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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响水渔政开展海上风电安全综合监管

2020-05-28 11:19来源:响水县农业农村局关键词:海上风电风电政策风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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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盐城市海上风电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整治责任清单(暂行)》要求,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高度重视,针对“海上风电施工综合监管薄弱”,海上施工项目多,参与主体、船舶和工人数量多,突发事件处置难、三无船舶和施工监管难等问题长期存在的实际,积极主动作为,联合海警、海监、海事等职能部门集中时间共同推进摸排工作,消除海上风电安全隐患,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摸排整治到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部署。4月30日,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响水县人民政府主办、响水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 “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盐城市“一打三整治”暨浮子筏拆解现场会在我县陈家港镇召开,现场会上集中扣港的42条浮子筏将分期进行拆解、销毁。预计到5月底,我县42艘浮子筏、快艇等涉渔“三无”船舶将拆解到位。

根据制定的《响水县渔业领域安全生产“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我局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通过印发整改通知、张贴宣传横幅、逐户发放告知书等途径,广泛宣传“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要求。通过召开现场会,集中销毁查获涉渔“三无”船舶,全面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按照全面排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依法规范的思路,指导各镇区制定《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了专项整治目标、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措施,统筹推进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我县还建立了奖励机制,鼓励涉渔“三无”船舶的船主限期登记上缴、集中统一拆解。通过清理整治,力争到9月底,全县存量涉渔“三无”船舶数量显著减少”。

根据响水县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与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海上风电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双月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渔船进入风电作业区,水下渔网随意布置,施工、航行、捕捞船舶交织。针对隐患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伏季休渔期期间,禁止渔船进入风电作业区,禁止在水下布置渔网作业。加大宣传教育,组织中国渔政32525执法船加大对风电海域范围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影响风电项目施工、航运的问题隐患和矛盾纠纷。禁渔期结束后,渔政大队加强对海上捕捞渔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禁止渔民因捕捞作业,形成渔网挂钩拉坏海缆,防止渔船坐滩施工,锚地与海缆较近,发生锚害,解决对海缆易拉断的危险。加大执法巡查,督促风电企业按规范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外部施工及渔民船锚等对海缆和渔民的伤害。按照省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事项要求和市县领导指示精神,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该打击的严厉打击,加强力量,从严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隐患 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整出实效、整出形象,坚决完成中央和省委交办的专项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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