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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响应发改委阶段性降电价政策: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

2020-02-23 00:0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降电价发电企业国家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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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随后,国家电网发布了《国家电网坚决贯彻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 八项举措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专题研究出台八项举措,以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减免电费约489亿元,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国家电网明确表示: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一、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30亿元。

二、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34亿元。

三、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25亿元。

四、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五、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对政策惠及的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

六、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七、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

八、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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