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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报告:国内陆上风电发展情况分析

2020-03-06 16:40来源:天风证劵关键词:陆上风电风电装机风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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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10年里,风电行业从萌芽期、探索期一直发展到现阶段的快速成长期,每段时期都在向着更高的目标奋进,在并网量、发电量、利用小时数、弃风率、弃电量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步,向着国际水平靠拢。2018年开始,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风电装机量增长最为显著的国家之一。

国内并网量

2019年,全国累计并网容量21005万千瓦,同比增长14%。。年内新增风电并网容量为2579万千瓦,较2018年的2059万千瓦增长25.25%。我们认为,由于5月份出台补贴退坡政策后,为了能够尽快并网,有开发厂商加快了电场建设速度,造成2019年并网量出现显著增长的情况,这种增长预期会持续到2020年末,我们认为2020年累计并网容量有望突破24000万千万时。

发电量

2019年量,全国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5%。其中,内蒙古贡献发电量6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8%,居全国之首;此外,新疆发电量4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4%;河北发电量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7%;云南发电量2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

利用小时数

2019年,全国平均风电利用小时数2082小时,较去年下降13小时。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份是云南和福建,分别为2808小时和2639小时。此外,利用小时数增长显著的有5个省份,西藏2173小时,同比上升16.64%;四川2553小时,同比上升9.45%;青海1743小时,同比上升14.37%;新疆2147小时,同比上升10.05%;天津1965小时,同比上升7.38%。

弃风弃电率情况

2019年,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96%,平均弃风率4%,弃风率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其中,甘肃、新疆和吉林地区弃风率下降显著,分别为11.4个百分点、8.9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

全国弃风电量168.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8.4亿千瓦时。新疆、甘肃、内蒙古地区弃电量分别减少40.8、35.2、21.2亿千瓦时。虽然这些地区弃风量有明显的改善,但在全国范围内,仍属于弃风仍较为严重的地区。目前新疆弃风率14%,弃风电量66.1亿千瓦时;甘肃弃风率8%,弃风电量18.8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率7.1%,弃风电量51.2亿千瓦时。

补贴退坡政策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陆上和海上风电的电价及补贴期限提出了新的要求。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019年I~IV类资源区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34元、0.39元、0.43元、0.52元(含税);2020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元、0.34元、0.38元、0.47元。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地区,以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作为指导价。

参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的分散式风电上网电价由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协商形成,不享受国家补贴。不参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执行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并且,通知对并网时间做出了限制,2018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

本次补贴退坡政策较2015年的补贴退坡政策,带来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我们对两次的政策进行比对,补贴退坡强调范围有所变化,2015年的政策给出了2016和2018年的标杆电价,而2019年废止了标杆电价,改为指导价。并且,2015年的补贴退坡主要是针对I~III类风区,IV类风区降幅较小。

而2019年的新政策是对所有风区进行降价,范围更广。此外,2015年的政策要求2016年、2018年等年份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分别执行2016年、2018年的上网标杆电价,补贴参照的是核准时间,而2019年新政策参照的是并网时间。因此,新政策对取得补贴的要求更为严格。值得注意的是,2019新政策对分散式单独做出要求,而在2015年的政策里并未涉及,我们预期,我国分散式项目将逐步开始走上风电发展舞台。

由于新的补贴政策以并网时间为节点,开发商为了能够按时并网,获得预期的上网电价,加快建设速度,缩短工期,导致新一轮抢装潮到来。由于风机、塔筒的交付周期不同,价格、订单量、排产情况受抢装潮影响的程度也有所不同。

关于补贴分配问题

2020年春节前期,国家接连发布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对风电、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提出新的管理要求。

文件中,项目的补贴方式和核准要求值得注意。首先,政策对补贴进行要求,提出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这个主要是根据基金征收情况和用电量增长等因素,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目前,明确给出在50亿补贴中,光伏补贴规模占15亿元,剩余35亿由风电和生物质发电来分配。

具体到风电补贴方面,有补贴的陆上风电按照两项约束进行规模管控,第一是“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对于各省的风电设定的发展目标,第二是消纳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风电新增投产0.79亿千瓦以上,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

截至2019年,我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21005万千瓦,已经达到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因此,我们认为这50亿补贴中留给风电的补贴非常有限。此外,风电项目核准方面,政策要求以明、后两年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但是今年的核准的项目最快也是明年建设,今年在建的项目都是2019年及以前核准的,因此对目前在建项目没有影响。


原标题:“等风来”系列报告 :关于 2020- - 2030 陆上风电发展的思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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