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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为此,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两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第一批4月1日起执行,第二批四项措施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两批降价措施实施后,可实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目标。
(来源:中国电力知库 ID:pkthinker)
汇总各省、市、区发改委调整电价的通知后,我们发现:
到目前为止,除西藏外,我国第二轮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基本实现全覆盖。
除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重庆、西藏外,其余23个省市(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的降低幅度已达到10%以上,完成了国家确定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再降10%的目标任务。
下面,小编对我国各地区2019年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的下调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各省、市现行电价进行盘点。
一、销售电价下调情况
今年我国两轮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进行汇总(见下表),并按累计下调幅度进行排序制图(见下图),发现:青海(14.12分/千瓦时)降幅最高,云南(13.3分/千瓦时)次之;黑龙江(3.34分/千瓦时)降幅最低;西藏电价暂未调整。
注:1. 北京以郊区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广东以广州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
2.本次统计的数据均为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直接降价梯度,未考虑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等间接降价措施;
3.各等级电压下电价降幅相同的省份,取实际降幅制图;各等级电压降幅不同、而官方公布平均降低幅度的省份,取平均降幅制图;各等级电压降幅不同、官方未公布平均降低幅度的省份,取不满1千伏等级下的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制图;
4. 数据资料来源于各地发改委等。
二、全国各省、市电网现行销售电价盘点(执行时间为2019年07月01日):
1、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下,全国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平均销售电价约为0.6188元/千瓦时。其中,北京最高为0.7405元/千瓦时,新疆最低为0.4157元/千瓦时。
2、10千伏电压等级下,全国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平均销售电价约为0.6022元/千瓦时。其中,北京最高为0.7255元/千瓦时,新疆最低为0.4127元/千瓦时。
3、35千伏电压等级下,全国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平均销售电价约为0.5853元/千瓦时。其中,北京最高为0.7105元/千瓦时,新疆最低为0.4087元/千瓦时。
注:1. 西藏电网为“一大两小”格局,且骨干网架并未全境贯通,故均不统计在内;
2. 北京以郊区销售电价制图,上海以非夏季销售电价制图(上图所示非夏季销售电价分别比夏季时期低0.027、0.029、0.028元/千瓦时);广东以广州销售电价制图;
3. 以上电价均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4. 以上所列全国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平均销售电价为各省、市电网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的算术平均值;
5. 数据资料来源于各地发改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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