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核电核电建设与运行标准正文

《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0-05-25 15:25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放射性废物核安全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标征函〔2020〕26号,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相关法规标准的变化,进一步规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修订《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GB/T15950-1995),目前已经完成了该标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6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李颖骁

电话:(010)66556388

传真:(010)66556375

邮箱:hssff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部内抄送:核一司,监测司。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放射性废物查看更多>核安全查看更多>生态环境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