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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6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能源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9年7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重要论述不到位
1.推进能源供给和消费革命,破解我省能源供需矛盾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调研推进项目建设。蛟流河煤矿建设项目已列入吉林省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了矿山探矿权及矿山储量勘探报告、勘探报告备案登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等程序,正在开展矿区范围划定申请工作。
二是调查摸底了煤炭资源勘查情况,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启动了《吉林省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写工作,推动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落实建设项目。
三是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努力实现增产增供。督导油气企业加快新井投产和老井挖潜改造,科学组织生产,在省内油气资源劣质化趋势下,最大限度增加省内自产油气供应。2019年原油产量401.2万吨,同比增加1.3%;天然气产量20亿立方米,同比增加7.83%。2020年原油产量力争达到408万吨左右;天然气产量力争达到21亿立方米以上。
四是协调中石油积极争取域外天然气增供指标。根据我省天然气实际需求,2019年域外管输天然气供应10.78亿立方米,2020年域外管输天然气供气量力争达到15亿立方米,确保全省天然气供需基本平衡。
五是严控新增煤电装机规模。截至目前,全省无新增纯凝和抽凝煤电机组。
六是加快煤电产能淘汰。已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上报吉林省2019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报告》(吉能电力〔2019〕202号)。同时,与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江源区人民政府、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五家单位签署《关停华能白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协议书》,目前1、2号机组已经关停。
七是做好本省电力消纳工作。积极协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支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学校,德惠市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和吉林省农特产品展示推广基地等电能清洁供暖项目实施电能清洁供暖,做好外网接入工作确保这些项目按时供电。
2.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破解制约我省新能源发展的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吉林省风电投资红色预警已经解除。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风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为2216小时,同比增加159小时。
二是吉林省向扎鲁特4回500千伏外送线路和辽吉省间联络线不断加强,吉林向省外送电能力达到750万千瓦。
三是加大富余电力外送。2019年我省通过省间联络线和鲁固直流外送通道完成电力外送电量129.6亿千瓦时,其中风电送出电量30.03亿千瓦时。
四是印发《吉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吉能电力联〔2019〕187号),2019年安排市场化交易电量18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5亿千瓦时。
五是印发《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吉能电力联〔2019〕344号),明确省内所有经营性电力用户(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外)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与市场的用户不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的限制,均可全电量交易。
六是配合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丰富交易品种,已开展双边交易和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七是2019年我省光伏发电已解除橙色预警转为绿色。
(二)对推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悟不深,部署不力
1.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省内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建设,督促油气企业研究梳理油气勘探开发重大项目问题清单,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协调推进中石油松原长岭双坨子天然气地下储气库项目建设,一期试验工程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4.17亿元,整体工程项目计划2021年底具备注气条件。
三是推进长春市城市储气设施项目建设,已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力争尽快建成投运。督促现有储气设施不能达到3天应急储气要求的地方政府,近期通过购买可中断非居民用户调峰能力、远期通过与中石油或其他储气企业签订储气能力租赁购买协议履行储气责任。
四是多次与国家能源局、国家油页岩研发中心沟通,汇报我省3个分中心在研发试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五是松原市发改委2019年8月与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签订了《油页岩先导试验示范区规划编制合同》,我局和松原市发改委多次召集编制单位、扶余市发改局、“国家油页岩研发中心”设立在我省的三个分中心共同研究规划编制的相关事宜,并于2019年12月25日在北京召开了《国家油页岩原位转化松原先导试验示范区规划》评审会,由国家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出具了评审意见。我省依据其评审意见上报了《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在松原市设立国家油页岩原位转化先导试验示范区的请示》,现等待国家批复。
2.脱贫攻坚履职缺位。
整改情况:
一是对分管局长、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起到警示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光伏扶贫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督促各地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验收评估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验收评估工作。截至2019年12月20日,我省有8个市(州)的16个县(市、区)均已完成了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2020年1月2日,我局向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报送了《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吉能新能〔2020〕1号)。
三是扎实开展了与贫困村党支部的结对共建活动,以联合主题党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面对面交流,推动了业务工作和支部建设双提高。围绕业务和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为贫困村破解工作难题,强化了党建促脱贫的政治引领作用。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和项目,帮助村集体经济实现多元化发展。不定期提醒结对帮扶人员做到“四个联系”、“五个帮送”。
3.污染防治推进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协调联络机制,2019年2月印发《关于印发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协调小组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吉能规划〔2019〕55号),成立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协调小组。督促有关地区制定方案,各市(州)已于2018年正式出台方案并有效推动执行。
二是规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和实施意见》(吉能规划〔2019〕83号)。要求各市(州)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2019年没有新增煤电装机,同时关闭白山煤矸石电厂66万千瓦装机。
三是强化考核力度。配合省发改委完成了国家对我省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工作。商请省发改委修改了双控考核打分细则,所占权重比上年增加2分。我局带队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第四考核组,对白城、松原两市进行了现场考核。目前,省发改委已向社会通报了考核结果。
四是制定下发了《吉林省秸秆能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五是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截止2020年2月底,全省建成秸秆直燃发电项目18个,主要分布在长春、吉林、四平、松原、白城等资源相对富集地区,装机规模54.7万千瓦,年可消耗秸秆380万吨。
六是有序推进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利用。目前,我省农作物秸秆成型燃料加工企业初具规模,全省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量约为100万吨,年消耗秸秆130万吨,全省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总计约1700蒸吨,实现供热面积近1000万平方米。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吉林省能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拉设条幅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在能源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文宣传,在机关一楼LED大屏幕上滚动宣传,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并在省能源局网站及办公区域公布。
三是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重点排查光伏项目、油气管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恶意阻工行为;控制土方、砂石等生产原材料市场价格,强买强卖行为;强行承揽运输业务、建设工程等黑恶势力;煤炭去产能工作中,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实施软暴力行为;干预招标的行为;能源系统内部从事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行为;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等行为。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执行《党章》等党内法规不够严格。
一是对地质局等6家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下发了《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吉能机党〔2019〕14号),规范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是对地质局等5家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进行了整改。
2.民主生活会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
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成员能够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严格按《若干规定》要求执行,相互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
1.学习流于表面化,学的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了省能源局《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方案》,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开展调查研究、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了领学促学的作用。通过“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等学习平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用的不足不实。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气化吉林”惠民工程建设。中俄东线北段工程于2019年12于2日正式接收俄气投产。中俄东线中段吉林省境内线路工程2019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累计投资9.6亿元,吉林段管线累计焊接125公里,预计2020年底具备投产条件。松原双坨子储气库项目一期试验工程于2019年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4.17亿元,整体工程项目计划2021年底具备注气条件。2019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达到30.8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
二是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49.3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43.23%,比上年提高3.01个百分点。全省风电并网装机557.46万千瓦,风电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216小时,同比增加159小时。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74.07万千瓦,太阳能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468小时,同比增加185小时。本年建成投产生物质发电项目3个,新增装机7.9万千瓦,全省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73.25万千瓦。
三是大力推进电能清洁供暖。2019年3月,我局同长春市会展办等部门联合主办的2019中国?东北亚清洁能源(供暖)产业博览会,为清洁供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19年5月,协调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支持长春市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学校等电能清洁供暖项目推进,确保按时供电。2019年6月,会同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省发改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吉能电力联〔2019〕187号),鼓励符合条件的电供暖用户参加电力市场交易,促进电采暖用户降低用电成本。配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吉林省电能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9〕888号),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职责、支持范围、技术类型和奖补标准等。2019年12月,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电能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吉电力联〔2019〕360号)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申报材料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思想认识有偏差。
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了《中共吉林省能源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分工,形成了工作合力,全面落实了责任。
2.管理应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省能源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管。
二是拓宽信息收集报送渠道。重点依托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省政府等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转载发布能源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提高受众面,发挥好现代媒体服务社会的功能作用。
三是落实相关责任。对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部门做好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专家评论等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四是全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继续抓好《省能源局政务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的落实,运用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网站信息审核要严谨,更新及时,反应快捷。扩大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内容,每周发布1-2条信息。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建工作缺失
1.没有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组书记带头研究本单位党建重大事项不充分,党组成员不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带头召开定期议党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同时根据本单位党建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议党会议。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 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省工程技师学院从2016年8月至今,党委委员一直没有配齐,现仅有1人,党委集体决策无法正常进行。
整改情况:
2020年7月,省能源局党组对省工程技师学院班子成员进行了配备,任命了省工程技师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及2名副院长,目前省工程技师学院可正常开展工作。
(二)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好干部标准不够,存在带病提拔、因人设岗、人岗不适的问题,没有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9月20日召开省能源局干部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局人事监察处全体人员及各事业单位组工干部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吉林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文件,并对全局干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是制定了对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并下发各单位,目前已完成对局属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全面检查。
2.局机关能源类专业干部占比少。
整改情况:
一是从2018年至今分别接收省委组织部录用的高层次人才选调生4名,提高了能源类高等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局机关干部中的比例。
二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吉林省2019-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制定了2019年度吉林省能源局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提高省能源局干部的专业素质。
3. 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数是从局机关干部中选派,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岗位历练,难以适应岗位需要。
整改情况:
省能源局党组对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选配,截止目前,省工程技师学院配备领导班子成员3人,省煤田地质局、省能源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各配备1名班子成员(目前推荐人选正在考察过程中),此次配备的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均在事业单位产生,均有事业单位领导工作经验,符合各事业单位目前需求。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
一是对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涉及我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开展自查自纠。截止目前,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9人,批评教育18人,4家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被通报批评,2家事业单位党组织作出检查。
二是对此次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立案查实2起典型案例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曝光,安排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增强纪律意识,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是针对此次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全局全系统制定并完善制度43项,进一步规范学习、培训、调研、参会、党费收缴管理。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1.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少,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脱节。
整改情况:
自接受本轮省委巡视以来,省能源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开展调研活动7次,其中包括扶贫调研1次,到能源企业指导解决问题4次,“走基层”专项调研1次,到直属事业单位调研1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局共形成调研报告13篇。上述调研活动积累了丰富的一线资料,为开展好下步工作夯实了理论基础。
2.对中央和省委召开的会议和下发的文件,仅是进行机械式、上下一般粗式的传达,下发和原文转发文件逐年递增。
整改情况:
合理确定文件印发数量和范围,减少普发性文件,严控配套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防止照搬照抄、层层转发。2019年指令性、政策性文件发文295份,同比下降33%,完成下降30%的任务。
3.把握不准的事情就上党组会议研究,党组会议逐年增多,削弱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省能源局党组工作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准确安排党组会议议事内容,充分体现党组会议抓大事议大事作用。大幅精简会议,2019年党组会议共召开39次,同比减少23.5%,完成党组会议数量同比去年减少12%的任务。
4.工作中慢作为、不担当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了中共吉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组织学习《中共吉林省能源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局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吉林省能源局党组印发<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机关各支部、事业单位党委(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彻底解决工作中慢作为、不担当问题。
二是聘请省委党校副校长于2019年10月9日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专题辅导,提高了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意识。
5.对解决企业用能成本过高问题缺乏有效措施。
整改情况:
一是已配合省发改委将1-10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到0.7225元/千瓦时。
二是全省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88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亿元。为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电量比例,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吉能电力联〔2019〕344号),明确省内所有经营性电力用户(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外)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与市场的用户不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的限制,均可全电量交易。
三是为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尽快使用管输天然气,会同省发改委加快推进中俄东线(北段)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采取定期调度、现场踏查等方式,跟踪协调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中俄东线(北段)天然气长输管道于2019年12月2日正式接收俄气投产。
6.考虑基层实际不足,2017年将国家分配我省的光伏扶贫指标拖延40天后才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导致部分项目延缓并网发电或废止。
整改情况:
对分管局长、处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并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建立督办机制。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纪律教育未形成常态化
1.教育形式单一,多是传达学习、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
整改情况:
省能源局结合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或绕道旅游等问题的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曝光,开展了警示教育。局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召开主题党日、专题会议等形式集中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原因,并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实际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筑牢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这根弦。
2.本轮巡视期间才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工作,查找的不全面、不具体。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制定全局廉政风险点。2019年9月30日,省能源局召开2019年32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关于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情况的汇报”,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局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工作,对我局如何制定、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2019年5月,省能源局按照巡视组巡视边巡边改要求深入查找了能源行业监管、项目审批建设验收、工程质量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上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共梳理出风险点54个,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66项,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2020年4月,我局梳理汇总了权力运行情况和资金走向情况,明确了权力事项、权力类型、设置依据、服务对象、运行流程、存在风险点及监督制度等,绘制了《权力运行情况表》和《资金走向情况表》。
3.党员干部纪律松弛,缺乏底线意识,自我约束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对我局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原因,深刻认识问题,充分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是开展“遵规守纪担当作为”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达到筑牢党员干部底线和红线意识。
(二)纪律意识淡漠,违纪问题多发
1. 违反组织纪律。个别干部瞒报漏报个人有关重大事项。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3月,省能源局党组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
二是自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局机关共6人涉及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其中4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1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1人给予取消推荐资格处理。
2. 违反廉洁纪律。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整改情况: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省煤田地质局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给予其党纪处分。
3.违反群众纪律。个别直属单位多年违规收取服务对象费用共4.3万元。
整改情况:
2017年10月,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个别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个别单位存在设立“小金库”违纪问题。2017年7月,该单位将存有“小金库”款项4.33万元银行卡收回财务处保管,2018年9月,经省能源局党组同意,对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了严肃追究,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党纪处分、行政免职和诫勉谈话处理。
4.违反工作纪律。对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造成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
2019年该专项资金已取消,若专项资金恢复,我们将根据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漏洞,查找工作上疏漏,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一是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进一步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做到职责、分工、责任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进展及发放的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管;三是督促市(州)、县(市)能源管理部门依据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防患于未然,保证专项资金流程的正规有序。
六、关于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没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书记多次在党组会上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讨论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工作的措施,形成用制度和规矩管人管事管权的氛围。
二是严肃执纪问责。2019年,局党组给予5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7人;9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
三是召开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责述廉会议。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身承担的工作职责就管党治党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2.第一责任人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上不够有力,“关键少数”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在抓班子、带队伍的工作职责。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以党组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议事规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要求自身、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
三是自觉接受省纪检监察组的派驻监督和省委的巡视监督,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四是通过召开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责述廉会议形式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接受民主评议。
3.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缺失,违纪违法问题明目张胆与隐形变异并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带头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严肃执纪问责,对巡视移交的反映我局的问题线索严格调查核实,对违纪案件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2019年,局党组给予5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7人;9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
三是通过召开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述责述廉会议,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监督责任抓得不到位
1.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促进省能源局党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主动性不强,没有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及时督促。
整改情况:
协助省能源局党组以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论武装为重点,引导全体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点督促省能源局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推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通过全程参加党组会、行政会、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对省能源局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转职能出现偏差,把纪检监察工作与能源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对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各类指标分配等工作再监督不深入。
整改情况: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在职能定位上,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强化监督责任,转变重查办案件轻日常监督倾向,深入研究权力运行特点,围绕项目评审、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重要环节,协助驻在部门进一步排查和全面摸清岗位廉政风险点,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结合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3.日常监督缺位,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经常,监督没有做到全覆盖,存在重机关轻直属事业单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安排纪检组副组长长期驻在能源局,开展日常监督;对省能源局的政治生态建设进行摸底,建立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记实干部廉政表现;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不定期进行约谈,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深入研判部门职能特点,切实融入重点业务,建立完善沟通督促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通过信访举报、谈话了解、平时观察、调阅材料等,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触碰纪律红线及时纠正,实现惩处极少数、严管厚爱大多数的综合效果;在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上下功夫,对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提前介入、重点提醒,跟踪检查、防控风险;对省管干部基本情况、性格特点、身体状况、廉政表现等进行画像。
(三)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比较严重
1.巡视发现,省能源局审批自由裁量空间大,监督制约不到位,公开透明不足,一些领导干部轻监管重审批,不履职尽责、不按规矩办事,插手工程项目,与企业老板关系暧昧,“亲”而不“清”。
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全局廉政风险点。2019年9月30日,省能源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关于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情况的汇报》,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全局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工作,提出由局党组部署推动我局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工作,解决存在的审批自由裁量空间大,监督制约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公开、透明、量化的评价体系和方便监督制约的机制。
七、关于上轮巡视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选择性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省能源局党组对上轮巡视整改未完成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逐个问题进行剖析,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做到不落项、不丢项;
二是在整改过程中,重新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将整改落实到处、落实到人。对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调度,全面掌握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及时督促,重新整改。
2.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
一是本轮巡视过程中,省能源局党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分工协作;组织专人负责与巡视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谈话、走访工作,顺利完成配合巡视工作。
二是在接到巡视反馈意见后,省能源局党组能够主动认领问题,立即制定了《中共吉林省能源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将整改落实到处、落实到人。
三是局党组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汇总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整改,举一反三,杜绝问题重复出现,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3.执纪问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严格监督执纪,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违纪问题相关人员及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执纪问责,以有力的纪律执行和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纪违规问题相关人员形成震慑。截至目前共立案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27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9人。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局纪检系统干部专题培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9156273;邮政信箱:长春市延安大街987号吉林省能源局人事监察处收;邮编:130021;电子邮编:285354050@qq.com。
中共吉林省能源局党组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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