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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忻州印发《忻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在具备热电联产供热条件的情况下,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供热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2019年,按照省要求淘汰30万千瓦以下不达标燃煤机组。2019年,启动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和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有色烟羽治理试点工程,减少烟气中各类污染物。
全文如下:
忻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9〕39号)和《忻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忻政发〔2018〕32号),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以忻州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钢铁及焦化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散煤清洁化替代、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为抓手,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忻州市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
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各县〈市、区〉目标待省政府下达我市目标后,另行分解下达)
(二)争取性指标
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30%;2018年,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代县、繁峙县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结构转型,优化产业布局
1、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确有必要新建的,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产能量要与淘汰已有建成焦炉产能量挂钩,实施减量置换。进一步优化我市辖区内产业布局,加大对分散钢铁、焦化企业的整合力度。(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忻州市、原平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019年,全面启动山西繁荣富化工有限公司退城搬迁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忻府区人民政府、原平市人民政府)
3、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按照省要求,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且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机焦炉淘汰工作。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钢铁、水泥熟料去产能任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4、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中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搬迁和原地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
5、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按照国家、省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持证执行情况合规性检查,凡未按规定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按无证排污责令停产;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的,依法处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推进钢铁行业(含独立球团烧结企业及冶铸企业烧结高炉)深度治理。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和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市钢铁(含独立球团烧结企业及冶铸企业烧结高炉)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包括各类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方式进行全面升级改造。2019年底前,按国家标准完成钢铁行业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有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输方式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7、全面推进焦化行业深度治理。完成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忻州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焦化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逾期未达标实施停产整治。鼓励焦化企业开展干法熄焦改造和炉体封闭改造,有效减少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加强焦化行业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树立行业绿色发展典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忻府区人民政府、岢岚县人民政府、原平市人民政府)
8、开展有色烟羽治理试点。2019年,启动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和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有色烟羽治理试点工程,减少烟气中各类污染物。(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忻府区人民政府、河曲县人民政府)
9、强化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煤炭(含洗煤)重点行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储售煤场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物料实施密闭存储堆放。2019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做到生产设施和工艺过程无跑冒、生产环境无异味,物料密闭存储堆放、密闭传输、密闭运输,厂区及厂外运输道路清洁硬化,运输车辆车身车轮出厂前清洗。加强进出厂区运输通道环境整治,划定工业企业厂外扬尘管控责任区,纳入企业扬尘及无组织整治范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强化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更新完善VOCs排放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综合治理情况评估,对照标准实施全行业、全过程、全指标整治。完成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山西中电科耀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减少VOCs排放。根据夏季O3超标情况,适时对忻定盆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VOCs排放重点企业或生产工序采取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加快推进锅炉深度治理。2019年10月1日前,全市在用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以及位于县(市、区)建成区的燃煤供热锅炉、生物质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结合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全面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2019年10月1日前,未完成改造,无法达到国家、省排放限值要求或改造无望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淘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持续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工业炉窑清单,对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实施对标治理,挂账销号。2019年,全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锻造行业天然气加热炉要实施低氮改造,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对于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规定;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暂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规定的掺风系数或过量空气系数折算,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停产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13、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充分利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热电联产机组和大型集中供热锅炉,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为辅,优先以乡镇为单元,采取联片改造方式,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各县(市、区)要将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和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城边村”一并纳入清洁取暖范围。2019年,忻州市建成区清洁取暖和散煤替代加快向农村扩展,进一步提高建成区周边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忻定盆地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内的定襄县、原平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他县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力争达到40%以上。各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加快制定清洁取暖改造年度工作方案,并分别报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改委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4、强化散煤管控。各县(市、区)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及时将当地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并向社会公告。“禁煤区”范围内,禁止散煤进入,防止散煤复燃;能源管理部门要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煤质抽检,对民用散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以上,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煤区”销售散煤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5、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省要求,减少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优化煤炭使用结构,2019年非电用煤量较上年大幅减少,提高发电用煤占全市煤炭消费量的比例。(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在具备热电联产供热条件的情况下,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供热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2019年,按照省要求淘汰30万千瓦以下不达标燃煤机组。(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17、推进大宗物料的清洁运输。进出工业企业的煤炭、铁精矿、焦炭等大宗物料最大程度采用铁路、管道或管状袋式运输机等清洁方式运输;达不到的,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运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按照省要求,加快完善全市铁路货运专用线的建设,不断提高铁路货运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山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长效工作机制,组建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联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在货运主要通道或物流集散地设立机动车联合执法检查站,严查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对高排放车辆开展尾气检测和车用尿素、油品抽测。每年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交通运输部门将一年内超标车辆占企业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柴油货车进出厂区;重点用车企业要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加快车辆结构升级。完成省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积极发展新能源车,忻州市、原平市建成区新增的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2019年忻州市建成区625辆出租车、10辆环卫车完成更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建立实施机动车检测/维护(I/M)制度。2019年底前,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排放检验机构应出具排放检验结果书面报告,不合格车辆应到具备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治理。经维修治理合格并上传信息后,再到同一家检测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具合格报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2、加快推进机动车监管能力建设。2019年,完成忻州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任务,实现三级数据联网。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管理,规范机动车环保检测,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2019年底前,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现机动车登记信息与排放检验信息交互工作,建立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信息与安全检验信息联网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2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2019年底前,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严禁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使用不符合国家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机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其中,加油站车用汽柴油全年抽检覆盖率力争达到30%以上,对油库抽查比例每月不少于20%,实现年度全覆盖。开展企业自备油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严防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综合管控面源污染
25、推进国土及城市园林绿化。完成营造林93.75万亩(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5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6、强化矸石山综合治理。完成25座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年底前全市矸石山达到治理标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27、强化扬尘综合治理。建立施工扬尘动态管理清单,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均需在扬尘作业场所和工地车辆出入位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其中,视频监控应满足对工地作业现场和车辆进出情况监控要求),并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的应用,现场在线监控PM10小时均值达到250μg/m3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扬尘作业,拒不执行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施工单位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大忻州市建成区道路、街巷等部位的扬尘污染管控力度,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8、实施降尘量监测。开展降尘量监测,定期公开通报降尘量监测结果。降尘量超过国家考核标准(9吨/月·平方公里)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治理。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严禁露天烧烤行为。(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30、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监管。201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上年稳步提高(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县、乡、村”三级目标责任制和护林防火队伍“一岗双责”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远程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发挥网格化监管力量,加强秸秆露天焚烧执法巡查检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31、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2019年10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忻州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忻州市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19年10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能力确定限产比例。
各县(市、区)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其中,焦化企业必须采取干法熄焦。
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2019年7月底前,完成忻州市错峰生产方案的制定,明确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每一个错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2019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当地错峰生产监管方案,明确企业清单、错峰要求、具体监管措施、责任人等内容,确保错峰生产落实到位。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的调整。(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预警预报分析的精准度。建立完善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和联合会商机制。2019年7月底前,完成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2019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完成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修订,减排清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要提前响应、及时预警、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要坚持目标导向,对标一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要认真督导辖区内各相关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合做好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综合管理,重点解决影响当地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强化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市直各部门配套方案于本方案印发20个工作日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坚持总量和标准“双控”制度
坚持总量和标准双控、标准服从总量的原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钢铁、水泥、焦化等企业生产设施全年排污许可总量指标在特别排放限值核定基础上核减30%。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许可总量指标变更。相关县(市、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和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总量控制要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严格执法监管
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以焦化、砖瓦、钢铁行业为重点的大气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和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排污许可证持证情况等。开展以忻府区为核心、辐射定襄县、原平市的忻定盆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执法、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执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惩戒,对于主观恶意的(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超过排放标准2倍以上的、屡罚屡犯的(环境违法行为人被处罚后12个月内再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污的,采取停产治理措施。重污染预警期间,凡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调度督办
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明细台帐,一企一档,一事一档,并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各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本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分析研判环境空气质量形势,研究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难点问题,并对空气质量改善影响明显的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13710系统,实现督办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五)严格督察问责
开展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并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对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以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不降反升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质量双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六)推进精准治污
各县(市、区)要组建并依托大气污染治理专家团队,深入开展区域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研究、PM2.5和O3精细化来源解析,更新完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一步提升区域整治“一县一策”,核心区域整治“一点一策”及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企一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避免“一刀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加强科学管控。将重点排污单位用电量纳入监控范围,把用电量变化情况作为判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参考依据。工业企业要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台账,同步配套环保设施中控系统,接入主要设备运行参数、电流、污染物排放等数据,确保设施运行可核查。各县(市、区)要加强大气环境热点网格和环境空气质量微站建设,并覆盖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充分运用企业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环境空气质量微站、激光雷达、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对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加快推进VOCs环境监测和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将VOCs排污单位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坚持标杆引领。各县(市、区)要积极培育和筛选不同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高的典范,引导企业主动对标一流,提升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水平。全面淘汰环保工艺简易、治污效果差的单一重力沉降室、旋风除尘器、多管除尘器、水膜除尘器、生物降尘等除尘设施,以及水洗法、简易碱法、简易氨法、生物脱硫等脱硫设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七)强化资金支持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炉窑淘汰和治理、锅炉综合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无组织排放治理、清洁取暖改造等大气污染重点治理任务,以及区域大气环境承载能力研究、大气污染源清单、污染物来源解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大气环境监测监管和科学研究基础能力建设、大气环境专项执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政策效益评估、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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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法华,孙尊强,申智勇.超低排放燃煤电厂有色烟羽成因及治理技术的经济与环境效益研究朱法华,孙尊强,申智勇.超低排放燃煤电厂有色烟羽成因及治理技术的经济与环境效益研究[J].中国电力,2019,52(8):1-7,25.ZHUFahua,SUNZunqiang,SHENZhiyong.Causeanalysisofcoloredsmokeplumeandrelatedstudiesoneconomi
针对电厂烟气低温余热回收和烟羽治理问题,以换热器技术和吸收式热泵技术为基础,设计了一种新型的烟羽治理系统。该系统以空气预热器后的烟气为热泵的驱动热源,驱动热泵回收烟气余热,加热凝汽器凝结水和进入烟囱的烟气。以某300MW燃煤机组为研究对象,建立烟羽治理系统传热模型,分析其余热回收和烟
对这次雾霾成因,有些“锅”电力行业、电力环保人不应该背。在全国人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特殊时期,有关春节期间雾霾天气形成原因的分析文章在新媒体平台大量传播。仔细一看,一些具有显著误导性的文章(论点)只是换了个标题老调重谈。这些文章发布是否合乎时宜,读者自有评判,但如果不正本
工厂停产、汽车停驶、餐饮停业,春节假期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各种生产生活排放大幅减少。然而,京津冀地区却多次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有观点认为是火电厂排放“白烟”所致,进而希望能够进行“消白”。究竟”白烟“是不是罪魁祸首?对此,一些业内人士给出了答案。成分以水雾为主不影响环境质量“白烟”就
今年春节比较特殊,车停驶了、工厂停产了,甚至连餐厅都不营业了,但京津冀等地依然出现了多次重度雾霾天气。对此,有人把近期出现的雾霾主要成因指向了“白烟”,也就是火电厂湿法脱硫后排放的湿烟气,进而希望能够“消白”。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王志轩强调,火电厂已普遍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
在全国人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特殊时期,有关春节期间引起严重雾霾天气原因的分析文章在新媒体大量传播。仔细一看,一些具有显著误导性文章(论点)却只是换了个标题老调重谈,就像换了个马甲又重现江湖。这些文章发布是否合乎时宜,读者自有评判,但如果不正本清源,必然会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简
总投资约1.6亿元、耗时1年多时间、4台发电机组实施综合升级改造……河北省衡水市按照国内最严标准改造的衡水发电厂烟羽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近日全部完成,改造后机组能效水平得到提升,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对衡水市空气质量的逐步改善具有推动作用。衡水发电厂现有4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排放的高湿烟气中
日前,陕西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燃煤机组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相关问题的复函。其中指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燃煤机组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相关问题的复函陕环大气函〔2019〕34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你局《关于燃煤机组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相关问题的请示》(榆政环字〔2019〕127号)收悉。经研究,函
日前,陕西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燃煤机组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相关问题的复函。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燃煤机组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相关问题的复函陕环大气函〔2019〕34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你局《关于燃煤机组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相关问题的请示》(榆政环字〔2019〕12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2019
近日,科环集团龙源技术公司承接的国神集团大港电厂#1-#4机组湿烟羽治理改造EPC项目顺利开工。此项目是该公司承接的首个采用海水作为烟气治理系统冷源的项目,项目共包含四台机组,每台机组设1套烟气处理装置,全部采用浆液冷凝方式。开工前,该公司大港电厂项目部各负其责、不等不靠,多次会同电厂召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浙江省绍兴市印发《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计划》。其中指出:稳步推进“油改气”、“煤改气”,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推进柯桥区天马热电、远东热电及上虞区杭协热电石膏雨和有色烟羽治理工程,确保年底前实质性启动。
近日,由华电电科院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超(超)临界机组宽负荷快速灵活调峰关键技术”在华电五彩湾发电公司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成功示范应用。该项目突破了2%的升降负荷速率上限,最高达3.5%。此次突破是中国华电联合国内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服务国家战略、攻关核心技术的重要成果。在构建新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山东、广东、安徽再披露一批关停机组名单,整理如下:相关阅读:功勋电厂,关停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济宁、滨州、聊城市已关停淘汰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共涉及8台机组,总装机达40.8万千瓦。详情如下:按照全省关于关停淘汰30万千瓦以下低效燃煤机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济宁、滨州、聊城市已关停淘汰低效燃煤机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
2月26日上午,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电力集团谢桥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1号发电机定子吊装成功,标志着谢桥电厂建设又完成一个重大里程碑节点。至此,1号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工作全面展开,为8月底前实现“双投”打下坚实基础。集团公司党委工作会议和“两会”指出,要巩固“皖电”基础,做强本土
2月21日,中国能建广东院EPC总承包、建筑集团承建的甘肃电投张掖电厂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项目烟囱3号钢内筒到顶。项目位于河西走廊中部甘肃省张掖市,是甘肃“200兆瓦风电+300兆瓦光伏储能+4000兆瓦煤电”“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期扩建2台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汽轮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820)一、招标条件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汽轮机切缸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2.1招标采购项目地
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调控中心邀请全省主要发电集团、部分发电企业和高校热动专家等,召开全省燃煤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提升专题研讨会,分析研判未来几年电力系统面临的调节性问题,阶段性总结常规机组灵活性改造和深度调峰能力建设的技术路线和方案,为江苏电力的绿色转型与稳定供应擘画新篇。近
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来自国家能源集团的“煤直接液化制备航天煤油成套工艺”和“630兆瓦燃煤机组掺氨发电技术”成功入选。国家能源集团积极发挥央企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三大优势,助力打造支撑有力、前沿领先、根基深厚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两项科
1月20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烟台、潍坊、临沂市2024年已关停并转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4台共27.1万千瓦机组关停,详情如下:关于烟台、潍坊、临沂市2024年已关停并转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按照全省关于关停并转30万千瓦以下低效燃煤机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烟台、潍坊、临沂市2024年已关停并转低
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一批曾经为经济社会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功勋电厂,陆续走到了关停的十字路口。据北极星电力网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各地累计披露公示80台拟关停/关停机组名单,又一批“功勋电厂”关停,例如:东莞沙角A电厂#4#5机组、国能河北邯郸热电#11#12机组等;20
1月10日,甘肃电投张掖发电公司2×1000兆瓦燃煤机组扩建项目电气“倒送电”一次成功,标志着该项目建设顺利进入设备单体调试阶段,向投产运营迈出重要一步。电气“倒送电”是打通发电厂电气系统带电的关键一步,也是后续设备和系统调试、吹管、机组整套启动调试等重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保证。进入1月
月13日,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烟气脱硫系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200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077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三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
3月13日,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扩建项目2×10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398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236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三名:兰州电力修造有限公司,投
塔吊林立,机器轰鸣。3月12日,华能德州电厂举行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MW热电联产项目主厂房浇筑第一方混凝土仪式。华能山东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黄涛出席仪式并致辞。德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纪钢宣布德州电厂四期项目主厂房浇筑第一方混凝土开始。华能山东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卫东主持
3月11日,喀什华电2x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EPC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98万;第二中标候选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86万;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诸暨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2024-2030年)》意见的通知,浙江暨阳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年底停,其热用户已全部转移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方热电)供热。除八方热电外,拟建的诸暨燃机项目和三峰环保(垃圾发电厂)可以作为补充热
3月7日,国能“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配套乾安20万千瓦风电项目获核准批复。公告显示,项目新建单机容量8.34MW风电机组20台、8.3MW风电机组4台,总装机容量为200W;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安装1台220兆伏安主变,配套建设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单位为国能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6日,师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现场举行了第一罐混凝土浇筑仪式,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据悉,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位于六十六团北山坡。该项目规划建设2台350MW国产超临界机组,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动态总投资34.25亿元。预计年发电量40亿千瓦时,
项目编号:CCTC202505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11:0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煤伊犁2x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人为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伊宁县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华能山东分公司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3-1-087)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
江苏公司国能涟水一期热电联产项目五通一平及生活办公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淮安安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77.133973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955.447906万元。
2月27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环评专家对北安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现场踏勘,并在北安公司召开现场会。会议邀请黑河市生态环境局、北安市政府领导,第三方环评机构参加,通过“现场勘察+会议研讨”的形式,全面评估项目环境可行性,为后续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专家组一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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