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江苏省人大发布《江苏省电力条例》,可再生能源、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内容写入江苏立法!《条例》是全国首部对电力发展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同时原《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废止。
据了解,江苏省2007年制定、2008年开始执行的《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电力保护法规,目前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电力事业发展需要。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电力条例》,共7章66条,除总则和附则外主要内容包含电力规划、电力建设、电力生产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等,且将可再生能源、储能及泛在电力物联网、综合能源服务、电力需求响应等等当下电力能源发展的内容写入江苏当地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对电力生产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电力条例
(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电力规划
第三章电力建设
第四章电力生产运行
第五章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保障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的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使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事业的领导,将电力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电力发展中的规划衔接、项目建设、设施保护等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电力行政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在本省派出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力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效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力建设、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当超前发展,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电力发展应当统筹规划电力设施布局,协调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
电力发展应当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建立健全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参与电力设施和电力市场的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当加强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低碳生活、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电力使用安全公益性宣传。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电力服务。用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供用电合同的约定安全、有序用电,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电力企业和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电力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工作,依法制止危害电力建设、安全运行以及供电、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电力规划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能源、生态环境等规划,依法编制全省电力规划。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电力规划,编制本区域电力设施布局实施规划。
编制电力规划应当遵循安全可靠优先、开发节约并举、生态环境友好、能源结构优化、科技创新驱动的原则,统筹衔接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其他专项规划,并与交通、水利、林业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九条编制电力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政府部门、电力企业等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按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电力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原规划编制部门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评估论证,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条编制电力规划应当统筹兼顾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建设、电网配套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第十一条电力规划应当推进居民生活、工业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电能替代,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供电企业应当为电能替代提供配套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电力规划应当引导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发展,运用互联网、信息通信和智能控制技术等,提高电网与发电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构建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促进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发展。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力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按照规划需求配置相应的电力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等资源,并做好定点定线等落实工作。
第三章电力建设
第十四条电力建设应当贯彻保护耕地、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
电力建设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取新技术,避免或者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十五条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相应权限核准或者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当依据不同发电类型、电网工程建设工期和用户需求等,合理安排电源、电网项目的时序进度,为电源、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产创造条件。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促进重大电源项目、重要电网设施项目、农村电网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等电力建设,在土地利用、施工条件、建设保护等方面按照规定给予支持。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及时安排重大电源、重要电网设施、农村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建设。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电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涉路许可等审批流程,按照有关规定限时办结有关审批手续。
变电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输变电建设工程开工建设条件以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为依据,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报建手续。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电力工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依法征收土地的,应当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第十八条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征地。杆、塔基础占用的土地,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架空电力线路走廊通过林地或者涉及非林地林木时,需要砍伐、清除林木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林木采伐手续。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给予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或者林木所有人一次性经济补偿。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电力设施具体位置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依法需要确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进行公告。在公告明示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已有的植物、建筑物、构筑物,需要修剪、砍伐或者拆除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公告后新种植物或者新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部分,需要砍伐或者拆除的,不予补偿。
经济补偿应当合理,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破坏、危害依法实施的电力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所涉相邻单位和个人因协助电力工程建设受到的损失,由建设单位予以合理补偿。
第二十条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补偿等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协商不一致的,按照规划建设在先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对500千伏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确需跨越的居民住宅以及在其走廊内按照设计规程必须拆除的其他房屋,应当依法拆除并给予补偿;220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房屋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跨越安全距离。
第二十一条对弃用和报废的电力设施,电力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拆除。
第四章电力生产运行
第二十二条电力生产运行遵循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的原则。电力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按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四)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预控体系和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开展隐患排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监控工作;
(五)按照规定报告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和相关处理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电力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电力企业应当在电力生产运行过程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节约能源,降低损耗。
第二十五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或者符合相关规定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要求将生产的电力并网运行的,电网企业应当接受。并网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并网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严禁非法私自并网。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并网运行的电源或者电网,必须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第二十六条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应当保障性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签订并网协议、符合并网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鼓励超出保障性收购电量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多发满发。
可再生能源发电各类主体应当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电力企业应当通过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技术创新等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
第二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有关要求,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并定期开展检测和评估。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有序用电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有序用电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错峰、避峰、压减用电负荷等措施。
第三十条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力需求响应管理机制,采用市场化手段引导用户在电网需要时增加或者削减负荷,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11日,行业目光聚焦上海,共同见证SNECPV+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储能技术与装备大会暨展览会盛大开幕。作为n型TOPCon技术领跑者,正泰新能携多款高效组件及产品解决方案惊艳亮相8.2H-E680展位,全方位展现正泰新能在技术创新、产品可靠性和品牌价值方面的综合实力。展台联动正泰全产业链,从产品到
6月11日,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于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举办,天合元氢协同天合光能、天合储能联合展出,并在此期间面向全球发布三款绿氢设备,展现了公司对全球氢能产业的价值创造力,领跑全球氢能价值新时代。全球氢能产业蓬勃发展势头强劲在全球积极应对气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装机高速增长,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不断加大,虚拟电厂作为参与电网调节、开展市场交易、促进供需协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
2025年4月28日,西班牙、葡萄牙及法国南部地区突发大规模停电,导致伊比利亚半岛数千万人在白昼陷入黑暗,交通瘫痪、通信金融服务中断、医疗停摆、社会秩序混乱。此次持续近20小时的大停电是欧洲近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堪称“21世纪最严重的非战争型基础设施灾难”,暴露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背景下电
全球能源转型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缺口有多大?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发布的《全球发展报告2023》预估,要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或净零排放,全球能源转型所需的投资总额约为150万亿美元,缺口约为47万亿美元。知名投资管理公司贝莱德的研究报告显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成功,每年新能源投资需求高达4万亿
6月10日,宁夏电力国能灵武新能源有限公司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布,中标候选企业有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七个方向开展试点。激发中国构网型储能迫切需求的核心,是新能源装机、发电量占比。业内人士表示,当光伏、风电新能源渗透率达到电力系统的40%-50%,传统
6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深远海、沙戈荒、“高海边无”等电网薄弱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离网制氢等试点,构建风光氢储一体化能源架构,探索先进离网制氢技术应用,实现离网构网支撑以及可再生能源出力、储能充放与电解槽负荷柔性协调,并开展
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5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了2025年1-4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听取了上次月度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全国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风电光伏产业链供需及发展情况,分析
2025年5月,国际知名能源咨询机构伍德麦肯兹(WoodMackenzie)正式发布了《GlobalsolarPVtrackermarketsharereport2025》。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跟踪支架出货量达到110GW,较2023年同比增长20%,并首次突破100GW大关。美国仍是跟踪支架第一大应用市场,但出货量降至34GW,较2023同比下降9%;印度成为全
6月10日,晶科能源联合鉴衡认证中心、TÜVNORD集团等权威第三方机构,共同发布《TOPCon技术及TigerNeo3.0商业方案白皮书》。这份白皮书作为行业首份涵盖TOPCon核心工艺链、技术架构、性能优势等内容的权威报告,独家收录了全球10+极端环境电站(沙漠、高原、沿海)的硬核测试数据,为TOPCon技术的卓越
3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后,全国首部进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电力法规。详情如下: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3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去年中央深改委作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部署后,全国首部进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电力法规。《条例》共七章六十五条,围绕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
3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后,全国首部进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电力法规。河北省电力条例共7章65条,围绕电力规划与建设、
近日,全国首个“一对多”分布式光伏“隔墙售电”试点项目在苏州正式投运,这是继我国首部地方性电力法规《浙江省电力条例》提出“允许分布式发电企业与周边用户按照规定直接交易”以来,“隔墙售电”取得的突破性重大进展。苏州工业园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由普洛斯集团旗下普枫新能源、中方
隔墙售电5年来“默默无闻”。如今,浙江能否顺利破冰?(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姚金楠)作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和推动分布式发电的关键一招,隔墙售电发展的每一步都备受关注。近日,《浙江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让业内再次聚焦隔墙售电模式。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
隔墙售电5年来“默默无闻”。如今,浙江能否顺利破冰?作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和推动分布式发电的关键一招,隔墙售电发展的每一步都备受关注。近日,《浙江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让业内再次聚焦隔墙售电模式。(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作者:姚金楠)作为碳达峰碳
隔墙售电5年来“默默无闻”。如今,浙江能否顺利破冰?(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姚金楠)作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和推动分布式发电的关键一招,隔墙售电发展的每一步都备受关注。近日,《浙江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让业内再次聚焦隔墙售电模式。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
10月12日获悉,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这是“双碳”目标提出后颁布的第一部综合型地方性电力法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推动浙江省能效水平提高和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电力保供机制,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推进电
10月12日获悉,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这是“双碳”目标提出后颁布的第一部综合型地方性电力法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推动浙江省能效水平提高和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电力保供机制,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推进电
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这是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之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电力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提到,供电企业应当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增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供电企业应当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其电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这是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之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电力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提到,供电企业应当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增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供电企业应当优先调度可再生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1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5年5月全省电力生产运行情况。详情如下:5月,全省完成发电量197.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3%。1-5月,全省完成发电量989.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6%。5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44.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1-5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37.15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迅速引发了业界对新一代煤电的广泛关注。与历次转型相比,新一代煤电“新”在哪儿,应如何推进建设?从系统角度来看,新一代煤电的“新”主要体现在新形势、新体系、新技术、新思维四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装机高速增长,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不断加大,虚拟电厂作为参与电网调节、开展市场交易、促进供需协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
2025年4月28日,西班牙、葡萄牙及法国南部地区突发大规模停电,导致伊比利亚半岛数千万人在白昼陷入黑暗,交通瘫痪、通信金融服务中断、医疗停摆、社会秩序混乱。此次持续近20小时的大停电是欧洲近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堪称“21世纪最严重的非战争型基础设施灾难”,暴露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背景下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0日,山东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德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暨2025年推进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据介绍,近年来,德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一是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1日,唐山港京唐港区专业煤炭码头源网荷储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是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是68615441.31元。项目业主为唐山港通新能服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1934m2,装机总容量为13.4MW,购置安装单机容量6.7MW风力发电机组2台,新建1
近日,海风公司在其埃洛尼斯弗洛坦特斯杜杜利恩(EFGL)漂浮式海上风电项目迎来重大突破,在诺维尔港成功组装了第一台风电机组,这一成果标志着EFGL项目实现了关键里程碑。该项目由海洋风与BanquedesTerritoires携手推进,旨在加速地中海浮动海上风能的开发进程。此次组装的是一台10MW的维斯塔斯风电机
2025年5月底以来,央企高层密集调整,大唐集团总经理张传江跨界履新中国海油董事长;东方电气、中核集团官宣“一把手”调整。与此同时,具有“电力基因”的专业干部分别履新中国船舶、中国矿产资源集团等企业高层。大唐总经理升任中国海油董事长:6月6日,中央组织部宣布,大唐集团总经理张传江调任中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9日晚间,新筑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磁浮”)100%股权、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为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近日,华电新能湖南分公司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隐患”主题,以“三链协同”模式扎实推进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公开课铸魂、多维活动织网、长效机制固本,全方位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安全公开课铸魂拧紧思想“总开关
6月11日,中材科技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叶片拟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2524.34万美元建设年产110套百米级风电叶片制造基地。项目包括租赁厂房并投入2套90-120米级叶片配套生产设备和工装,建设期7个月。项目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中乌两国产业政策,有助于提升中材叶片国际化水平。项目投资对公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