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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2019年节能监察工作 不达标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2019-02-20 09:45来源:北京市发改委关键词:节能监察能源审计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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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称,今年将采取“双随机”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审核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等12项内容。

据了解,北京市发改委今年将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专项监察。所谓“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节能专项监察共包括12项内容。对所有未按规定提交2018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将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交情况专项监察,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今年下半年,还将对约60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审核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存在报告内容不实等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重新上报;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50家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和已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本市将开展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节能措施不落实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对60家重点用能单位还将专项节能监察,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单位,责令限期停止使用,依法实施差别电价,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关于开展北京市2019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9〕173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令第3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令第44号)、《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令第15号)、《北京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京发改〔2015〕13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节能工作实际,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19年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专项监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交情况专项监察

(一)监察对象:未按规定提交2018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监察时间:2019年4月至10月。

(三)监察数量:所有未按规定提交2018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

(四)结果处理:根据《节能法》第八十二条等规定,对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审核情况专项监察

(一)监察对象:重点用能单位。

(二)监察时间:2019年7月至12月。

(三)监察数量:约60家。

(四)结果处理:根据《节能法》第八十二条等规定,对存在报告内容不实等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重新上报;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察

(一)监察对象: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和已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监察时间:2019年2月至12月。

(三)监察数量:50家。

(四)结果处理:根据《节能法》第五十四条等规定,对节能措施不落实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情况专项监察

(一)监察对象:重点用能单位。

(二)监察时间:2019年2月至12月。

(三)监察数量:60家。

(四)结果处理:根据《节能法》第七十一条、《北京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单位,责令限期停止使用,依法实施差别电价,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五、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专项监察

(一)监察对象:重点用能单位。

(二)监察时间:2019年2月至12月。

(三)监察数量:60家。

(四)结果处理:根据《节能法》第十六条和第七十二条、《北京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实施差别电价;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根据《节能法》第五十四条,对超过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非生产单位,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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