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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11-09 15:06来源: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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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洪招字[2020]第6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工程已由南昌市行政审批局以洪行审投字【2020】2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泉岭乡,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工程)东侧。

2.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约 92243.6 ㎡,绿化面积约 23060.9 ㎡,扣除绿地面积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69182.7 ㎡,建筑面积35950.1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2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43.8万吨),选用2条600吨/ 日炉排炉(为预留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协同处理的空间,按125%负荷设计),配套1 台40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1条600吨/日(为预留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协同处理的空间,按125%负荷设计)处理规模的用地;配套建设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除渣系统、飞灰输送系统、启动点火与辅助燃烧系统等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内容的建设。

2.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0826.72万元。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70000135.44元。

2.5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单体调试、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

2.6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540个日历天(从设计开工日期起始至72+24小时电厂试运行、验收合格为止),其中:工程设计周期(至施工图审图合格):90日历天;施工工期(至72+24小时验收合格)4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最终须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三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3.2拟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A或B满足一项即可):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的拟派人员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且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缴纳的6个月有效社保凭证。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缴纳的6个月有效社保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能有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缴纳的6个月有效社保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

④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缴纳的6个月有效社保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单位员工)。

⑤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缴纳的6个月有效社保凭证,安全员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替代岗位证书。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4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60 个月内在国内至少拥有一个类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8亿以上)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施工许可证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竣工的验收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本条款要求即可)。

3.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风险承担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6外埠来赣投标施工单位应按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过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栏目中可查询,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赣信息公示”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外埠来赣投标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30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 //www.jxsggzy.cn/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jxsggzy.cn/web/)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尧先生 联系电话:135760045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79101796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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