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江苏无锡发布无锡市大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28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其中指出:
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0年全市燃气电厂完成低氮改造方案制定,明确锅炉各阶段全负荷工况监测达标要求。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气电厂低氮改造,保障达到安全环保改造条件要求并稳定运行,其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现全覆盖。完成低氮改造的企业可申请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
2020年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专项整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年底前,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稳定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原则上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全市燃气电厂完成低氮改造方案制定,明确锅炉各阶段全负荷工况监测达标要求,确保改造工作过程安全。完成低氮改造的企业可申请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
全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大气臭氧
污染防治攻坚28条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大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28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大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28条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切实做好我市臭氧污染防控工作,强化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污染管控,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系统解决臭氧污染问题,根据我市臭氧污染实际情况,以降低臭氧浓度、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控制和削减VOCs、NOx两大臭氧前体物为主要抓手,坚持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污染减排与应急管控相结合,强化工业源污染、移动源污染、面源污染等综合整治,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建立“科学闭环”和“管理闭环”的双闭环工作机制,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初步识别臭氧本地生成与外来传输过程,开展“抢夺优良天”探索。提升全市臭氧监测能力,建设市区光化学监测网络,努力遏制臭氧上升势头,臭氧浓度升幅控制在10%以内,确保完成优良天数比率达77.8%的目标任务,比2019年提高5.8个百分点。
2021年:全面完成市区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管控和精准治理能力同步加强,初步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臭氧浓度升幅控制在5%以内,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力争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79%,比2019年提高7个百分点。
2022年:污染源精细化管控作战指挥体系基本成型,利用臭氧相关光化学监测网络,形成抢夺优良天的科学指导方案。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势头,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力争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80%,比2019年提高8个百分点。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
1. 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省、市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各市(县)、区根据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可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到2022年底前完成园区环境制度政策和制度集成改革,放大政策扶持和改革集成效应。对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实行总量控制。(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是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2. 强化“散乱污”整治。防止已整治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依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散乱污”企业认定标准,实施动态排查机制,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3. 持续推进源头替代。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2020年底前对79个重点企业VOCs清洁原料替代项目开展“回头看”。抓紧排定一批企业治理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汽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工序,钢制集装箱制造箱内、箱外、木地板等工序,以及家具、工程机械、船舶、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的替代任务,并留存相关台账记录。2022年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行业全面采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4.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四个重点行业的477家企业深度治理,在实施深度治理过程中,全流程要充分保障治理安全,对528家企业VOCs治理重点项目进行“回头看”。2021年底前完成电子、纺织、橡胶及塑料制品、化纤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22年底前完成家具制造、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并对2020—2021年开展的VOCs治理重点项目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评估。(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
5. 建立VOCs排放总量核算体系。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019年度源清单数据填报审核。严控VOCs排放量,对涉VOCs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VOCs排放量指标在各市(县)、区内实行“倍量替代”,VOCs排放量超过3吨的项目,“倍量替代”方案须经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扩建、改建涉VOCs项目,须先完成VOCs治理并通过验收、核算VOCs减排量。2021年开始对未完成VOCs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涉VOCs项目总量控制。(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6. 对VOCs重点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文件要求,逐年完善企业信息管理台账、企业生产工艺台账、“散乱污”排查台账,每年更新一次。开展重点行业“一行一策”方案制定和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管理。2022年底前,形成全市VOCs重点企业差异化管理名单,为开展精准治理提供保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
7. 深化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根据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27822—2019)》标准,对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露、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薄弱环节加强整治,2022年底前形成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闭环。在无组织排放标准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生产治理环境,确保排放过程、治理过程安全。每年组织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巩固成效。(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应急局)
8. 强化电力、钢铁、水泥行业运行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在线监控和用电工况设备安装,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与维护,确保超低排放稳定达标运行。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运维管理,2022年底污染物排放浓度进一步降低。(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
9. 加快工业炉窑整治。落实《无锡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完成重点工业炉窑整治130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有工业炉窑分类整治,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对使用生物质燃料的企业加强监督执法,全面排查取缔非专用燃烧设备,禁止直接燃用非生物质成型燃料。未完成工业炉窑整治的企业不得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2022年底前全市工业炉窑整治全面完成。(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
10. 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20年全市燃气电厂完成低氮改造方案制定,明确锅炉各阶段全负荷工况监测达标要求。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气电厂低氮改造,保障达到安全环保改造条件要求并稳定运行,其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现全覆盖。完成低氮改造的企业可申请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
(二)强化移动污染源管理
11. 推动车辆结构升级。2020年7月1日起,公交、环卫和邮政等城市重型柴油车注册登记应当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同步推行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2021年1月1日起,重型燃气车辆注册登记应当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b阶段要求;2021年7月1日起,所有重型柴油车注册登记应当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局)
12.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完成全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禁止排放超标工程机械、叉车使用,消除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2022年底前进一步调整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底前各类工地应建立移动源污染排放管理制度,业主(施工)单位应禁止未悬挂环保牌照、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和柴油货车入场,未达到移动源管理要求的工地,不得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工地名单。(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13. 加强船舶、口岸污染防治。提前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标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大力推动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淘汰,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航运船舶,基本消除冒黑烟船舶。严格执行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鼓励支持水路运输经营者建造节能环保型船舶以及LNG动力船舶。2022年底前港口码头船舶靠岸岸电使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使用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江阴海事局、市机场集团)
14. 加快高排放车辆淘汰。出台高排放车辆淘汰方案和补贴方案。2020年底完成省下达的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2022年底前全面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环卫车,新增和更新的轻型环卫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三)强化面源污染管控
15. 强化油码头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加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船)用燃料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油品质量超标现象。内河船舶必须使用含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强化船用燃料油使用监管,提高抽检率,打击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江阴海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16. 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和执法方案,利用走航溯源、巡查等方式持续对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开展污染评估,在保障安全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切实减少加油站VOCs污染。2020年底前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和储油库,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其它加油站鼓励安装油气在线监控。2021年起逐步推广加油站开展3次油气回收设施安装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10000吨以上加油站3次油气回收。加油站每年至少开展1次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的检查检测,储油库每季度开展油气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和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运行效果监测,检查结果定期报属地生态环境和成品油主管部门备案。(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
17. 强化餐饮油烟监管。2020年底前全面取缔露天焚烧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露天烧烤,取缔无证无照餐饮企业。2022年底前完成城市综合体、餐饮集中区的油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在线监控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油烟未集中收集排放的老新村开展烟道改造和集中处理。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8. 开展汽修行业VOCs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露天喷涂和调漆行为,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2020年起新建汽修企业推广使用高流低压喷枪。2022年底前汽修企业全面推广使用高流低压喷枪,并配置专用油漆储存柜。(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19. 加强农业面源VOCs排放控制。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促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减少含VOCs农药的使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加强秸秆禁烧执法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22年底稳定保持在95%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0. 强化涂料管理。2020年起,市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别对涂料生产和销售领域、工业企业涂料使用、建筑工程(包含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涂料使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执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生产、销售、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涂料。鼓励落实《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DB32/T3500—2019)等行业推荐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建筑涂料,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开展夏季建筑喷涂工序错峰施工专项行动,对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等工程(新改扩建交通工程、应急施工工程项目除外)作业涉及喷涂、油漆等有VOCs 排放的工序,臭氧污染预警期间实施错峰施工。原则上10点至18点不开展相关作业。每周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施工的责任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信用考核。(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
(四)强化大气环境执法
21. 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每年4—9月,对重点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及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予以严格惩处。2020年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专项整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小组成员单位)
22. 强化机动车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区域限行措施,适时扩大限行区域和限行车辆。2020年底前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市内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2022年底前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推进机动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应用大数据平台,科学促进道路交通畅通,减少怠速状态下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政园林局)
23. 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抓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严肃查处第一把火,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重点源达标排放、VOCs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管,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质量比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弄虚作假等行为。做好进博会、世界物联网大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小组成员单位)
(五)完善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24. 污染源清单持续更新。2020年,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提供市区相关工地、餐饮企业、汽车喷涂、工业企业等基础名单信息,以及在现有源清单基础上,依托高科技支撑重点污染源实地调查,完善补充污染源相关资料与数据,初步形成全市污染源溯源清单。2021年更新清单基础数据,依托初步建成的大气臭氧立体综合监测网络,形成全市精细化动态管理的污染源作战地图,为臭氧污染天气应急提供差异化的决策支撑。2022年,利用多源监测数据靶向支撑科学管控,总结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大气污染成因解析,结合模式做清单验证评估,优化管控方向。(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农业农村局)
25. 探索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机制。2020年通过VOCs走航溯源及信息化手段开展重点企业VOCs污染源样品采集及分析检测工作,建立无锡臭氧污染“指纹库”,结合预警预报开展臭氧“轻微污染天”应急管控探索机制(100<AQI≤110,160<O3浓度≤171微克/立方米)。2021年通过走航溯源、臭氧立体综合监测网络,在线监测与离线采样等,进一步完善臭氧“指纹库”,识别污染来源,指导重点企业开展精细化治理。2022年形成在确保管控效果前提下,制定最短管控时段、最小管控范围和最低管控力度的应急管控方案,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实现最大化的环境效益,为无锡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开展臭氧监测能力建设
26. 构建无锡市大气臭氧立体综合监测网络。2020年全面加强全市大气臭氧综合监测能力,补充目前尚处于空白阶段的光化学组分监测网,同步完善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完善现有(东绛)多参数站点,建立全市大气臭氧综合污染监测系统。2021年,利用臭氧监测数据,适当应用走航动态观测、离线采样分析等,累积多源监测数据指导优化靶向管控减排方案。2022年底前,利用两年多源监测数据累积,逐步建立臭氧生成及污染防控机制,科学数据分析辅助制定精细化减排方案。(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7. 完善在线监测设备联网监控。2020年底前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四个重点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2021年底前电子、纺织、橡胶及塑料制品、化纤等重点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2022年底前家具制造、铸造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强化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质量监管,所有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要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鼓励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厂界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28.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效率。2020年依托“感知环境、智慧环保”物联网示范项目,升级大气污染综合作战指挥平台,从“常态、应急、长效”三个层面打通监测、执法、溯源、卫星、气象等数据孤岛。2021年集成预警预报、源清单、源解析、模型评估等系统,形成云上会商机制。2022年持续完善科学动态管理和问题“发现—处置—反馈—评估”闭环机制。(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烟气脱硫(EP)设备采购招标公告2.1招标编号::CWEME-202408CZTLEP-W0012.2建设地点:广东省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处在大埕湾与柘林湾之间;北向距县城(黄冈镇)约22km,南向距离南澳岛10km。2.3建设规模:2000MW2.4建设工期:计划暂定2024年09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从主厂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集团近日发布长源电力荆州公司一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3290.00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3320.000000此前招标文件显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华润集团近日发布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环保创A脱硫提效EPC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公示编号:SZBHX202409050012号1.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1.1投标价格:6680000.00元2.第二中标候选人:世纪华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1投标价格:6967000.00元
9月3日,国能福州公司成功入选2024年福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免检”资质。该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之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保管理水平,连续两年获评集团“安全环保评级一级企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大唐集团近日发布大唐郓城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废水零排放处理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招标编号:CWEME-202408SDYC-S001)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海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7986000.00元,工期:满足,质量:良好;第二中标候选人:济南山源
8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共提及20项技术,含限制类技术7项,淘汰类技术13项,涉及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细分领域。详情如下:关于征求《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
【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供热分公司1、2、3、4号锅炉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公司肇庆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肇庆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4801,招标人为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2024年2季度江苏省30万千瓦燃煤火电厂监测数据结果
长源电力荆州公司一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荆州公司一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7770,招标人为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
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以披露。一、总体情况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79g/kWh,同比上
9月25日,由中国石油设计的西南油气田天然气净化总厂万州分厂天然气余压发电装置,自4月投运以来,累计发电量突破100万千瓦时,产生的绿电相当于节约标煤248吨,减排二氧化碳610吨,节约用电成本超60万元。该装置是中国石油首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余压发电装置。天然气余压发电是利用产品天然气压力与
日本可再生能源研究所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表示,通过扩大使用储能电池和加强区域电网合作,日本可以将其电力生产中可再生能源的份额提高到80%。日本可再生能源研究所由软银集团首席执行官孙正义于2011年在日本东北部遭受大地震破坏并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熔毁后不久成立。(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
在完成HGT51F燃烧室掺氢20%、25%、30%试验测试的基础上,2024年9月,公司在燃气轮机高氢燃烧研究方面又取得了新突破:在国内率先完成掺氢40%全温全压试验,推动并引领了国内重型燃气轮机高氢燃烧室设计和试验的技术发展。试验在国家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江苏中科能源动力研
9月18日,龙源工程安吉气电项目部完成1号主厂房基础出零米。安吉气电项目位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源地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利用原梅溪电厂旧址建设两台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浙北地区支撑性电源点的需求,同时促进绿色低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随着“918出零”这一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穗恒运A公告披露,气电项目进展方面,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的“气代煤”热电冷联产项目2台460MW机组分别于2023年6月和9月投入运营。公司在建或拟建项目还有广州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920MW)、广州知识城恒运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总装机容量920MW),均已经董事会
据美国能源信息署的报道,在推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背景下,美国部分天然气厂的运营商已采取早期措施将氢气整合到其燃料流中。氢气单独燃烧时不会产生二氧化碳排放。(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美国的一些天然气发电厂运营商已经采取的或计划中的措施包括:——在现有燃气电厂设施中测试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华能集团近日发布华能泰安2台9F级重型燃机项目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招标编号:HNZB2024-06-1-051)中标候选人第1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15000000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第2名:东方
9月10日,中国能建浙江火电承建的镇海燃机搬迁改造项目4号机组发电机转子穿装完成,为后续汽机扣缸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汽轮机发电机型号为QFN-513-2全氢冷发电机,发电机转子净重66.135吨,转子全长为12.176米,定子膛内最小内径为1245.812毫米,转子最大外径为1219.2毫米,转子穿装空间为26.612
9月12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毅在京与格鲁吉亚第一副总理兼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部部长莱万·达维塔什维利举行会谈,双方就共同推进可再生能源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交换意见。格鲁吉亚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帕塔·卡兰达泽,格鲁吉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副部长格纳迪·阿瓦拉泽、玛丽亚姆·克里维什维利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9月11日,穗恒运A公告披露拟出售气电公司股权进展情况,2023年9月28日,公司正式将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及广州白云恒运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对应股权挂牌底价分别为35,600万元及510万元。在正式挂牌20个工作日后,公司未收到战略投资者的
编者按当前,“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正加快实施,中国做出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国际承诺。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进一步明确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并强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据菲律宾《马尼拉公报》8月2日报道,继马科斯总统发表国情咨文后,菲能源部长洛蒂拉表示,直到2028年,菲仍将有一些燃煤发电厂建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将影响可再生能源目标。菲媒评论称,这似乎是一种倒退的举措,但菲能源供应紧张困境的严酷现实,促使能源部批准了2020年发布的煤炭禁令中未涵盖的燃
8月6日,国电电力国能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煤电厂飞轮储能一次调频示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国能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潮白河外,马起乏乡西辛营与赵辛庄之间,地处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边缘,紧邻北京市。招标范围:三河电厂燃煤
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以披露。一、总体情况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79g/kWh,同比上
7月28日,中国能建建筑集团承建的华能陇东能源基地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及示范项目复合吸收塔钢架开吊,标志着项目进入安装阶段。复合吸收塔塔身为方形塔器,钢结构为4排5列结构,塔体重约1194吨。本次吊装的复合吸收塔钢架高10.75米,重5.134吨,立柱为800型钢。复合吸收塔通过洗涤,将
脱硝催化剂是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系统的核心部件,能最大限度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被称为绿色煤电的“芯片”。随着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脱硝催化剂使用量快速增长,如何处置失活脱硝催化剂成为行业新挑战。在内蒙古乌海市,国家能源集团科环集团龙源环保建成的全国首套失活脱硝催化剂资源化利用
据CarbonBrief汇总的数据,西方七国集团承诺到2035年逐步淘汰有增无减的煤电,能否实现取决于该集团拥有最大煤电装机的美国和日本的行动。(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数据显示,七国集团国家的煤电装机在2010年达到497吉瓦(GW)的峰值,此后下降了37%,到2023年底降至310GW的运营容量。
今年入夏以来,北方地区高温天气呈现出来得早、热得久的特点,特别是进入6月下旬后,多地国家气象观测站的日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不断刷新历史纪录。为确保山西人民群众在迎峰度夏期间的能源稳定可靠供应,山西能源监管办持续关注山西省煤炭生产供给和燃煤电厂资源采购。山西能源监管办一直与省煤炭
微信公众号“跟着风行走”于6月2日发布“关铝热电的检修”,原文如下:本周我去了关铝热电厂。老早我就知道它,那个伴随着电解铝业兴衰成长的自备电厂的命运几经沉浮,一直是行业的焦点。关铝热电目前有4台机组,其中两台200MW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07年11月10日及2008年9月29日建成投运。托管运行的二
近日,由浙能长兴发电公司与长兴交投集团负责实施的夹浦纺织园区集中供热项目顺利签约。该项目计划铺设供热管网14.6公里,最大输送能力可达120吨/小时,投产后年供汽量超50万吨,为当地企业降低用汽成本的同时,也可为当地产业发展赋能。俗话说“纺织兴则夹浦兴”,该项目所在地长兴县夹浦镇是中国长丝
5月24日,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低能耗碳捕集成套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顺利通过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郝吉明等9名权威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认为:项目技术成果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项目构建了适应燃煤、燃气烟气特征和分离特性的
5月21日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了由北极星电力网在京主办的首届发电企业清洁高效与灵活智慧创新发展论坛。在大会中由华电光大催化剂事业部经理李盛学在题为《燃煤电厂灵活调峰宽温差SCR脱硝催化剂技术》的分享中表示,火电行业深度调峰、机组低负荷运行导致进入SCR脱硝的烟气温度低于300℃,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