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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其中指出:
关中地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关中地区煤炭消费较2015年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省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较2015年明显提高。
对关中地区火电企业进行改造。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实施中长距离供热,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供热改造(含高背压改造),力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全部释放。依法加大化石能源热源点和小火电关停力度。原则上热电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已实现供热能力替代的燃煤等化石能源供热锅炉全部关停或转为调峰备用。2020年年底前,依法关停热电比未达到热电联产标准或能落实替代热源的10万千瓦以下燃煤火电机组。
关中地区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
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调整优化四项结构、实施四个专项行动、强化十项保障措施,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调整优化四项结构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强化源头管控。完成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石化、焦化、建材、有色、钢铁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实施《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作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产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创新监管方式,建立“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5.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6.推动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针对特色企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布局,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开展应急绩效B级以下企业提升A级行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进重点企业提升改造。力争2020年关中各市(区)至少实现1—2家B级以下企业提升至A级,引领集群转型升级。〔各设区市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关中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7.关中地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关中地区煤炭消费较2015年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省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较2015年明显提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参与,关中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8.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关中地区整村推进散煤治理,扎实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2020年采暖期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关中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9.对关中地区火电企业进行改造。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实施中长距离供热,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供热改造(含高背压改造),力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全部释放。依法加大化石能源热源点和小火电关停力度。原则上热电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已实现供热能力替代的燃煤等化石能源供热锅炉全部关停或转为调峰备用。2020年年底前,依法关停热电比未达到热电联产标准或能落实替代热源的10万千瓦以下燃煤火电机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关中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0.确保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运行。巩固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改造成果,确保采暖季期间已改成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站稳定运行,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燃煤集中供热站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1.实施锅炉综合整治。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中地区巩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陕南、陕北地区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确保陕南、陕北地区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继续巩固关中地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改一台。对不具备拆改条件且长期封停不再使用的燃煤锅炉和已实施“煤改气”改造但天然气供应暂不稳定保留应急备用的燃煤锅炉,在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2.加强煤质监管。严防劣质燃煤散烧,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的洁净煤符合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3.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和果树枝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关中地区力争达到95%。〔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4.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严格落实“以气定改”政策,新增天然气气量优先用于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关中地区实现“增气减煤”。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期间实行“压非保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5.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2020年关中地区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25%。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力度,2020年采暖季前,电力、焦化、电解铝、钢铁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并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关中地区达到50%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中铁西安局集团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6.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于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7.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基本完成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任务。2020年年底前,全省累计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万辆,“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2万辆。〔省公安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8.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9.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关中地区使用比例达到80%;关中地区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年底前,关中地区各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中铁西安局集团、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0.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1.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23.严格城市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体系。城市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渣土车完成密闭化改装改造,达到运输过程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要求,未达到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4.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等,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强城市及周边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对城市周边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5.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城区、城乡接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时清运。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6.严控露天焚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7.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落实《陕西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开山采石、粘土砖厂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为重点,全面开展各类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确保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加强矸石山治理。〔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8.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化肥有效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实施四个专项行动
(一)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29.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关中地区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0.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关中地区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1.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积极开展石化、化工、水泥、焦化、有色、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二)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32.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落实《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各市(区)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持续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存储、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3.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整车生产、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推进企业全面实施源头替代。〔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专项行动。
34.深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按照《陕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要求,根据行业排放特征实行“超低改造一批、达标治理一批、淘汰落后一批”,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2020年年底前,完成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5.加强评估监督。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企业经评估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电价等激励政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四)实施秋冬季攻坚专项行动。
36.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行业、落实到企业。各市(区)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订落实措施,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7.加强关中地区联防联控。深化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国家空气质量西北区域预警预报中心三期工程,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完善生态环境、气象等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增雨联合作业试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气象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8.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严格按照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30%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坚持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的原则,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四、强化十项保障措施
39.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省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职责分工,加强跟踪督促,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地落实任务目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0.完善经济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并适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探索建立省对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和量化问责制度。大气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散煤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领域。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省财政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1.健全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建设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关中各市(区)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2.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开展重点区域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持续推进“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鼓励推广“一县(区)一策”试点经验,推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重点开展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应急管控措施评估、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技术研发和应用等。〔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气象局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3.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严格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弄虚作假等行为,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持证排污管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4.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督办问题整改。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重点区域专项督察。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5.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市(区),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约谈其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省级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开约谈其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等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6.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各地要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鼓励对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7.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与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效等。建立重污染天气宣传报道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各有关部门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48.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力量监督。大力推行绿色消费,提倡绿色居住,倡导绿色出行,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治理格局。〔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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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中国能建西北院设计建筑集团承建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调试的新疆重能石头梅2×1000兆瓦煤电项目1号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结束,提前28天实现高质量投产。该项目是国家“沙戈荒”大基地外送通道新能源项目——新疆重能天山北麓戈壁基地4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十四五”电力
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59/19-QT-136)一、招标条件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4日,“陇电入鲁”特高压输电通道重要调峰和支撑电源项目,山东能源新能源集团灵台电厂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1#机组成功并网发电。据悉,该项目规划建设4×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一期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采用国内领先的超超临界技术,设计发电
过去一年,得益于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发展,中国电力系统碳排放强度下降明显,发电碳排放强度同比减少5%[1],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也在引领着全球绿色产业的蓬勃发展。当前,中国正站在能源转型的十字路口,2025年既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碳达峰攻坚战的起跑线,无论是国家层面还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全球绿色液体燃料发展态势及我国发展策略石鸿旭12郑欣怡1程子雯1孙祥栋12(1.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北京化工大学绿色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实现“双碳”目标迫切要求我国加快能源体系的全面重塑。相比电气化与氢能发展路径,绿色液体燃料以其高能量密度、易存储运输和强终端设备兼容性等优势
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一批分散控制系统(DCS)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387.8800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450.000000万元项目概况:(1)本工程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项目,拟建
6月6日上午,宜昌市夷陵区中基热电有限公司小溪塔热电联产项目节能验收工作圆满完成。本次验收由夷陵区发改委牵头组织,邀请专家组、第三方验收公司进行,公司生产管理部、发电运行部参加。现场验收验收过程中,专家组通过审核验收报告、查验台账资料、实地勘察现场等方式,对小溪塔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氢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载体,以其独特的优势,正在被全球视为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指导下,我国正加快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结了2024年我国氢能产业在生产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火电项目,其中4×100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2台百万机组项目并网发电,1000MW+2×350MMW+700MW项目投产、投运。【环评】万州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近日,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万州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环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1号机组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审查5月29日至30日,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召开外部评审会,初步设计文件顺利通过审查。详情点击榆神榆横2×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在推进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进程中,煤电正经历着历史性的角色嬗变。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x201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旨在推动传统煤电向“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5日,宁波能源公告称,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望江热电增资3,200万元。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望江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6,300万元全资设立望江热电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5月19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烟台、潍坊、德州市已关停并转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按照全省关于关停并转30万千瓦以下低效燃煤机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烟台、潍坊、德州市已关停并转低效燃煤机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公示不符,请及时与我
5月6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根据国家和我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和有关要求,省能源局会同遵义市能源局、习水县相关部门、国家电投贵州金元公司等单位对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习水电厂#1、#2、#3、#4机组,总装机54万
近期江苏、河南、河北再公示(公告)一批关停机组名单,共涉及23台机组,整理如下: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2024年度江苏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2024年全省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合计15.5万千瓦,详情如下:2024年度江苏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等要求,我省有序开展电力行业淘汰煤电落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河南省2024年淘汰机组及应急备用电源认定名单的公示,共8台机组,详情如下:关于河南省2024年淘汰机组及应急备用电源认定名单的公示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3月24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4年河北省火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国家批复我省2024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66.5万千瓦(4台),其中43万千瓦(2台)应关停并转为应急备用电源,23.5万千瓦(2台)应关停拆除。截止2024年底,列入年度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山东、广东、安徽再披露一批关停机组名单,整理如下:相关阅读:功勋电厂,关停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济宁、滨州、聊城市已关停淘汰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共涉及8台机组,总装机达40.8万千瓦。详情如下:按照全省关于关停淘汰30万千瓦以下低效燃煤机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济宁、滨州、聊城市已关停淘汰低效燃煤机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
3月3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省2025年第二批火电机组关停公示,详情如下:广东省2025年第二批火电机组关停公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
2月11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详情如下:根据国家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要求,省能源局会同华东能源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和蚌埠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机组1号、2号、3号煤电机组、合计装机8万千瓦的关停拆除
1月20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烟台、潍坊、临沂市2024年已关停并转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4台共27.1万千瓦机组关停,详情如下:关于烟台、潍坊、临沂市2024年已关停并转低效燃煤机组名单的公示按照全省关于关停并转30万千瓦以下低效燃煤机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烟台、潍坊、临沂市2024年已关停并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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