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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019-02-02 08:4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核电厂核燃料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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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涉及: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核动力厂及装置等,其中规定了申请与受理的条件、所需材料等,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核设施安全许可的管理,促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编制了《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1和2),并曾于2018年7月征求意见。我部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再次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单位名单见附件3)。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2月28日前反馈我部。

《规定》内容可在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核电安全监管司 杨喆

电话:(010)66556859

传真:(010)66556362

邮箱:yang.zh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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