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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称加大用电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加强增产扩能用电支持,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详情如下:
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六稳”工作,突出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
(一)加大防疫物资生产。大力发展防疫防护产业,弥补医疗产业短板。统筹省级现有资金,对复产转产、增产扩能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优先给予支持,多措并举解决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资金、设备、原料等困难。开辟生产企业资质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大力支持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面罩(含医用防护面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隔离服等防护用品和低值医用酒精、生活消毒液等消杀应急物品生产。
(二)大力支持防疫防护生产体系建设。省级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和预算内投资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转产、扩大生产可以反复使用的防疫防护类产品,提高防护物资自我生产、自我保障能力,推进防疫防护一体化发展。
(三)建立防疫产品收储制度。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通过专项贷款贴息支持建立省市县三级医疗防护用品、消杀应急物品收储制度。
(四)支持全社会参与疫情防控。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等渠道,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五)建立疫情防控信用奖惩机制。完善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强化全社会自我约束,对以往有不诚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防疫期间作出积极贡献的,经认定后给予信用修复。加大信用宽容增信支持,对于企业和个人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失信行为,给予信用宽容支持。引导全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疫情防控,对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及时在信用网站公示,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给予增信支持。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三、有序组织实体经济复工复产
(六)分级分区域推进复工复产。以县为单位,分区域推进复工复产。没有新冠肺炎病例的地区,在严防疫情传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抓机遇,分不同行业领域,积极有序复工复产;有散发病例无续发病例的地区,结合防控形势的变化和防控措施的落实,在做好防疫、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有重点地复工复产;确诊病例数较多、出现聚集性疫情的地区,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国计民生物资的生产、调运和供应,保证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同时谋划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
(七)分行业推进复工复产。认真研究不同行业复工复产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分类把握,精准施策,逐步推进行业复工复产。必须复工复产的,包括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国计民生的领域,集中一切力量完善保障条件,尽早尽快复工复产,确保正常生产;具备条件复工复产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方案,强化防控措施,支持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尚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以疫情防控为主,把握防疫形势和时间节点,防止操之过急、盲目开工,待条件具备后再复工复产,坚决杜绝复工后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
(八)加大用电支持。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加强增产扩能用电支持,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四、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九)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在疫情期间,按照要求坚持营业且不裁员、少裁员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的中小微企业承租地方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鼓励地方国有企业与承租方协商给予租金适当减免支持,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补贴企业研发成本。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统筹利用科技重大专项等现有专项经费,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费用补助。
(十一)办理延期纳税。受疫情影响纳税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十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和扩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基准的运用,推动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十三)加大担保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2020年担保额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担保额。加大创业担保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原则上不超过 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予以支持。
(十四)缓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缓缴期最长1年。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得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我省住房公积金缓缴条件的,允许企业缓缴,期限最长时间不超过1年。
(十五)加大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全省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产品和服务的金额和比例。
(十六)加大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上半年清偿一半以上。有条件清偿的欠款和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欠款上半年“清零”。对欠款额度较大的拖欠主体要挂牌督办,确保年底前应清尽清。
(十七)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省内重大项目招标中不得限制和排斥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标,不得将企业规模、业绩和性质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省内重大项目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可以分包的项目,优先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在设备材料采购中优先使用中小微企业合格产品;按合同优先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不得拖欠。
(十八)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对经政府认定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气、水等基本生产要素,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推行“不见面”网上办电服务,鼓励企业等用户运用“网上国网”APP进行线上办电,提升办电效率。
五、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十九)允许新购设备成本税前扣除。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
(二十)减免运输疫情防控物资增值税。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十一)减免疫情防控进口物资纳税。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境内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物资免征关税。
(二十二)给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续贷支持。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疫情发生6个月内抽贷、断贷、压贷,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充分发挥应急周转资金作用,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
(二十三)发行企业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各类债券,对发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的,建立绿色通道。对存量企业债允许发新还旧,增强政策性担保工具对债券发行的增信支持力度。
(二十四)增加信贷规模。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提高中小微企业的首贷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量增价降,满足信贷需求。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相关企业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影响。
(二十五)加大融资金融机构奖励扶持力度。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2倍标准给予奖励。对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给予每个项目10万—30万元奖励。对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再贷款使用金额的0.5%给予贴息性奖励。
(二十六)用好央行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卫生防疫、医药生产、医疗器材、医用基础设施、重要生活物资等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合理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供足额信贷支持。对列入全国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合理信贷需求,提供利率不超过3.15%的优惠贷款支持,中央财政给予企业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省级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40%进行贴息。
(二十七)设立省级专项贷款。对列入全省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合理信贷需求,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贷款,提供利率不超过上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优惠贷款支持,省财政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期限不超过 1 年;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由各级政府和银行共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款报账、封闭性运行制度,确保3年内贷款规模达1000亿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贴息设立鲜活农产品收储加工专项贷款,专款专用、提款报账、封闭运行。
(二十八)设立肉、奶和小麦等粮食进口储备专项贷款。比照我省特色产业专项贷款政策,设立肉、奶和小麦等粮食进口储备专项贷款,加大贴息贷款支持,给予进口运输补贴,扩大粮食进口储备。
六、着力推动稳定就业
(二十九)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在全省开发3万个公益性岗位基础上,由市县根据劳动力返岗滞留情况和防疫工作需要,再开发2 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从市县扶贫资金中列支。
(三十)有序组织劳动力输转。对以外出务工为主、参加有组织输转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利用扶贫资金给予差别化、阶梯式奖补,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
(三十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截至2020年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上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三十二)鼓励就近吸纳农民工就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和扶贫等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吸纳用工补贴政策。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对各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有组织输转贫困劳动力,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对用工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培训费,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直接奖补给企业。
七、大力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三十三)抓好春耕生产。抢抓农业春耕生产时机,强化农业春耕生产资料供给保障,在突出供销联社保障农资供给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采购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保障供应中的重要作用。整合涉农财政资金,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统一储备、统一配送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支持政策。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耕生产所需农资运输畅通、供应及时。
(三十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按照应保尽保、愿保必保的要求,从2020年开始,农业保险机构遴选权全部下放到县,各县可根据实际采取竞争性磋商等简易程序进行招标,确保完成今年农业保险11个中央补贴品种、7个省级补贴品种、78个“一县一(多)品”的保险任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和出现灾害极端天气时贫困地区农民能稳定增收。
(三十五)做好特色农产品调运销售。严格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发挥各级农产品产销协会作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对接市场的优势,进一步拓展东西帮扶协作重点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确保我省肉、蛋、奶、蔬菜、果品等“菜篮子”产品运得出、销得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农产品销售的影响。发挥全省农产品市场作用,加大蔬菜调运支持力度。
(三十六)建立鲜活农产品季节性收储机制。在疫情期间,设立省市县专项收储加工资金,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肉、蛋、奶和粮食等农产品收储加工,给予收储加工专项贷款及利息补贴、增信担保,确保鲜活农产品市场供需平衡。
(三十七)鼓励发展冷链物流。以我省草食畜、优质林果、高原夏菜、马铃薯、中药材、现代种业等重点产业为支撑,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对库容10000吨以上的冷链物流设施补助标准从140万元提高到220万元。针对农村水果、蔬菜卖难问题,支持乡村库容100-1000吨中小型保鲜库建设,库容100吨奖励15万元,每座保鲜库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冷藏车给予一定补贴。
八、培育新业态新消费
(三十八)支持旅游等行业发展。扶持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对全省681家旅行社,暂退旅游保证金约1.2亿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疫情期间损失严重的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给予一定补贴或出台优惠政策。
(三十九)加快发展新商业模式。支持企业加大网上销售、更好拓展市场。确保生活保供类电商企业正常运行。支持商贸企业利用APP、小程序等方式维护和拓展客户,特别是利用电子商务开展日常生活必需品销售,发展“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模式。开展农产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积极扩大“宅消费”。
(四十)着力打造“中央厨房”。支持餐饮企业发展标准化、工业化、数字化的现代经营模式,建立原料基地或定点品牌供应企业,扩大“中央厨房+配送”经济,通过规模化经营降低成本、树立品牌,为消费者提供特色化、订制化的厨房产品,保障市民餐桌安全。
(四十一)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消费服务。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及数字信息技术,支持VR/AR、5G、3D等技术在商业、教育、文化旅游、娱乐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开发一批虚拟再现产品,培育虚拟再现服务、体验消费。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研发应用,发展无人零售及餐饮,发展“电商+长短视频+直播”,提升消费者的体验度。依托网络平台开展企业形象宣传、信息传递和产品线上推广,大力发展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数字娱乐、线上咨询培训等线上服务,构建服务业新业态。
(四十二)推广外贸发展新模式。鼓励外贸企业在线洽谈业务,寻找合作商机。支持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30个重点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支持跨境电商业态发展,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布局,重点在东南亚、中东欧、中西亚等市场建设(租赁)海外仓。
九、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四十三)给予省外转移企业运费补贴。对新引进大量吸纳就业的各类企业、经认定的扶贫车间(含东西部帮扶省市在我省创建的扶贫车间)跨省区调用原料和成品的运输,对其运输费由省市县三级按50%给予补贴。
(四十四)加大省外转移企业税收奖励。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若干措施》,凡来我省投资办厂(包括扶贫车间)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新增地方留成税收(5年内)给予等额奖补。
(四十五)给予资金注入支持。使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对有需求的新投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不低于注册资金10%的股权投资。
十、全力推进重大项目
(四十六)大力简化下放审批权限。对县级以上政府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且资金已落实的政府投资项目,可直接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或实施方案;为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合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进行审批。
(四十七)实行“不见面审批”。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打通“无纸化”申报、审批渠道,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推行承诺制,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抓紧谋划一批村组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尽快开工。
(四十八)开辟采购招标绿色通道。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可由业主确定发包对象,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重大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大力简化招标程序,经认定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等方式组织交易。加快推进全流程网上交易,确保交易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四十九)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疫情防控急需使用土地可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五十)加大突出贡献者奖励。统筹使用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高质量奖励资金和1万亩土地指标,对疫情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地区、企业、项目给予奖补和贴息支持。
十一、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五十一)靠实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强化责任担当,超前主动谋划,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研判,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实化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措施,坚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如期完成。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站位一线、靠前指挥,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次大战和大考,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五十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安排,在抓实抓细抓到位上下足功夫,找准职责定位,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履职尽责,细化完善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协作配合,紧盯不放抓好各自任务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十三)强化组织引领。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要筑牢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战线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医疗救护、基础预防等工作。要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具体事例记录在案、分析研判,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及时表扬表彰、大胆使用。
(五十四)营造良好环境。要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疑虑。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干部职工冲锋在前、无私奉献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众志成城、团结奋战的生动场景,把疫情防控斗争中激发出的昂扬斗志和无畏精神转化为富民兴陇的强大动力。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制售假劣药品、医疗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十五)严明工作纪律。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精简文件会议,严禁层层多头重复填表报数,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的,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对利用政策措施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或其他政策支持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举措。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部分政策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其他相关政策遵照国家出台支持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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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的计量需要依靠电能表,电能表从最初的机械表,到电子表,再到现在的多功能电表,至少在电网部署的表计中,基本实现了自动化的远程集抄。在一些非电网负责的计量领域,比如说一些园区、写字楼或商场的转供电区域,还存在大量的老式电表,依然需要很多人工抄表工作量,期间也会存在误抄,漏抄等现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娄底市发改委国网娄底供电公司发布关于号召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的通知,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减少弃风、弃水等资源浪费,同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经省发改委同意,省电力交易中心启动了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以支付服务费的形式向广大电力用户购买调峰服务。因
国网蒙东电力市场化用户欠费名单:截止3月31日,2024年2月份发行周期市场化用户欠费名单公布如下:截止2月29日,2024年1月份发行周期市场化用户欠费名单公布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明确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认定流程的通知。申报范围目前主要包括:光伏新材料及应用、稀土新材料、电供热、充换电设施、数据中心、5G基站、半导体材料、储能电池、先进化工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硅材料12个
2023年度上海市供电服务质量监管报告
《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指导全国供电营业工作的基本制度,也是供用电领域应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规章之一。自1996年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供电营业管理、保障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电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2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名单,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电力用户哈尔滨德隆珈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预注销的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详情如下: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关于电力用户哈尔滨德隆珈恒新能源有限公司预注销的公告电力用户哈尔滨德隆珈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因企业用电过户原因将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电力用户注册入市的公示公告,详情如下: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电力用户注册入市的公示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规定,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遵化市团瓢庄镇奕鸿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细则中提出,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是指:用电量较大的工业企业,结合自身用电特性,通过充分发挥负荷调节能力、合理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建设屋顶光伏或分散式风电、适当配
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向华中辖区有关电力市场成员印发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提出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华中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市场信息的公开度。信息披露是电力市场交易的重要环节,是市场成员获取交易有关信息的重要渠道。华中能源监管局从信息披露实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4年第一批“工商注(吊)销”电力用户强制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电力用户工商注册存续状态核验工作,常州市富超电子有限公司等793家电力用户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或吊销。上述793家电力用户已因自身原因不能持续保持准入条件,现启
4月22日,甘肃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甘政发〔2024〕22号),其中指出,聚焦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传统行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导向,推动锅炉等生产设备、电机等用能设备、变压器等发输配电设备改造。还提到,2024年至2027年,
4月24至26日,甘肃省水利厅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天津市组织召开甘肃张家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查会。会议评审并通过了《甘肃张家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标志着甘肃张家川抽水蓄能电站征地移民前期工作圆满完成。甘肃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吴天临主持会议,水电水利
4月29日5时58分,甘肃兰州中心330千伏输变电工程3号主变压器最后一次充电结束,标志着甘肃省首座全户内330千伏变电站实现投产。甘肃兰州中心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是甘肃省和兰州市政府“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全省首座全户内双层布置、330千伏和110千伏套建变电站工程。工程新建变电站占地面积10333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酒嘉新能源事业部消息,4月28日,酒嘉事业部玉门市大唐南都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顺利通过酒泉市能源局、玉门市发改局审核,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该项目建设总规模200MW/800MWh,计划分两期建设,每期分别为100MW/400MWh,采用预制舱式布置,共安装电池预制
近期,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重点监管的通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重点监管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年度重点监管工作。2024年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重点监管工作主要包括启动部署、企业自查自纠、现场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等四个环节,
甘肃省张掖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创建全省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为目标,按照“摸清本底、设计路径、搭建平台、探索交易、加速转化”的思路,建立“资源核查—价值核算—开发交易—反哺产业、生态”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闭环机制,构建“一组一院三中心六机制”组织体系,努力破解
4月25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根据公告,项目选址区域按实际情况划分1个项目进行竞配,项目需在2024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储能规模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连续时长不小于4小时。公告如下:嘉峪关市“十四五”第二批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
4月25日上午,甘肃能化集团、甘肃能化股份公司与中煤科工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甘肃能化集团总部五楼会议中心举行。甘肃能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谢晓锋讲话,甘肃能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继宗致辞,中煤科工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范韶刚讲话。甘肃能化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锋刚
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甘肃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法(试行)》暨分解下达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安排下达规模是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建设总规模2193万千瓦,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华能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相关3项招标公告发布,华能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为新建工程,厂址位于甘肃省正宁县境内。规划容量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建设2×1000MW国产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预留
2013年,在古韵悠长的“凉州”——甘肃省武威市,一座装机规模50MW的光伏电站于一片遍布沙砾的黄土地上完成并网。作为中国电建首个投资开发的光伏项目,同时是首个与晶澳科技合作的项目,自并网至今,它十年如一日,以顽强的姿态,迎击沙尘暴、高紫外、强温差等极端气候的挑战,并创造了一项“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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