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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用电成本,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出台了《关于推行战疫情助“六稳”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了十项举措,本文对其中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电价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解读,便于用户更好地理解及办理。
放宽基本电费计算方式变更周期
现行政策: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按季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价计费方式。
临时扶持政策: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 个月内保持不变”的限制。
解读: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包括变压器容量、实际最大需量和合同最大需量三种,从2月7日起,用户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预期,及时向供电企业提出下一个月(计费周期)的变更申请。
意义: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因疫情引起的产能不足和市场波动,灵活调整用电方式,减少基本电费支出。
放宽暂停、减容的时间限制
现行政策:用户申请暂停时间每次应不少于十五日。用户申请暂停、减容须提前5天申请,减容(暂停)设备自设备加封之日起,减容(暂停)部分免收基本电费。
临时扶持政策:不受“每次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的限制。
解读:两部制电价用户可按“天”办理短期暂停用电业务,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取消提前5天申请的要求,用户可以当天申请、次日即可生效;对于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对申请暂停的,建议申请时长为 6 个月的暂停,在暂停期限内随时可申请恢复,避免因预估恢复时间到期后仍然无法恢复生产而需要多次办理暂停。
意义:帮助企业有效解决,短时间内因开工不足,造成实际用电需求减少额多负担基本电费的问题,方便其灵活制定开、停工计划。
取消部分用户基本电费加收规定
现行政策: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约定值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倍收取。
临时扶持政策: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自2月7日起,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
解读: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可根据临时性生产扩张需要,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方式,无需担心实际最大需量超约定值105%而额外增加基本电费负担。该类企业需由当地市区(县)级及以上工信、卫健、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政府主管部门认定。
意义:帮助短期内因抗击疫情需要临时扩大产能的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
增加春短电量、免予市场化交易主体
一季度偏差电量考核
现行政策:用户春节短周期电量使用时间到2月12日止。对直接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大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正负偏差超3%的电量执行偏差电量考核。
临时扶持政策:增加春节短周期电量3 亿千瓦时,将用户春节短周期电量使用时间延长至3 月底;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免予考核一季度的偏差电量,支持企业扩大生产。
解读: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春节短周期电量3亿千瓦时,将用户春节短周期电量使用时间从2月12日延长至3月底;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批发用户、零售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等电力市场主体,免予考核一季度的偏差电量,1月份偏差考核费用将在2月份电费中统一退还用户。
意义:对因疫情延长复工造成实际供、售电量与计划不符,导致偏差考核的市场主体,直接免除考核,减少企业损失。
推迟电费违约金起算时间
现行政策:工商业用户电费违约金起算日期按合同约定计算,一般情况下是抄表后5天起算。
临时扶持政策:对2020 年1 月23 日至1 月31 日抄表结算的工商业用户,2 月9 日前免收电费滞纳金。
解读:推荐企业用户通过“网上国网”APP、电E宝的企业电费网银等线上方式,足不出户交纳电费。对于小微企业推荐使用电E宝上的“电E贷”产品进行融资贷款,对于所有工商业用户推荐使用电E宝上的“电E票”、“电E盈”产品交费。
意义: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户延迟复工,可能造成无法按时交纳电费,产生违约金,延迟电费交费日期,可以降低企业成本。
减免部分用户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现行政策:因供电可靠性要求,需架设双电源的用户,应交纳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临时扶持政策: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第二路电源的医疗场所,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解读:医疗场所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如采用双电源供电可免交高可靠性供电费。该类用户需由当地市区(县)级及以上工信、卫健、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政府主管部门认定。
意义:帮助疫情防控医疗场所提升供电可靠性,降低办电成本。
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企业
提供办电“三零服务”
现行政策:用户办电需要按照投资界面投资建设相关电力设施。
临时扶持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防疫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用电“绿色通道”,全面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对高压用户投资到红线、低压用户投资到表箱。
解读:对防疫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扩大产能企业由供电企业安排专人对接服务,由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建设到用户红线。该类企业需由当地市区(县)级及以上工信、卫健、疫情防控指挥部等政府主管部门认定。
意义: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企业投产或扩大生产,降低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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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底,全国29个省份已经陆续发布完善的分时电价政策。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完善峰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扩大执行范围、明确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等。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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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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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召开的“12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获悉,1月至11月,云南省累计为企业减负884.47亿元,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900亿元以上,助推实体经济企业减负松绑,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云南省狠抓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75条”政策措施落地,全力落实国务院降低用电
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完善我省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从今年10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将完善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执行方式,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真正给相关企业带来实惠。该《通知》降低了基本电价需量计费方式超标部分的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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