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19年4月25日至27日,中国在北京主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首届高峰论坛以来及本届高峰论坛期间,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中国作为东道国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形成了第二届高峰论坛成果清单。清单包括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文件、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融资类项目、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共6大类283项。
一、中方打出的举措或发起的合作倡议
(一)发布《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
(二)发布《“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政策建议报告》。
(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界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四)中国政府将实施“一带一路”人员出入境便利安排。
(五)中国发展丝路主题的债券,便利境内外主体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倡议。
(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继续设立“一带一路”专项贷款。
(七)中国科技部与有关国家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创新之路”合作倡议》。
(八)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未来三年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环境部门官员提供1500个培训名额。“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网站正式启动。中国生态环境部成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
(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照明行动倡议,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能源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倡议。
(十)中国财政部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提高债务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融资,实现可持续、包容性增长。
(十一)中国海关总署发起设立“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与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格鲁吉亚等国家共建原产地电子联网,共享项目信息数据。
(十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与有关国家间的标准信息交换和共享。
(十三)中国政府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增加硕士、博士学位奖学金名额。
(十四)中国科学院宣布实施“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计划。
(十五)中国将开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发展经验交流项目,未来5年邀请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党、政治组织、政要和智库、学者、社会组织等1万名代表来华交流。
(十六)中国科技部宣布实施“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项目,未来5年支持5000人次中国及其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人才开展创新交流合作。
(十七)中国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图书馆合作项目和“一带一路”版权贸易合作计划。
(十八)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发起并设立“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项目。
(十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爱儿童、共享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合作倡议。
(二十)中国红十字会继续在巴基斯坦推进中巴急救走廊项目。
(二十一)中国将与有关国家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
(二十二)中国工商银行发行首支“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绿色债券,并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日本瑞穗银行等BRBR机制相关成员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指数,深入推动“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合作。
(二十三)中国国家汉办举办“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青年学生“汉语桥”夏令营活动。
(二十四)中国将启动第一届“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研修项目,与世界银行合办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培训班,举办“一带一路”国家反腐败研修班。
(二十五)中国财政部所属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亚洲开发银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等机构联合启动中国中亚会计精英交流项目。
(二十六)中国2019年将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于博览会期间举办全球电子商务高峰论坛。
二、在高峰论坛期间或前夕签署的多双边合作文件
(一)中国政府与赤道几内亚、利比里亚、卢森堡、牙买加、秘鲁、意大利、巴巴多斯、塞浦路斯、也门等国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
(二)中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吉布提、蒙古国、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政府以及非盟、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或行动计划。
(三)中国政府将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
(四)中国政府与肯尼亚、瑞典、智利政府签署税收协定和议定书。
(五)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利比里亚、尼泊尔、格鲁吉亚、白俄罗斯、亚美尼亚、沙特阿拉伯、老挝、哈萨克斯坦等国政府签署交通运输领域合作文件。
(六)中国政府与老挝、保加利亚、拉脱维亚、萨尔瓦多、巴拿马等国政府签署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合作协定,与以色列政府签署创新合作行动计划。
(七)中国政府与尼日尔、巴基斯坦、纳米比亚、尼日利亚、毛里求斯、几内亚等6国政府签署文化交流合作文件,将与尼泊尔、罗马尼亚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合作文件。
(八)中国外交部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签署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
(九)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双边合作规划框架下共同建立中匈合作促进中心的谅解备忘录,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签署关于开展“数字丝绸之路”合作的双边行动计划。
(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老挝计划投资部签署中老经济走廊合作文件,与缅甸计划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合作规划,与印度尼西亚海洋统筹部签署关于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建设的合作规划。
(十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奥地利数字化和经济事务部,瑞士财政部、经济教育与科研部签署关于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签署关于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实施框架的谅解备忘录。
(十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欧盟欧委会发布关于开展中欧基于铁路的综合运输通道研究联合声明。
(十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希腊经济发展部签署中国-希腊重要领域三年合作计划(2020年-2022年)。
(十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与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签署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五)中国农业农村部与孟加拉国农业部、柬埔寨农林渔业部、缅甸农业部、尼泊尔农业部、巴基斯坦食品与农业部、菲律宾农业部、泰国农业部、斯里兰卡农业部、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促进“一带一路”合作 共同推动建立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合作意向声明》。
(十六)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国、波兰、俄罗斯7国铁路签署《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议事规则》。
(十七)中国交通运输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通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推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有效实施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邮政局与伊朗邮政局、匈牙利国际发展部、巴基斯坦邮政局签署《响应“一带一路”倡议 加强邮政和快递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八)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九)中国应急管理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南南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中国国家监委与菲律宾、泰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一)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签署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二)中国商务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署在埃塞俄比亚、斯里兰卡的可再生能源三方合作项目协议,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设立贸易畅通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与捷克工贸部签署关于相互设立贸易促进机构的备忘录,与智利外交部签署关于建立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三)中国商务部与缅甸投资和对外经济关系部签署关于编制中缅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的谅解备忘录,与越南工贸部签署关于2019-2023年合作计划的谅解备忘录。
(二十四)中国财政部与日本国金融厅、日本国注册会计审计监管委员会,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签署审计监管合作文件,加强跨境审计监管合作。
(二十五)中国银保监会与亚美尼亚中央银行、塞尔维亚国家银行、格鲁吉亚国家银行、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金融服务局、毛里求斯银行、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局等国金融监管当局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六)中国科技部与奥地利交通、创新和技术部,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墨西哥能源部,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署,希腊教育、研究与宗教事务部,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签署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文件,与乌兹别克斯坦科学技术署、乌拉圭教育文化部、南非科技部、以色列科技部、马耳他科学技术理事会、印尼研究技术与高等教育部签署成立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合作文件。
(二十七)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匈牙利创新和技术部,巴西科技、创新和通信部,智利交通通信部,卢旺达信息通信技术和创新部签署工业和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文件。
(二十八)中国海关总署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柬埔寨海关与消费税总署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与俄罗斯海关署、哈萨克斯坦财政部、白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蒙古国海关总局签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相关文件。
(二十九)中国国家能源局与芬兰经济事务和就业部、保加利亚能源部签署能源领域合作文件。
(三十)中国国家航天局与联合国外空司签署关于“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意向的宣言。
(三十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哥拉财政部、白俄罗斯财政部签署关于开展授信合作的协议文件。
(三十二)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际电信联盟签署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项下数字领域合作以促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谅解备忘录。
(三十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穗银行、渣打银行等同业机构签署“一带一路”项下第三方市场合作协议。
(三十四)中国水利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签署关于协同合作推进小水电国际标准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十五)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沙特阿拉伯国家标准化机构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的行动计划(2019-2021)。中俄民机标准协调工作组共同签署中俄民机标准互认目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意大利农业机械化委员会签署协议备忘录。
(三十六)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与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框架协议。
(三十七)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丝路国际智库网络54家国际成员和伙伴共同通过《关于推进丝路国际智库网络发展的三年工作计划(2019-2021)》。
(三十八)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将发起实施“丝路一家亲”行动,未来2年将推动沿线国家社会组织建立500对合作伙伴关系,在沿线发展中国家开展200项民生合作项目。
(三十九)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与西非旅游组织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四十)更新海上丝路指数体系,发布16+1贸易指数(CCTI)和宁波港口指数(NPI)。
(四十一)中国与俄罗斯开展国际铁路联运“一单制”金融结算融资规则试点。
(四十二)中国与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南南合作金融中心共同成立“空中丝绸之路南南合作伙伴联盟”,签署合作协议。
三、在高峰论坛框架下建立的多边合作平台
(一)中国与埃及、斯里兰卡、阿联酋、拉脱维亚、斯洛文尼亚、比利时、西班牙、斐济、意大利、荷兰、丹麦、罗马尼亚、新加坡等13个国家33个来自政府交通和海关等机构,重要港口企业、港务管理局和码头运营商的代表共同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合作机制并发布《海丝港口合作宁波倡议》。
(二)中国与英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阿联酋、中国香港等有关国家和地区主要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三)中国财政部联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拉美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集团成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
(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发起“一带一路”创新发展平台建设项目,授权开发银行以该项目项下的“一带一路”创新发展中心名义执行。
(五)中国与俄罗斯、巴基斯坦、蒙古国、老挝、尼泊尔、新西兰、沙特阿拉伯、叙利亚、越南等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共同建立“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机制并发起《“一带一路”国家关于加强会计准则合作的倡议》。
(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等有关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召开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七)中国生态环境部与安哥拉、亚美尼亚、柬埔寨、古巴、爱沙尼亚、埃塞俄比亚、芬兰、冈比亚、危地马拉、伊朗、以色列、意大利、肯尼亚、老挝、马尔代夫、毛里求斯、蒙古国、缅甸、尼日尔、巴基斯坦、俄罗斯、新加坡、斯洛伐克、多哥、阿联酋等25个国家环境部门,以及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老挝科技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波兰专利局、匈牙利知识产权局、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等49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
(九)中国与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阿富汗、玻利维亚、赤道几内亚、伊拉克、科威特、老挝、马耳他、缅甸、尼泊尔、尼日尔、巴基斯坦、苏丹、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委内瑞拉、冈比亚、佛得角、刚果(布)、蒙古国、苏里南、汤加、柬埔寨、乍得、塞尔维亚、吉尔吉斯斯坦、匈牙利等28个国家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十)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与联合国人居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组织亚太区、欧洲城市联盟、能源基金会等机构共建“一带一路”可持续城市联盟。
(十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与欧盟、意大利、新加坡、俄罗斯、比利时、墨西哥、马来西亚、波兰、保加利亚、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共同发起成立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
(十二)中国地震局与亚美尼亚、蒙古国、俄罗斯、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亚洲地震委员会、非洲地震委员会等1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成立“一带一路”地震减灾合作机制。
(十三)中国海关总署倡议实施“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简称‘关铁通’)”。
(十四)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中国-拉美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
(十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并发布《长沙倡议》。
(十六)中国科学院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比利时皇家海外科学院、保加利亚科学院、智利大学、哈萨克斯坦科学院、吉尔吉斯斯坦科学院、奥克兰大学、巴基斯坦科学院、俄罗斯科学院、斯里兰卡佩拉德尼亚大学、泰国科技发展署、欧洲科学与艺术院等37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
(十七)中国国家博物馆与俄罗斯、英国、意大利、阿塞拜疆、埃塞俄比亚等33个国家和地区的157家博物馆或研究所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并签署《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展览合作框架协议》。
(十八)中国国家图书馆与蒙古国、新加坡、文莱、塔吉克斯坦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成都倡议》。
(十九)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与克罗地亚、保加利亚、摩洛哥、沙特阿拉伯等40个国家和地区的159个艺术节和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并发布《2018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合作计划》。
(二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欧盟、日本、菲律宾等37个国家和地区的106家剧院、文化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并通过《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共同发展倡议》。
(二十一)中国美术馆与俄罗斯、韩国、希腊、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越南、斯里兰卡、乌克兰、立陶宛、保加利亚、孟加拉国、匈牙利、土耳其、摩尔多瓦、亚美尼亚、波兰等18个国家的21家美术馆和重点美术机构共同成立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
(二十二)中国有关智库与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保加利亚“一带一路”全国联合会、非洲经济转型中心、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韩国“一带一路”研究院、俄罗斯瓦尔代俱乐部、美国哈佛大学艾什中心等智库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
(二十三)中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出版商、学术机构和专业团体共同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合作体,与有关国家共同组建“一带一路”纪录片学术共同体。人民日报社与有关国家媒体共同建设“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评选国际传播“丝路”奖。
(二十四)新华社与波兰通讯社、意大利克拉斯集团、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阿塞拜疆通讯社等32家机构共同成立“一带一路”经济信息网络。
(二十五)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展“一带一路”可持续投资促进中心项目,并在埃塞俄比亚等国进行试点。
(二十六)中国科学院启动实施“丝路环境专项”,与沿线各国科学家携手研究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路径和方案。
(二十七)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建立的中国-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就共同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币当局能力建设达成共识,双方于4月中旬在基金组织维也纳联合学院举行首次联合培训班。中国工商银行在“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下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成员机构开展经济政策培训。中国银行开展“一带一路”国际金融交流合作研修班。
四、投资类项目及项目清单
(一)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哈萨克斯坦、埃及、莫桑比克、柬埔寨、老挝、菲律宾等国有关部门签署产能与投资合作重点项目清单,与乌干达有关部门签署产能合作框架协议。
(二)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法国财政总署签署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示范清单(第三轮)。
(三)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捷克共和国工业和贸易部签署中捷合作优先推进项目清单(第二轮)。
(四)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缅甸计划与财政部签署中缅经济走廊早期收获项目清单。
(五)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泰国交通部、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签署政府间合作建设廊开-万象铁路连接线的合作备忘录。
(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投资促进局签署关于加强东海岸铁路产业园、基础设施、物流中心以及沿线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七)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缅甸交通与通信部递交木姐至曼德勒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部分)。
(八)中国丝路基金与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新加坡盛裕控股集团建立联合投资平台。
(九)中国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法国投资机构Trial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参与美国KKR全球影响力基金、美国华平金融基金、非洲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期。
(十)中国丝路基金投资阿联酋迪拜光热电站、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际会展文旅项目和油气合作项目、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与亚投行合作开展阿曼宽带公司贷款项目。
(十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有关国家和企业共同发起新型双边基金,包括中美制造业合作基金、中日产业合作基金、中意产业合作基金、中法产业合作基金。
(十二)中国光大集团与有关国家金融机构联合发起设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基金。
(十三)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欧洲物流资产、中东欧伙伴基金第五期、新加坡樟宜机场投资平台、同江大桥、越南南定电厂、亚太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等项目。
(十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莫斯科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协助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完成伦交所全球存托凭证发行上市。
(十五)中国再保险集团与葡萄牙忠诚保险集团签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商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科威特丝绸城和布比延岛开发机构签署《“丝绸城和五岛”开发建设咨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地中海航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五、融资类项目
(一)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柬埔寨、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国有关机构签署公路、矿产、电力等领域项目贷款协议,与白俄罗斯银行、智利智定银行、斯里兰卡人民银行签署融资合作协议。
(二)中国中非发展基金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签署福田非洲汽车投资协议。
(三)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塞尔维亚财政部、柬埔寨经济财政部、哈萨克斯坦国家公路公司签署公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孟加拉国财政部签署桥梁、管道项目贷款协议,与阿根廷财政部、几内亚经济与财政部签署电力项目贷款协议,与玻利维亚发展规划部签署铁矿钢铁厂项目贷款协议,与埃及交通部、尼日利亚财政部签署铁路项目贷款协议,与卡塔尔ALKhalij商业银行、巴拿马环球银行签署流动资金项目贷款协议。
(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瑞士信贷银行合作为尼日利亚MTN电信项目提供银团贷款,与韩国进出口银行、意大利外贸保险公司、法国贸易信用保险公司等合作为莫桑比克液化天然气项目提供银团贷款。
六、中外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的合作项目
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中塞友好工业园区项目,在阿联酋开展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产业及科技合作项目,在柬埔寨开展西港特区产业升级及社会发展合作项目,在塔吉克斯坦投资建设中泰新丝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项目,在塞内加尔建设加穆尼亚久工业园区二期项目,缅甸曼德勒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在阿联酋投资建设“一带一路”迪拜站物流商贸综合体项目,收购塔塔钢铁公司在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工厂项目,在辽宁盘锦与沙特阿美建设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在巴基斯坦投资塔尔煤田一区块煤电一体化项目,在塞尔维亚投资建设年产1362万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在尼泊尔新建年产150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在印度尼西亚开展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在沙特投资建设石油化工化纤一体化项目,在肯尼亚开展健康医疗诊断集成项目,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建设中乌(兹别克斯坦)医药城项目。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深化绿色能源国际合作的机遇、问题与对策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贾君君史若涵吴华清(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一、深化绿色能源国际合作的机遇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倍增,资源禀赋高的地区投资不足,为绿色能源合作打开了空间。我国在绿色能源产品上的比较优势,为深化国际合作奠定了基础。(一)
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蓝图中,新型电力系统的落地实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南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西部资源富集区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实现区域电力系统净零排放的一个典型样本。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南疆能源电力事业发展,选取新疆南疆地区作为国网系统三个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地区级示范区之一。(
时间:2025年9月4-6日地址: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往届合作单位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化工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学学会指导单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支持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新疆生产建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1日,海马汽车携旗下氢燃料电池汽车7X-H亮相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该车由海马汽车与丰田汽车合作打造,具有动力强、续航长、补能快、零排放、高安全等特点,搭载了全球领先的丰田电堆系统和70MPa高压储氢罐,一次加满氢气仅需3-5分钟,续航里程可达800公里,百公里氢耗低
近日,由中国电建设计承建的尼泊尔三金考拉水电站实现投产发电,该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项目的投产运行将有效缓解当地电力供应矛盾,助力尼泊尔电力系统稳定和能源安全。三金考拉水电站工程位于尼泊尔巴格马蒂区西北部,由中国电建所属水电十一局EPC总承包建设,成都院设计。工程是径流式电站,总装机
4月14日,在赴河内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越南《人民报》发表题为《志同道合携手前行继往开来续写新篇》的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志同道合携手前行继往开来续写新篇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暮春时节,生机盎然。在中越建交75周年之际,应越共中
4月8日,记者从中国石化新闻办获悉,在延布炼厂合资公司成立十周年之际,中国石化与沙特阿美在沙特达曼签署《延布炼厂扩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项目将依托现有装置,新建180万吨/年乙烯、150万吨/年芳烃装置及配套下游聚烯烃装置,最大化发挥炼化一体化协同效应,打造全产业链创新生态,投产后将有效
4月10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江毅在集团总部与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副部长宋加特·叶希穆哈诺夫举行会谈。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生态与自然资源委员会主任叶德尔·詹贝尔申,议会下院议员久森巴依·图尔加诺夫,中国华电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旭红参加会谈。江毅对宋加特·叶希穆哈诺夫一行
4月8日,由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委托、中国石油天然气香港有限公司牵头筹建的香港中国企业协会财资中心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企协会财资委”)成立仪式在香港成功举办。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尹宗华、特区政府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等300余位来自政界、商界、学界及社会团体的代表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这一重
美国关税战对中国风电影响如何?美国自2018年起对中国部分产品加征关税,试图遏制中国制造业发展,早期阶段,对中风电产业确实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近期,美国特朗普政府变本加厉,在全球实施所谓的“对等关税”,挑起关税战,令全球股市“哀鸿遍野”,很多人因此担心中国风电产业会不会受到关税战的直接
近日,智利能源部部长迭戈·帕尔多(DiegoPardow)、智利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万岚苏(SergioValenzuela)、智利驻华使馆商务参赞安德烈斯·格鲍尔(AndrésGebauerMillas)携智利能源部、智利外交部及智利矿业能源委员会一行到访金风科技。金风科技集团副总裁兼金风国际董事长吴凯、金风国际副总经理周
4月10-12日,储能行业一年一度的重量级盛会#x2014;#x2014;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5)在首都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展会期间,中储国能在A1展馆隆重亮相,前来洽谈、交流、合作的各界人士络绎不绝,引发高度关注。#x1F53C;中储国能展台外景本届峰会以“数智赋能产业变革储能重塑能源格局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华东区域架空绝缘导线协议库存第一次联合采购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项目编号:GWLHCG-HDJKJYDX-2501)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油站不仅能加油,而且可以加气、充电、换电、加氢……中国石化加油站正在变成加能站。面对新能源汽车普及、消费需求升级与能源结构多元化的浪潮,中国石化正以“加能站”重塑传统加油站的定
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消纳后,收益变动、系统调节、规划利用率、入市细则、协同机制等问题,仍然需要认真思考解决。136号文件的发布,体现了新能源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的成果,也对下一步推进和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持续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国新能源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
4月9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研制的特高压防舞复合相间间隔棒在1000千伏豫阳Ⅰ线挂网安装,开始试运行。这种间隔棒应用于垂直排列的10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相间防舞,经仿真验证可降低线路舞动幅值80%以上,抵御极端天气条件下的线路舞动停运风险,增强电网韧性,保障特高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近年来极
随着能源消费绿色转型步伐加快,电力市场主体对多年期绿电交易的参与度不断增强。多年期绿电交易在更大范围的应用,将在稳定用电预期、保障发电收益、激励源荷互动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沿河西走廊一路向西,在“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三峡安怀一体化光热电站内,光伏板呈矩阵式排列,远处排排风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一季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健全完善市场运营体系,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创新交易机制,全面服务新能源入市,不断提升跨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助力电力保供与能源转型
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江苏电网环保技术监督会,通报2024年电网环保技术监督情况以及环水保报告技术评审情况和典型问题案例,部署年度环保重点工作,镇江、徐州和扬州公司作了专题发言,分享了各自在电网环保工作中的经验与成果,为电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新的动力。会议学习
4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654家“科改企业”名单,详情如下:“科改企业”名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4.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5.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中国
4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564家“双百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双百企业”名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
我国新能源经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辅助电源成为主体电源,已经由培育成长期向发展壮大期转变。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明确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我省新型储能健康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进行解读。一、政策背景新型储能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我省“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体系,明确将独立储能纳入市场主体范畴,促进独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光伏发电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加快构建云南新型能源体系,云南能源监管办聚焦新能源开发堵点难点问题,持续强化监管力度,护航云南以光伏为主的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首个尾矿库光伏电站—背阴山尾矿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投产,打造“光伏+生态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南方区域勇担改革“试验田”使命,大胆探索、稳步实施,以广东起步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以省域市场积累的宝贵经验助力区域市场建设,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南方能源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以创新破难题,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无到有、从省内到跨省协同的跨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了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的公示公告,对2家售电公司注册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提出的有效异议。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
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河南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河南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进一步对能源重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能源工作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指明了
近期,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由市场处、行业处、稽查处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在黑龙江业务办协调配合下,赴黑龙江省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根据督促整改内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对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开展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5年第七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成都小马腾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
新形势下,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量、价”全面推向市场。而新能源的发电特性,又为市场化交易带来诸多不确定性。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实现新突破。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8.89亿千瓦,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56%。其中,水电装机容量为4.36亿千瓦,
助力我国能源转型加快构建新一代煤电体系怀柔实验室灵活燃煤发电团队副总师徐进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有关要求,夯实煤电兜底保障作用,积极推进煤电转型升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3.0版)》的通知,其中提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随绿色电力交易由发电企业转移至电力用户,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应确保唯一,不得重复计算或出售。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主要为已建档立卡的风电、光伏发电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