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引发空前热议。
《能源法》起草始于2007年,13年数易其稿,这是第三次面世。期间,我国能源格局产生了巨大变化,历经多个版本的《能源法》为何迟迟未能出台,主要是涉及利益协调、能源形势、管理体制、操作落实等诸多错综复杂的因素。
01立法现状
我国能源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基本法长期缺位。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发生后,各国纷纷加快了能源立法进程,通过制定能源法律法规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能源。能源的法制化管理,促进了开发,保障了供应,抑制了不合理的能源消费,使许多国家逐步摆脱了能源问题的严重困扰。
从尼克松提出能源独立目标至今,美国至少出台了7部《能源政策法案》及其他相关立法。这些法律推动了美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探索,降低其对能源进口的依赖,保证了能源储备安全。
如今,美国已然从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变成了能源出口国,实现了能源独立和供应的多元化。
欧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也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能源法律与政策。各成员国在基本的规范指引下建立起了一套能源生产、运输、分配和交易的体系,基本保证了能源供应的安全,也使得欧盟成为能源利用效率最高和引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典范。
部分国家在能源领域出台的法律
相对而言,我国能源立法起步晚、进程慢,目前仅在电力、煤炭、可再生能源和能源节约四个领域制定了能源单行法律。
事实上,能源不仅涵盖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一次能源,也包含电力、氢能等二次能源。因此,《能源法》既不能是一部仅限于单一行业的法律,也不能是一部立足于解决某个层面具体问题的专项法律,而应该是一部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建坐标、指方向的纲领性法律。
没有纲领性的《能源法》,各能源单行法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容易产生冲突,也无法处理能源发展在方向性、战略性和整体性上的问题。
02立法历程
《能源法》的构想可以追溯到更长远的年代,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能源法》草拟工作的提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的能源立法工作。1979年,时任副委员长的彭真把草拟《能源法》的任务交给了国家能源委员会,该委员会能源法研究小组计划于1983年完成《能源法》草拟工作。然而,随着国家能源委员会在1982年的撤销,《能源法》草拟工作终止。
第二阶段: 2007年第一版《能源法(草案)》
2005年,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了由15个部委和机构组成的《能源法》起草组,起草组下设专家组,开始起草第一版《能源法》。2007年,《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开收集了社会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上述起草组及常驻专家、秘书处陆续解散,《能源法(送审稿)》由国家发改委提交至当时的法制办,由法制办向各界征求意见。此阶段,《能源法》立法工作声势浩大,多次被列入立法计划,但是《能源法(草案)》都未能从国务院走出而进入全国人大。
第三阶段: 2016年第二版《能源法(送审稿)》
2015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能源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急需的项目;2016年5月,能源局印发《能源立法规划(2016-2020年)》,确定《能源法》等 “五法四条例”为能源立法重点推进项目。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成立了研究修改小组,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能源法》的定位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梳理,多次组织专家、能源企业召开研讨会,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协调达成一致共识后,形成《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并于2016年11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该版《能源法》没有对外公开的文本。
第四阶段: 2020年第三版《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2017年,发改委、能源局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工作组对《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从法律条文上可以发现多处能源管理政策和产业趋势的新变化,总体而言,该版《能源法》承认了能源的商品属性,明确了能源要跟上清洁化、低碳化、数字化的时代潮流,也强调了能源的普遍服务性。
03能源法为何长期缺位
能源涉及面太广,各方利益平衡难。能源问题涉及众多品种从开发、供应到利用的整个过程,涉及从政府、行业、企业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在不同发展阶段,各类能源的体量、作用和地位也显著不同。如何平衡不同时期,各能源品种、各市场主体间的关系是制定《能源法》所面对的难题之一。
目前中国有《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四部单行法,《石油法》和《原子能法》等仍然缺位。如何使《能源法》既起到统领作用,又不代替各能源单行法律,也不与《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核安全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产生矛盾,就需要《能源法》找准自己的定位。
能源局势变动剧烈,形成有法律约束力和宏观指导性的能源基本法难度大。从国际形势看,世界能源资源潜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能源资源竞争不断加剧,地缘政治冲突、各国间的战略博弈等都影响着全球能源安全和供销格局,气候谈判与环境保护的压力长期存在,中国能源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一直在变化。
从国内形势看, “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使得我国能源成为战略短板,面临着较大的安全保障风险;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我国在能源价格方面一直没有足够的话语权。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从无到有,在技术和成本实现了飞跃式进步后,极大的改变了我国能源供应和消费格局。在国内外能源局势剧烈变动的背景下,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的范围、目标和程度,能源开发利用的财税、价格、投资、金融、进出口等政策,能源储备及应急方式、能源战略规划的地位及内容等,都需要根据形势及时调整。
能源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改革目标和主题在不断调整中演进。近70年中,我国能源管理体制经历了数次反复的集中与分散、上收与下放的尝试,能源管理体制的不断调整也从客观上阻碍了法律的出台。
以电力体制改革为例,20世纪80年代我国主要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问题,推行“集资办电”;20世纪90年代则主要解决政企合一问题。21世纪时我国开启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电力体制改革;2015年至今,则迈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阶段,提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的方针,揭开了全面竞价时代大幕,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由此可见,能否确立指引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能源管理体制,是制定《能源法》所面对的难题之一。
纲领性法律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兼顾难度大。对于《能源法》而言,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表达应当尽量予以原则性的体现,不宜过于具体。但过于宽泛的表达势必会降低其可操作性,难免成为一部宣示性的法律。为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有专家建议在立法中规定一些具有约束作用的量化指标;但也有专家担心,如果这些指标不能按期实现,将有损法律的权威性。
04能源法出台已经具备良好基础
综上,在不断变化的国内外能源局势下,在我国能源发展的不同阶段中,由于涉及到各类能源品种之间、以及政府、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博弈,如何平衡其中权利义务关系、如何满足我国能源发展需求等问题都是《能源法》出台的阻碍。
但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进口国和消费国之一,我国能源安全的保障、能源革命的推进、能源市场的建设,都需要能源法的支撑,应该经由法治之手去指引和实现。
此次出台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共一万四千余字,不仅肯定了立法的核心目的——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效率,还首次明确了对不同能源类型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低碳化发展;进一步提出了能源市场化改革方向,强调了能源发展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机制。
该版《能源法》的用词也比较考究,在方向性上的指示多运用“适当”“合理”“有序”等词,在原则性上的指南则多运用“坚持”“加快”“应当”等词。
如今,全球能源转型步伐加快,清洁化、低碳化发展态势更加明显。我国积极推进《能源法》出台工作,将具有前瞻性的、符合各层面对能源改革方向的共识进行总结,从13年的锤炼历程中升华,进而打造能源基本法,指导我国能源发展和能源转型迈向高质量发展时代,是现实的需要,是社会的呼声,更是增强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的影响力、不断开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的战略性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布,4月26~5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相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含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向社会公布,4月26~5月2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相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以及电力用户(含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
4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鄂竟平带队到南方电网公司就可再生能源法(修改)重点制度工作开展调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张硕辅陪同调研。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钱朝阳,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贺晓柏参加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南方电网电
能源法草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据介绍,中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
能源法草案23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据介绍,中国已制定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单行能源法律法规,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详情如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举措和成效2023年,国家能源局党组以习近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推进能源立法。配合做好能源法立法审议工作,开展能源法出台配套法规和政策预研,为能源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将电力法修订列为优先立法事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储备
能源法、原子能法首次被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日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委员长会议4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就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其中,关于提请审议能
案由:《可再生能源法》是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法律保障。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壮大。但是随着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等新能源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发生了变化。同时,经过十余年快速发展,新能源面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审议通过《碳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审议通过《碳
近期,国内外各方面关注中国新能源产业产能相关问题。对此,我们要坚持以市场眼光和全球视野,从经济规律出发,客观、辩证看待。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判断相关领域产能是否过剩,关键要看全球市场的需求和未来发展潜力。中国出口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
当地时间5月6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应邀在巴黎爱丽舍宫同法国总统马克龙、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举行中法欧领导人三方会晤。习近平指出,中国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中欧关系,将欧洲作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方向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伙伴,希望中法关系、中欧关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随着100多年用电历史的发展,如今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对电网管理提出新的需求,电气安全技术的创新成为实现净零未来的关键·ABB发明的现代微型断路器在性能、紧凑尺寸、连接性和透明度方面持续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和更新·灵活、省时的设计使安装更便捷,有助于解决当前电气行业的使用痛点ABB发明现
近期,国内外各方面关注中国新能源产业产能相关问题。对此,我们要坚持以市场眼光和全球视野,从经济规律出发,客观、辩证看待。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判断相关领域产能是否过剩,关键要看全球市场的需求和未来发展潜力。中国出口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
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和基础性内容,也是提升能源系统本质安全的长远性战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实施十年来,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成为了中国务实推动绿色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亮眼“名片”。截至2023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过14
4月28日,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称“国网吉林电力”)在长春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向公众发布了《2023社会责任报告》与《高质量发展纲要》两份重要文件,旨在向外界展示国网吉林电力在履行社会责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决心与成果。《2023社会责任报告》共有99页,字数达到了2.4万,详尽地向社会
当地时间4月22日,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主席、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理事长辛保安在荷兰鹿特丹出席第26届世界能源大会开幕式并于“缩小资金和技术差距”主论坛发言,介绍中国电力行业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实践经验,呼吁各方共同努力、合作推进全球能源转型。辛保安指出,习近
4月26日,宁波市政府组织召开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暨电网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回顾总结2023全市能源绿保稳工程和电网建设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形势,部署推进2024年度重点工作,签订年度能耗双控、长输油气管道保护责任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海滨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市)和开发园区
4月22~25日,第26届世界能源大会(26thWORLDENERGYCONGRESS)在荷兰鹿特丹举办。今年恰逢世界能源理事会(WEC)成立100周年,本次大会主题“为人类和地球重新设计能源体系”,旨在汇聚全球新能源领域的精英与先锋企业,共同探讨新能源技术的最新进展、市场趋势及合作机会,推动国际能源变革与可持续发
“当前,世界经济正在逐步复苏,能源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核能已经成为世界的广泛共识。”当地时间4月22至25日,在以“为人类和地球重新设计能源体系”为主题的第26届世界能源大会(下称WEC)上,中核集团董事长余剑锋表示。WEC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能源盛会,每三年举办一次,本届是该会议举办的第1
日前,黑龙江省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积极推动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电力设备更新力度,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按年度有序推进30万千瓦以下老旧煤电机组以旧换新,加快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建设,支持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机以旧换新、以大换小。加大工业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出的重大举措,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湖南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
编者按: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道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紧迫任务。2024年,恰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十周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在中国,虚拟电厂作为电力体制改革下的新产物,一方面根植于传统的电力体制与电力系统,顺应原有的运行惯性才能发展;另一方面,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全新部分,自然被各类新老玩家(学术名称: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所追逐、所争夺,去满足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它并不是看上去的“聚合负荷侧资源,参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至今,已经历九年有余。本轮电改以批发侧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形成了有别于诸多传统价格、运行政策的改革政策谱系。2015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东、山西、山东、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