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11月27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示范引领,持续推进。转化推广先行先试成果,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发,提高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持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加强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一刀切”,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其他地级城市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四)合理确定分类类别。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因地制宜制定相对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指导,各省、自治区和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以下均需各省、自治区和各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列出)
(五)推动源头减量。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以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船舶)。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按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模式试点。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处理。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地采用符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方法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地,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十)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2025年底前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点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十五)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收费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积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重点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问题,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建立工作责任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省级负总责,城市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明确各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地方履职尽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健全管理协同机制。有关方面共同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经济实力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30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和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企业将绿色生产理念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加快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全文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近日,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贵州省黔南高新区这个从磷矿开采起家的老工业基地,凭借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五年骤降45%,同时工业增加值翻番的硬核指标成功入选。在“富矿精开”背景下,黔南高新区从能源、产业、治理三方面发力,构建起磷及磷化工、新能源材料、节能环保的千亿级
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九章五十二条,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绿证等方式促进非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5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鼓励通过购买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提出,健全以治水治气为牵引的“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攻坚战,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进度,全域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打好治气攻坚战,严格控制PM2.5浓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协
据鄂尔多斯市城投集团消息,6月5日,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如期实现主厂房垃圾池“出零米”,主体结构“破土而出”,工程建设首战告捷。这意味着项目首个重要里程碑按期落地,主体建设进入地面以上施工阶段。该项目由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众所周知,垃圾发电厂除了可以通过垃圾焚烧发电,还能进行循环利用,渣制砖、水回用,多余的热气还能供热。但大家看到的并非全部。实际上,垃圾焚烧发电厂不仅在垃圾处理领域优势显著,在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也蕴含着巨大潜力。值此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小编将从水、气、电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大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提高电网调度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实现快速灵活的需求侧响
6月5日,2025年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芜湖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成交)单价:1426元/吨。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5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获选名单中,沈阳市老虎冲循环经济产业园作为园区类代表入选,成为东北地区唯一入选国家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的园区。该园区由沈阳新基静脉产业园有限公司申报,隶属于沈阳城投集团沈阳新基发展有限公司,致力于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老虎冲循环经济
据瀚蓝环境官微消息,6月3日,瀚蓝环境召开固废事业二部成立大会。为适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战略发展需求,发挥协同优势、支持业务发展,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原固废事业部调整为固废事业一部,新成立固废事业二部,原粤丰焚烧业务列入固废事业二部,负责原有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及炉渣处理、
6月4日,四川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3298.06平方米,新建日处理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500吨/天的焚烧发电厂一座。配置垃圾焚烧系统1x12MW汽轮机、1x12MW发电机、除灰渣系统、余热锅炉及全厂热力系统等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2025年5月28日,福建安装漳州分公司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隆重举行首车垃圾进厂仪式,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助力云阳县迈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新阶段。“我宣布,云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首车垃圾进场卸料!”28日上午10时,随着进场指令的下达,3辆满载
6月3日,江西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总投资为14992万元,本次招标预算1524.84万元,二期项目主要新建1条400t/d焚烧线,配置1套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全厂焚烧炉协调焚烧处置污泥和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招标单位为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详情如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5月27日15时58分,武汉天源集团投资3.6亿元建设的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实现首次并网一次成功。广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云南省文山州重点环保能源项目,是武汉天源环保集团继谷城、师宗、孟州项目后第四个投产的环保能源项目,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可实现年处理生活垃圾18.25
5月6日,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九住建字〔2025〕96号关于加强我市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绿色建筑执行标准,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并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鼓励各地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文如下:九住建字〔202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用锂离子储能系统的光伏高层建筑火灾风险评估及验证、光伏高层建筑火灾辅助逃生设施及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应用可靠性及关键技术验证发布了中标公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80.00万元中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用锂离子储能系统的光伏高层建筑火灾
5月28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我市第10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将于2025年8月1日起生效施行。乐山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赞誉的“山水城市”,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交汇、水系纵横的生态本底,具有得天独
5月26日,国家电投旗下广东峡能储能有限公司发布大埔峡能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项目拟在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区域建设。总占地约36.14亩。储能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站电池系统及功率变换系统均采用户外预制舱布置方案。电站运
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90/18-QT-048)一、招标条件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2.1招标采购项目
引文:张峰,姜继双,李超,等.基于GHGP标准体系的输变电工程建设碳排放量化分析[J].中国电力,2025,58(4):205-215.编者按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的能源消耗与建材消耗所引起的碳排放是电力基建领域的主要排放源之一。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推动输变电工程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减少输变电工程建设碳排放
车网互动是指电动汽车通过充电桩与电网进行能量双向互动,本质是用户使用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系统需求侧响应从而创造系统调节价值并获得一定经济补偿。按照功率流向划分,车网互动可以细分为单向功率互动和双向功率互动。单向功率互动也称作有序充电或智能充电,是指通过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电动汽车调整充电
安徽华电芜湖西形冲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10/21-JL-002)一、招标条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项目安徽华电芜湖西形冲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西形冲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5月20日,中工国际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板块在国内污水处理领域运营了多个项目,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在手污水处理项目8个,污水处理规模约28万吨/天,持有运营资产规模再上新台阶,已具备对外输出运维管理的能力和业绩。在城市地下排水管网设
01迎峰度夏的背景和分析近年来,我国电力负荷呈现“冬夏双高峰”特征,夏季降温负荷占比达30%,部分省份甚至超过40%。2024年7月,全国最大电力负荷突破14.51亿千瓦,同比增加超1亿千瓦,电力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总结起来,根本矛盾可以归结为两方面:需求侧的结构性矛盾空调负荷激增:住建部数据显示,
5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博罗县“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建设开发模式;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建成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农房不少于1000户,年度新增装机规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