内的经营主体不允许开展互济交易。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买方经营主体申报价格上下限范围暂定为[0,1700]元/兆瓦时,卖方经
导语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作为我国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保障用户平稳进入市场的创新机制,自建立以来就一直处于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跟随电改进程不断发展演变。值此电改十年之际,本文将从代理购电的起源着手,对其发展演变进行回顾分析,并对未来进行展望。(来源:朗新研究院作者:李峰)起源:作为电改
北极星储能网讯:7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交易方案》,明确,邀约型削峰补偿价格上限为2.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邀约型填谷补偿价格上限为0.45元/千瓦时,最终补偿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竞价形成。实时型削峰、实时填谷补偿价格上限分别按照邀约型削峰、
7月21日,呼伦贝尔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伦贝尔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