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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5月1日起恢复按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

2021-04-27 15:3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费电价电力抗击疫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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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有效控制,浙江经济稳中向好,企业生产经营及居民生活基本恢复正常。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政府开展诚信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恢复按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逾期将按《供电营业规则》、《供用电合同》约定计收电费违约金,对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恢复收取电费违约金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用户:

2020年2月以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浙江电力”)积极落实国家及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等,同时对所有电力用户实行“欠费不停供”,免收未及时交清电费产生的电费违约金,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有效控制,浙江经济稳中向好,企业生产经营及居民生活基本恢复正常。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政府开展诚信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恢复按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逾期将按《供电营业规则》、《供用电合同》约定计收电费违约金,对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欢迎您下载“网上国网”APP查询电费信息、交纳电费,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营业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江山市供电公司

2021年4月2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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