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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06 15:45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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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江西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0-NK-G01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NB2020-NK-G01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不限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B2020-NK-G010-1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0.007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70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采购

数量:1

单位:项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天,分两期建设。一期(本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总投资约为5.3亿元,实际投资额以项目最终审计确认为准。建设2条处理能力500吨/天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安装1台额定30兆瓦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渗沥液处理站工程设计规模为350立方米/天。预留二期扩建1000吨/天生产线场地。

(二)项目服务范围:南康区及周边区域服务范围内的城乡生活垃圾。

(三)运作方式: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特许经营的运作方式组织实施,由南康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组织社会资本方的选择,社会资本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作为特许经营者,区城管局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特许经营者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负责建设和运营,向南康区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

在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相关部门对特许经营者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进行监督,并按相关政策要求及特许经营协议向特许经营者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四)特许期限:整个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出让期限为 30 年(含建设期),项目建设自开工时间算起18个月内完工。

(五)垃圾处理服务费预算:74元/吨*1000吨*365天*30年=8.103亿元整,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超过每吨74元,计实结算。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投标人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和垃圾处理服务协议,特许经营权出让期限为 30 年(含建设期),项目建设自开工时间算起18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不限

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国外投标人;具体详见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不接受多缴,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7+24性能测试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6.付款方法:每季度结算一次费用,计实结算。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响应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根据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文件,凡出入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康区益民路

联系方式:0797-655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97-661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永春

电 话: 0797-6610808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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