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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0-11-12 12:23来源: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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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19】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黑沟

(2)规模:1)厂区红线外1米以内范围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及其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含垃圾接收/卸料跨、垃圾储存/上料跨、焚烧炉/余热炉跨、除渣间、烟气处理跨、汽机除氧跨、集控室及电子间)、烟囱(含钢内筒及防腐保温、航空障碍灯)、引风机室、上料栈桥、天然气阀组、综合水泵房、机力通风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氨水罐区、飞灰暂存车间、危废暂存间、气瓶储存间、门卫、地磅房、地磅基础(包括预埋件、预埋管、接地等)、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循环水加药间、生活污水提升泵站(含生活污水收集池)、烟道及各类管道支吊架、全厂膨胀节(甲供除外)、综合管架、污水处理站、建筑照明(照明线路)、主厂房钢结构基础、暖通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区域)、空冷岛区域、厂区道路(含永临结合道路、预埋过路管道、正式道路)、道路照明、室外地坪、室外电缆沟、管沟、循环水管网及其它工业水管网、综合管网(生活给水管网、污水管网、消防水管网、雨水管网)等。 2)厂区红线外1米以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工程及其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飞灰填埋场工程、厂外临时道路工程、厂外取水工程、厂外排水工程、厂外输配电工程等监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5650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监理

合同估算价:83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902.0天

招标范围:1)厂区红线外1米以内范围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及其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含垃圾接收/卸料跨、垃圾储存/上料跨、焚烧炉/余热炉跨、除渣间、烟气处理跨、汽机除氧跨、集控室及电子间)、烟囱(含钢内筒及防腐保温、航空障碍灯)、引风机室、上料栈桥、天然气阀组、综合水泵房、机力通风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氨水罐区、飞灰暂存车间、危废暂存间、气瓶储存间、门卫、地磅房、地磅基础(包括预埋件、预埋管、接地等)、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循环水加药间、生活污水提升泵站(含生活污水收集池)、烟道及各类管道支吊架、全厂膨胀节(甲供除外)、综合管架、污水处理站、建筑照明(照明线路)、主厂房钢结构基础、暖通系统(含污水处理站区域)、空冷岛区域、厂区道路(含永临结合道路、预埋过路管道、正式道路)、道路照明、室外地坪、室外电缆沟、管沟、循环水管网及其它工业水管网、综合管网(生活给水管网、污水管网、消防水管网、雨水管网)等。 2)厂区红线外1米以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配套工程的土建、安装工程及其调试,包括但不限于:飞灰填埋场工程、厂外临时道路工程、厂外取水工程、厂外排水工程、厂外输配电工程等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电力工程·电力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个“有效业绩”,“ 有效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①业绩内容:火力发电厂(站)或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监理业绩;②合同签订时间区间:201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5650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11月11日00:00时至2020年11月15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三号(可容纳18人)(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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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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