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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河流域新规划6座水电站

2020-10-14 10:4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水电站水电水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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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水利局近日发布重庆市綦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其中指出,规划修编后,流域内共布局电站97座,其中已建电站89座,在建电站2座,规划新建电站6座,装机规模合计172.66MW,设计年发电量55639.96万kW·h。

全文如下:

重庆市綦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重庆市綦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

(1)规划名称:重庆市綦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

(2)规划概要:根据《重庆市綦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报告》,规划范围为綦江流域(不含笋溪河),重点为进行水能资源开发的河流,包括綦江干流以及藻渡河、扶欢河、蒲河、羊渡河、福林河、丁山河、镇紫河、郭福河、清溪河、箭溪等支流重庆境段,行政上隶属重庆市綦江区、江津区、南川区和万盛经开区4个区县管范围内。綦江干流规划的开发任务以防洪、发电为主,兼有灌溉、供水、航运、旅游等综合利用任务;支流河段无综合利用需求,开发主要任务是发电。规划修编后,流域内共布局电站97座,其中已建电站89座,在建电站2座,规划新建电站6座,装机规模合计172.66MW,设计年发电量55639.96万kW·h。与上一轮规划相比,修编后的规划水电梯级新建梯级数量减少14座,规划增效扩容梯级数量减少5座,同时将上轮规划统计遗漏的流域内29个已建梯级电站纳入规划方案。

二、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

流域内规划新增的6座水电站中,藻渡水库坝后电站为保障规划藻渡水库生态流量下泄而建设,赶水陈家坝电站为松坎河赶水镇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新建生态闸坝的配套机组,为生态闸坝的挡水建筑物组成部分;2座电站均不属于纯商业性质的小水电开发项目,与国家、重庆市现行政策及规划等不冲突;电站均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之外,电站建设不需要新建拦水坝和库区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纳入规划方案中作为近期开发是环境合理的。

规划新增小鱼沱电站所在羊渡河现状水能资源开发强度已较大,且小鱼沱电站无生态基流、防洪、供水、灌溉、扶贫等其他综合开发任务,与国家、重庆市现行对新建小水电的相关管控要求不符,建议小鱼沱电站暂缓开发。

规划新增青泊电站、连千子电站、龙凼子电站3座梯级电站位于綦江干流五福电站以下江段,分布有多处鱼类产卵场和国家I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的越冬场,且该江段也是长江鱼类上溯洄游的通道,生态环境较为敏感。且綦江干流作为重庆地区长江水系重要的航运通道,其相关航运规划目前仍处于前期研究阶段,目前地方交通和航运主管部门暂未确定最终的綦江干流航运开发方案,规划青泊电站、连千子电站、龙凼子电站有与航运规划出现冲突的可能性。建议青泊电站、连千子电站、龙凼子电站3个梯级电站暂缓开发。

对于已建、在建电站中,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梯级电站,本次评价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其环境影响评价程度,提出反馈意见。同时,待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完成后,各梯级电站应按照最新的管控要求进行监管。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保护流域内水源地;各梯级电站废水应妥善处置,不得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内排放废污水;各梯级电站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控制流域内养殖污染,强化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和工业、城镇生活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改善河流水质。建议清溪沟电站、大湾电站、张三塘和魏家湾电站、皂角林和马颈电站开展库区低温水下泄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各梯级电站应按要求确定生态流量目标,完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并开展生态流量监测监控。

(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科学确定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统筹考虑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结合河流特性、水文气象条件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确定生态流量。完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落实生态流量监测监控,推动小水电站开展生态调度运行。加强渔政管理,开展栖息地保护,在定点河段开展鱼类增殖放流。积极开展和完善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避免新增水土流失,强化流域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研究及规划,坚决制止库区、库周的森林资源滥砍乱伐,加强规划开发的监控力度,建立流域水电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开展生态监测。

(3)流域环境管理措施

建立流域水能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强流域水电开发环境管理;完善流域层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探索水电资源生态环境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

(4)已建、在建电站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流域内各水电站均需妥善处理厂区的废污水,建议废污水综合利用或接入附近市政管网。各电站库区拦污栅前的垃圾、漂浮物以及厂区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妥善的收集和处理。各水电站应强化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结合各梯级电站实际情况,各梯级电站还应按照“一站一策”及本次评价要求继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四、规划环评初步结论

重庆市綦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总体上符合国家、重庆市和綦江区、江津区、南川区、万盛经开区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重庆市、綦江区、江津区、南川区、万盛经开区“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流域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等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发生重大变化;在严格按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各水电梯级开发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可得到有效减轻,流域内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在现状基础上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优化调整后的重庆市綦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方案可行。

五、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

(3)联系人:曾老师

(4)联系电话:02389079137

(5)电子邮箱:737835785@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3)联系人:宣工

(4)联系电话:023-62668337

(5)电子邮箱:42818384@qq.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或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流域范围内及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规划的公民、专家、政府职员等。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附件1的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意见表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手机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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